合肥庐阳:不起诉宣布现场变成普法课堂

时间:2021-05-20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定珍惜检察院给我的重新来过的机会,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近日,在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开展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现场,被不起诉人王某真心悔过。
3月24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王某听信他人上门推销,对自家电表进行了改动,从而使得电表计量变慢。今年1月中旬,合肥市供电部门在开展检查时,发现王某存在窃电行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主动归案后,如实供述,并主动缴纳电费及支付违约金。
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后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较轻,全额退赔损失,取得被害单位谅解,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动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身患疾病。在综合全案事实基础上,拟对王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4月14日,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平、公正,庐阳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案民警、居民代表和值班律师等来到院里,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进行了介绍,详细阐述拟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充分评议后,一致同意该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随后,庐阳区检察院检委会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充分参考听证会意见后,依法决定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
“类似的案件还有几起。”该案虽已办结,但办案检察官并没有就此放手。在对类案进行了整理分析后,办案检察官决定将不起诉公开宣布现场放到小区里,并邀请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供电公司代表和居民代表参加,将宣布会变成生动的普法课堂,并通过参会人员“接力”开展普法宣传。
“开展社会普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通过这样的以案说法,让更多的群众知法守法,不触法网。”办案检察官说。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105/t20210518_3247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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