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时间:2021-05-20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遵义市绥阳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2016年11月,被执行人赵某某行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时将案外人游某撞倒,致游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此次事故中赵某某承担全部责任,游某无责任。

因赵某某在申请执行人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事发时在保险期内,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后,以赵某某在事故发生时没有驾驶资格为由主张享有追偿权并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赵某某长期患病住院,他的工资也用于支付医疗费,遂向绥阳县法院提出解除其已被法院冻结的部分存款用于治病的申请。法院向申请执行人某保险公司释明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该公司在核实情况后主动申请解冻且放弃部分资金占用费,让被执行人赵某某先进行医治,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因赵某某住院治疗,无法来法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承办法官驱车前往医院,在病床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完成相关手续。

一直以来,绥阳县法院坚持执行工作始终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时,适时运用执行和解,最大限度降低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影响。(冯进)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2/46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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