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治深化改革交管努力营造畅通安全出行环境
1978年5月,北京先行改革人行横道线,将三角形人行横道线改为条纹式人行横道线,中国城市第一次施划的人行横道“斑马线”由此诞生。
小小斑马线,折射出交通管理大进步。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道路交通大多只能依靠步行,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自行车成为主流交通工具,再到改革开放后机动车日渐普及,我国交通环境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3D斑马线打造悬浮视觉效果,提醒司机减速、行人文明穿行;“智慧斑马线”集语音播报、闪烁道灯、高亮屏显于一体,双向提醒着来往车辆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群众安全出行有了更多新体验。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以及公安部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不断深化交管改革,完善法治保障,推进协同共治,强化科技应用,努力实现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着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70年发展
交通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大路朝天,车走中央,人行两边”。新中国道路交通管理事业历来同国家经济、群众生活发展历程紧密联系在一起。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1953年初,公安部第十局即交通保卫局成立,统一领导全国铁道、公路、航运、邮电系统的公安保卫工作。
历史车轮的前行,常常伴随着一次次重大选择。
1986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决定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同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成立交通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全国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协调交通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如今,全国已形成完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体系。
198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道路交通管理有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2004年至2014年,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下,公安部门积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推动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制度体系、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技术标准。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道路交通工具的升级。2012年,我国百户家庭汽车拥有量达20辆,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汽车社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管理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标准支撑、法治保障,先后制订、修订6部配套规章、5部工作规范、51个技术标准;
推动增设危险驾驶罪,先后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刑法打击范围;出台“史上最严交规”,严格驾驶证考试和记分措施,实行驾驶证降级制度,增强法律震慑惩戒效果。“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龙头,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以地方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为补充的法律体系,为依法治理交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关注民生
“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
刚过而立之年的天津市民李先生清楚地记得,他小时候,骑自行车是天津市民最常见的一种出行方式,每天总能看到大街小巷跑动或停放着各式各样的自行车。
后来,李先生发现,一辆辆私家车驶上了天津的大街小巷,出行方式改变了……
正像李先生记忆里那样,尤其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机动车数量开始突飞猛进增长。
1978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分别为159万辆、192万人。2019年5月,这个数字达到了3.35亿辆、4.19亿人。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伴随着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公安交管部门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2003年底,公安部推出放宽申请驾驶条件,简化驾驶证补领、异地申领手续,向农村和车辆交易市场延伸办理车辆牌证窗口、实行所有车辆号牌由电脑公开选取等17项交通管理工作便民措施。
2008年10月,公安部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推出22项服务群众措施;2009年1月,公安部修订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推出公开证据、事故快处快赔等12项便民利民措施;同年5月,公安部又推出交通管理服务群众10项措施,提出在车辆管理所实行“一窗式”综合服务,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驾驶证申领业务等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围绕深化公安改革部署,先后推出车检、驾考、跨省异地缴纳罚款、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动车号牌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新举措,车检排队、驾考积压、罚款缴纳不方便、轻微事故处理赔偿不便捷等问题基本解决,异地购车、上牌、检验和驾驶证考试、审验、补换证等业务全部实现。随后,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构建面向公众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道路交通管理业务上网提速,逐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2018年6月27日,公安部在浙江宁波召开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现场推进会,对公安交管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进行专题部署。9月1日,“申请材料四个减免”“一证即办”“一窗通办”、跨省异地检车等便民利民举措正式落地,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在全国全面启动推行。
公安部在认真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当前交管服务症结问题,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炼基层探索创新经验,于今年又推出10项改革新举措,重点突出两大方面改革,包括5类业务可以“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水平。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顾大松认为,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密集出台,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其中既有“加法”,也有“减法”,“加减”之间意味着既有制度的完善与提升,更意味着人民群众从中分享更多的改革成果,从而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标本兼治
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路畅人安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自公安交管部门成立之日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便是其主要工作之一。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强化路面管控,对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车辆保持严管态势。“创建平安大道”针对阶段性重点任务和突出风险隐患,部署开展全国统一行动、区域联合行动,严管严查重点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货车超限超载常态化联合执法,淘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与信用挂钩,实施联合惩戒。
治标的同时更要治本,源头预防不可或缺。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公路安全水平,防范农村及山区公路重特大事故。同时,公安部配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道路客运安全年”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协调推动多部门规范卧铺客车生产、使用和管理,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停止审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持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显著提升。
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
为强化薄弱环节、补齐农村交管工作短板,公安部交管局大力推动农村“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建设,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高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酒驾、醉驾案例不胜枚举。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2008年至2010年,全国平均每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2500多人。这一数字背后,隐藏着的是残酷血腥的场面和失去亲人的痛楚。
2013年12月,在总结“醉驾入刑”两年多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醉驾行为定罪标准、从重处罚的情形和拒绝、阻碍调查取证等行为的处理。至此,“酒后驾驶”“醉驾”从日常思维习惯中的一般性违规,上升为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醉驾入刑”的法律刚性持续增强。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优化交通秩序,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公安部联合多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充分发挥行业力量、综合管理效能,共同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守法出行意识。
安全、文明、法治,逐步成为全社会对道路交通的共同期许。
2012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以来,公安部联合多部门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等为主题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3年,全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现了“三个首次”:重大事故起数首次降至20起以下,创历史最低;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月份首次达到6个,创历史最多;我国实行“黄金周”14年来首次全部节假日均未发生重大事故,创历史“零”记录。2019年1月至5月,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零发生”。
“加强交通安全执法、管理与宣传等工作,是公安交管部门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权保障的积极作为,也是坚持交通安全执法底线思维的重要体现。公安交管部门不辱使命,为群众出行安全加上了‘双保险’,将平安中国建设真正落到了实处。”顾大松说。
拥抱科技
破解道交难题开创工作新局面
2014年3月12日下午,一辆轿车在山东省潍坊市将一名女学生和拦截民警撞伤后逃逸。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破案线索征集令”,动员全社会合力搜寻肇事车辆及驾驶人。
1天时间内,微博转发1万多次,阅读量60万次,媒体纷纷跟进,热心群众积极通过网络和举报电话为交警部门提供了100余条破案线索,案件得以快速侦破。
为发挥新媒体在交通安全宣传方面的作用,公安部交管局于2011年11月30日、2014年2月14日、2018年12月2日分别开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和抖音等新媒体官方账号,目前“粉丝”量分别为541万、118万、135万。同时,各地交管部门也积极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形成全年无休开展主动沟通、传播交通安全常识的新媒体矩阵。
随着科技水平日渐提升,以“互联网+”、大数据、车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改变着人们的交通行为和交通方式,也提供了更多解决安全畅通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以大数据为重点,公安交管部门统筹规划交管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以交通管理综合应用、互联网服务、集成指挥、大数据研判“四大平台”为核心的信息化架构体系,建立了内网外网全覆盖、线上线下相结合、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全新应用格局,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勤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科技推陈,穿越时空,凝聚力量;机制出新,改变历史,昭示未来。
从手动控制信号灯到“绿波带”和“可变车道”,从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小型局域网到多种高科技渠道高效办理业务,从交警步行巡逻执法到“电子眼”、测速设备、自动抓拍设备的应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交通管理工作应时而动、与时俱进。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集录音、录像、抓拍等功能于一身,交警的工作场面全部记录在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当中。
2013年12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出台《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从2014年7月起,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都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全过程,有效监督执勤执法行为。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需要,进一步健全队伍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2019年3月,结合交警队伍和执法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对规定进行了修订,出台了《交警系统执法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将辅警佩戴使用执勤执法仪纳入规定,进一步规范监督交警辅警执勤执法行为。
同时,建立警风监督信息员制度,从客货运企业及驾驶员中聘请警风监督信息员,对交管工作和交警执法进行监督,这些是进一步加强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力举措。
在强化内外部监督的同时,各地交管部门也注重加强民警的理想信念教育。
在部署业务工作时一并部署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这已成为公安部交管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的常规工作模式,由此推动民警执法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随之而来的则是交通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改善。
“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一系列相关举措以及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等方式,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开创交管工作新局面,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力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顾大松认为。
记者点评
但愿人长久,千里路畅通。
衣食住行是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回应群众的期待是改革的动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是施政的重点。
面对新形势、新期待、新需求、新问题,全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迎难而上,主动出击,坚持与时俱进和问题导向,向改革要生产力,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全力以赴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平安中国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推进改革进程,用一次次扎实行动织就了全国平安出行网线,写就了一份党和人民满意的历史答卷。(记者 蔡长春)
voteid=-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