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时间: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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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科技奖励制度,提升科技奖励质量,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革完善我省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激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突出价值导向、强化公开公平公正的奖励机制,构建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陕西省情的科技奖励制度,为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建成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注入更大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完善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
坚持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公正透明、诚实守信、质量优先、突出功绩、体现特色,改革完善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进一步增强科学性、突出导向性、提升权威性、提高公信力、彰显荣誉性。
1.优化省科学技术奖的奖种结构。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省政府设立“陕西省科学技术奖”。
省科学技术奖新设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诚信,仍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转化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组织。包括:(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2)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成果实施后为本省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卓越成就,为本省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新设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或组织;省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或组织;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转化推广应用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本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新设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2.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
定标。分类制定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强调创造性、贡献度和学术影响力;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强调国际科技合作的紧密度、合作成效、贡献度;省自然科学奖围绕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省技术发明奖围绕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围绕创新性、成果转化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实行分类按等级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者严格依据各奖种的标准条件提名,说明被提名者的贡献程度及奖项、等级建议。评审专家严格遵照各奖种的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定额。根据我省的综合科技实力和国家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的要求,结合省级以下财政出资不得设奖的新规定,合理设定我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数量。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不超过3项;省科学技术奖三大奖总数每年不超过260项,根据我省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分别限定三大奖一、二、三等奖的授奖数量,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不超过2项。
3.继续强化奖励的荣誉性。
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坚持“物质利益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突出精神激励”的原则,通过适当提高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增强获奖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为200万元,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奖金20万元,二等奖奖金5万元,三等奖奖金2万元;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科技拔尖人才、优秀成果、杰出团队,弘扬崇尚科学、实事求是、鼓励创新、开放协作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省科学技术奖名义进行各类营销、宣传等活动。对违规广告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建立健全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度。
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提名的制度。明确提名者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加强对提名者的管理,强化提名者的责任。
提名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建立对提名者的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名者承担提名、协助答辩、异议处理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完善三大奖奖励对象要求。
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同时调整每项获奖成果的授奖人数和单位数要求。
分类确定被提名科技成果的实践检验年限要求,杜绝中间成果评奖,同一成果不得重复报奖。
6.明确政府部门和评审机构专家职责。
政府部门负责制定规则、标准、程序,进行监督。
评审专家履行对候选成果(人)的科技评审职责,对评审结果负责,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独立评审的作用。
评审机构和专家履行对评审活动的组织、实施、服务职能。
7.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建立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评审流程和评审结果,对候选项目及其提名者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监督。建立健全科技奖励后评估制度,促进科技奖励工作不断完善。
完善异议处理制度,公开异议举报渠道,规范异议处理流程。健全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明确提名者、被提名者、评审专家、组织者等应遵守的评审纪律。建立评价责任和诚信制度,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和诚信档案。
严惩学术不端。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对违反学术道德、评审不公、行为失信的专家,取消评委资格;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要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省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对提名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省科学技术奖的,通报批评并暂停其提名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提名资格,记录不良信誉,并依法给予处理。
(二)促进我省科学技术奖励体系规范发展。
1.明确科学技术奖的设立权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精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单独设立一项),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均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2.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研究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设立目标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的科学技术奖,严控奖励数量,确保奖励质量。鼓励民间资金支持科技奖励活动。
加强对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构建信息公开、行业自律、政府指导、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有效模式,提升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整体实力和社会美誉度。
三、工作实施
(一)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上位法修订工作相衔接,由省科技厅、省司法厅适时修订《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按程序报请省政府批准。由省科技厅根据本方案的改革内容制订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导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评审等工作。
(二)由省科技厅同步开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对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具体实施工作中的提名规则和程序、网络评审及会议评审规则和程序、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异议处理等问题予以落实。
(三)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由省科技厅制订我省的相关规定。vote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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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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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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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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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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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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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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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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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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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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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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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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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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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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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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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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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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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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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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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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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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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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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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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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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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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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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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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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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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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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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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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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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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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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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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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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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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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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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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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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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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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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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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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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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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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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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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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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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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