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着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全链条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依据《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压实管控责任,细化排查标准。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等为重点,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实施全链条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图和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实现危险化学品“一张图一张表”动态管控。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分级落实管控措施,强化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高风险企业安全管控,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清理整顿。高标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发展高端、提升中端、淘汰低端,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产业结构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关联度为标尺,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化工企业50强,布局引导环境友好、本质安全度高、产业带动性强的优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完善石化化工产业规划与布局,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南港工业区,鼓励符合产业导向和政策的现有石化化工企业搬迁至南港工业区,推动南港工业区打造世界一流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制定实施我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
(三)严格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天津市危险化学品贮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鼓励先进化工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执行最严格的标准规范,定期进行符合性安全评估。
(四)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对现有化工园区开展评估和达标认定,加强隐患整改。各化工园区编制独立的安全生产应急规划,针对应急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综合防灾减灾等进行科学规划。化工园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园区内厂外危险化学品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公用管廊的安全管理。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南疆石化区域参照化工园区进行安全监管。
三、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五)严格安全准入。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化工园区。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查等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鉴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
(六)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由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可靠性论证。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小试和中试应当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科研成果转让时应当提供安全论证报告等资料。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编制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布局规划,统筹石油天然气管道与沿线城乡发展。督促企业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制度,管道权属单位和检验机构应依法依规申报和实施检验。
(七)严格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安全管理。加强对企业、医院、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贮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与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单位的督查检查,对货品种类、数量、仓储条件、应急方案等实行动态化清单化管理。鼓励企业使用高标准危险化学品贮存专用设备。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的从业人员应熟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
(八)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对未经批准运载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装载和运输危险货物的铁路列车、集装箱和其他容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建立落实常压危险货物储罐强制监测制度。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严查寄递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邮件、快递寄递危险化学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九)严格港口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严肃查处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货物的违法企业,依法严惩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行为。查清涉案非法运输危险货物去向,依法科学安全处置。严禁将危险货物存放在临时存放地点和不达标仓库。严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准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深化港口在役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治理。
(十)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对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危险废物监管。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十一)强化法治措施。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合执法,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严格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举报奖励制度,依法查处举报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鼓励企业建立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十二)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作出安全承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法公示企业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将相关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定期在市级媒体公开曝光。
(十三)强化激励措施。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取消或改造危险化工工艺、消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补贴。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
五、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四)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通过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利用电子标签等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支持大数据驱动下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科技项目。依托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融合安全生产防控网,高标准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十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在岗员工特别是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警示教育,定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危险化学品经营(带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录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知识纳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强化校企合作,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引进化工高端人才,建立化工安全专业技术团队。
(十六)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入市场机制,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鼓励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高标准建立危险化学品领域专家库,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保险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的监管,对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立由市应急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总队参与,融合石油化工、工程机械、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等相关单位救援力量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专业实训,重点强化事故处置、危险化学品清理回收等能力建设,提高实战能力。强化京津冀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协同联动。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八)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全环节、全覆盖安全监管。完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邮政、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教育、商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科技、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分别承担行业领域内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应急管理部门在相关安全管理职责未明确责任部门的情况下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的监督管控。
(十九)健全执法体系。加强市、区、街镇(园区)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各区可通过常驻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和规范街镇、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完善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复训。探索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2022年年底前,执法机构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滨海新区要结合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执法责任。
(二十)提升监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实行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到国有大型化工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制度。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kmyaawc76546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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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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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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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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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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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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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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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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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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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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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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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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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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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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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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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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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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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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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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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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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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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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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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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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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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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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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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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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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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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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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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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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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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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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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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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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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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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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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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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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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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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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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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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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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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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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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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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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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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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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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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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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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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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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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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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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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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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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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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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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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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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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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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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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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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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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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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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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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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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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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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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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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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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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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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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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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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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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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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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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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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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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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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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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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