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乘车使用安全座椅有待刚性约束
黄腾蛟给未使用安全座椅车主讲解安全事项 儿童约束系统正确使用四阶段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明确规定,监护人应“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儿童安全座椅首次纳入国家层面立法。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仍有部分车主心存侥幸不愿安装儿童座椅。而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刚性约束,所以,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还任重道远。 ■记者调查 有家长称抱着孩子坐车从来没出过事 5月28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都在使用或曾使用过儿童安全座椅。专家介绍,儿童安全座椅与安全带的功能相同,如果行车中发生碰撞、侧翻、坠崖等交通事故,车内的人只要有安全带保护,都会减轻或避免受伤,而儿童安装座椅则将孩子固定在座位上,防止其在车内随着车辆的运动而移动,从而可能发生与尖锐硬物碰撞,或被甩出车外。 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肖女士谈起儿童安全座椅表示,自己曾经看到许多新闻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车内的乘客未系安全带或者儿童没有固定在安全座椅上,导致其受伤或遇害。所以,她的孙子从出生起,只要乘车都是坐在儿童安全座椅上。 记者在多家母婴店询问儿童安全座椅的销售情况,店员表示,销量并不乐观,前来消费的顾客极少询问儿童安全座椅情况,可能有部分家长采用了网购的方式。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名在母婴店采购的年轻妈妈,她表示,自己带儿子乘车都是在后座抱着他,暂未考虑购买儿童安全座椅,觉得没什么安全问题。 为了解更多情况,记者采访了多位儿童家长。受访家长都有私家车,多数没有购买儿童安全座椅,有的即使购买了也极少使用,甚至安装了又觉得太占空间便将其拆除。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家长表示,之所以未使用就是觉得抱着孩子乘车没问题,且从未出过事。 据记者了解,车辆在发生碰撞瞬间,车内物体会产生30~50倍自身重量的惯性力,如果家长怀抱孩子在后排,一个10公斤的孩子则会产生300~500公斤的力,家长很难抱得住。即使侥幸没有完全脱手飞出,家长由于惯性作用身体会压迫孩子,使孩子撞到前排座椅,受到比较大的伤害。记者向家长介绍抱孩子乘车的危险后问道:万一发生意外,你能否控制孩子不脱离保护?有家长沉默了一会反问记者,你说的这种事故,概率应该不大吧。 ■警方执法 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行为只能劝其整改 即将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乘坐车辆时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以预防其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尤其是在高速公路运行的车辆,一旦突发碰撞等意外事故,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可能遭受重创。儿童节前夕,重庆交巡警对载着儿童的私家车特别关注,只要发现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便会立即作出安全提示,并叫其整改。 5月29日,在G5013渝蓉高速公路科学城收费站,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璧山大队二组组长黄腾蛟在执勤时,发现几辆车搭载儿童时均未配置儿童安全座椅。而其中一辆轿车驾驶员的行为更是让人惊心。 “这辆车的驾驶员为一名年轻女子,她带着两个儿童,车上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两三岁的幼儿坐在后排,七八岁的男孩坐在副驾驶座位,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这有多危险?”随即,黄腾蛟给女司机讲解了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位以及后排孩子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能带来的危害,并让其立即整改。 由于我市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并未对小型客车搭载儿童是否使用安全座椅作出规定,上位法也未对此作出相关规定,所以,对于类似行为重庆交巡警只能这样处置,即劝导私家车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搭载儿童。 黄腾蛟告诉记者,如果让儿童坐在副驾驶座位,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巨大冲击力的前排安全气囊猛地弹出,骨骼未完全发育的儿童会受伤。即使系上安全带,但因为安全带是按成年人的身高设计的,当发生事故时,安全带可能勒住个子不高儿童的脖子而受伤;而坐在后排的儿童,如没有儿童安全座椅固定,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将其甩出车外受伤,或在车内遭受重创。尤其是在高速公路运行的车辆,家长更应注意。 为此,黄腾蛟建议12岁以下或身高1.4米以下的儿童应乘坐机动车后排,并系好安全带。低龄儿童则应坐在后排儿童安全座椅上。 重庆交巡警总队提示,儿童节将至,希望各位家长带着孩子欢度节日时,尤其是在乘车中,低龄儿童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让这个节日过得既快乐又安全。 记者手记▶▶▶ 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乘车应使用安全座椅,“儿童安全座椅”首次纳入国家层面立法,足见小客车儿童安全座椅的必要性。但是,该规定未设置惩罚性条款,也就欠缺刚性制约,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未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规范,因此,国家层面相关立法亟待完善。 今年3月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让我们看到了曙光。该建议稿增加了这一内容:乘坐安全座椅的对象标准,建议设置为身高140厘米以下的儿童,并禁止儿童乘坐副驾驶座位,还强制要求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也设置了相应的处罚。如果该法修订新增这些内容,那就具有了国家层面的刚性立法制约,又为地方性立法提供了更有力的上位法依据。这样,有利于全国各地修订地方性法规,上下呼应、统一规范,形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乘车安全的氛围,安装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习惯将迅速养成,儿童乘车安全隐患便迎刃而解。 新闻链接▶▶▶ ●今年3月24日,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五十九条规定:汽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头盔。身高不足140厘米的乘车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垫等约束系统。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头盔应当符合使用规范。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因身体、疾病等原因无法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约束系统的,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限制。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2005年11月通过,2012年11月修订)规定,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前儿童的,按规定使用专用座椅; ●2014年3月,《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成为首个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规制的地方性法规; ●2014年8月,《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求未满4周岁儿童乘坐私家车上高速应配备安全座椅; ●2015年,《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非营运载客汽车,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违者可罚款300元; ●2016年,《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私家车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记者 唐孝忠 |
原文链接:http://www.pacq.gov.cn/shenguanz/2021/0531/106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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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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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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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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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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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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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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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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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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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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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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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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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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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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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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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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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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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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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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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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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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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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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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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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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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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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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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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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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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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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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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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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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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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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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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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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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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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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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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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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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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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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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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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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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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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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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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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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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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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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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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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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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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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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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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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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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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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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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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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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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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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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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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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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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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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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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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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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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