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中国主权是奢侈品品牌必修课
本期嘉宾:
蔡 斐(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张释文(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王 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奢侈品研究中心研究员)
姚村社(西安日报社记者)
胡子民(职员)
景 豹(职员)
近日,范思哲、蔻驰等多个奢侈品品牌接连被曝出其设计的服装或是官网有涉嫌损害我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信息,引起中国民众的极大愤慨,很多明星艺人也纷纷宣布与相关品牌解约。迫于舆论压力,这几家品牌陆续发文致歉,纷纷下架相关商品。应该如何看待此类现象?作为大众传媒、明星艺人又该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本期“声音版”编发一组专家和读者观点,敬请关注。
媒体要切实当好广告把关人
蔡斐
连日来,多个国际奢侈品牌接连被媒体曝出在产品设计或者官网上存在不尊重中国主权的信息,不论其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这一行为都严重伤害民族感情、触碰中国民众底线,更有违法之嫌。
从广义上说,法律是一种规则之治,有着公平正义的普遍追求,更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深受所在地方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价值观影响。在现代国家的层面上,法律的这种“地方性”,既关乎法治主权,也关乎国家主权。对于这一点,在华深耕多年的奢侈品品牌不应该不清楚。俗话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作为跨国公司,深入研究所进入国的法律法规,与仔细揣摩所进入国民众的消费心理一样,都是奢侈品巨头进入市场前的必修课,更不用说针对中国如此巨大的消费市场了。
众所周知,在奢侈品的品牌传播和广告营销中,大众传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媒体可以凭借有效的传播,确立奢侈品品牌所代表的时尚、品位与地位,形塑着人们对奢侈品的想象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奢侈品所代表的象征性资本的表征传达,又刺激着人们对奢侈品的占有欲望和消费动力,不断引发着消费奇观。因此,大众传媒要在奢侈品品牌传播过程中,做好把关人,一旦出现问题也要及时纠偏。
奢侈品在媒体上的品牌传播,说到底,实际上是一种营销的广告行为,完全受广告法调整。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的情形。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中国人民的底线要求。在这个意义上,某些奢侈品品牌在自己的产品上将香港、澳门和台湾作为国家单列,已经侵犯了中国的国家尊严。
一旦这些问题产品广告出现在媒体上,媒体就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原因很简单,媒体的广告发布不是一个照本宣科的搬运行为。在此过程中,广告法明确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这是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审核责任的直接规定。尽管新广告法使用的是“核对”,而不是旧广告法的“核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媒体的发布责任有所降低,在国家尊严或者利益的方面,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丝毫不能存有任何见钱眼开的侥幸心理。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奢侈品除了与大众传播媒体合作宣传品牌外,还积极运用自媒体平台或自己官网进行品牌营销,比如此次风波中,爱马仕和巴宝莉就是在自家官网上将香港、澳门和台湾在国家和城市中单独标注的。
对此,广告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通俗来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合法性原则,依然是广告内容规范的首要原则,更不要说涉及国家主权这样大是大非的基本问题。退一步说,如果有品牌辩称这不是广告,而只是日常的产品发布呢?很简单,这也违反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信息的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直接动用刑法来调整。
在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如果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包含辱华的内容,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如果放任自流,等待它们的将有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暂时关闭网站,乃至关闭网站等多种法律后果,处罚不可谓不严厉。因此,广大网络服务平台也应加强内容审核管理,把平台责任压实。
尽管不少奢侈品品牌宣称此次事件纯属意外,许多品牌也公开道歉。但是对大众传播媒体,包括网络平台来说,在国家主权和法律法规面前,不能有任何妥协的空间——中国,一点也不能少。
明星应审慎约定代言合同
张释文
很多品牌为了扩大知名度,提升销售业绩,往往会邀请一些与自己品牌调性相合的艺人或者流量明星担任代言人。一般情况下,这种合作本是双赢的好事,但最近多个品牌被曝出不尊重中国主权的事件,引起了极大的社会愤慨。很多艺人也纷纷坚定表明维护国家统一的立场,并单方面宣布与品牌方解除代言协议、终止一切与品牌方相关的活动。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是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的义务。在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面前,明星艺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也承载着比普通人更高的社会期待和更大的社会责任。此次事件发生后,很多明星艺人不惜以解约的方式强硬作出回应,既给品牌方敲响了警钟,也彰显和强调了国家统一原则的重要性。
不过,从法律上来看,这拨解约或将给艺人们带来一定的违约风险。一般情况下,依据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国际通行规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艺人是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是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当然,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或约定解除条件成就的情况下,依法提出单方解除的一方则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可要求对方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就其自身的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艺人在品牌方内容违规的情况下提出单方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还需要结合具体的违规情形、社会影响及双方的合同条款等有关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依照行业惯例,一般品牌方在与艺人签署合同时会要求加入“艺人道德条款”,用来规范艺人行动和敦促艺人形象的管理,防止因艺人的负面事件、不端行为等影响合同履行、社会评价,减损预期利益及价值,但作为艺人方面,对品牌方的类似敏感事件反而容易忽略。作为律师,我认为明星艺人们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防范此类风险,毕竟明星艺人的工作性质有其特殊性,这类事件将对艺人整个职业生涯产生直接的、巨大的影响,此后在选择代言的品牌时尤其要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选择代言品牌时应秉持严谨的态度,对拟代言品牌方审慎调查,尤其是品牌方及其管理层、公开发言人历来所显示的价值观导向、拟代言品牌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等。
其次,在与品牌方签署代言合同时,在设计合同条款、审核合同时,应当提高规避风险的意识。例如在合同中就特定情形专门设计避险条款:如品牌方及其管理层一旦有伤害民族感情之举,或因违法违规导致艺人名誉受损、潜在商业价值贬损,艺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通过以上方式明星艺人们既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爱国心,维护自身公众形象,也能更周全、更从容地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商业风险。
媒体要担当起社会责任
姚村社
“想要中国的市场,就请用尊重来换。”有网友在范思哲的致歉微博下留下这样的评论。作为一个媒体人,笔者的第一感触是,网友们尚且如此,承载商业化运营和主流价值塑造等多种功能的大众传媒,究竟应该秉承什么样的价值观,又应该履行什么样的社会责任?
开舆论学先河的李普曼认为,人们的行动越来越不依赖自己对真实世界的了解,而是对现代传播媒介传达的无处不在的“虚拟环境”的反映。大众传媒可谓世界上最大的传声筒和最好的洗脑系统,通过各自的产品昼夜不停地去影响传播对象,主宰其精神生活。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提升,大众传媒在纷繁的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和承担的社会责任愈加重要。从较为宽泛的意义上讲,对内具有传递信息、舆论监督、服务大众以及维护社会公正等诸多作用,对外具有宣传中国文化,即在国际上树立中国和中国人民良好形象的功能。因为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囊括了政治、经济、科教、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透过文化完全可以看到中国和中国人民的风貌。
范思哲、蔻驰、纪梵希等品牌纷纷陷入舆论风波,这给我国大众传媒的警示并非一点两点。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在推介这些品牌时,如何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换言之,在考虑这些品牌的商业价值及其背后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时,必须把是否尊重中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是否影响中国文化置于前端。目前,一些奢侈品品牌在产品设计和官网上将香港、澳门和台湾单独与其他国家并列,并未加上任何关于CHINA中国的字样,这就是毫无原则地触碰中国民众的底线。对此大众传媒要守护好自己的底线,严格自律,不能罔顾法律规定和社会责任。
要尊重消费者民族认同感
王菲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消费者在全球奢侈品消费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今年4月,麦肯锡中国发布了《2019年中国奢侈品消费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8年间,全球奢侈品市场有超过一半的增幅来自中国。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消费者的消费心理逐渐成熟,尽管炫耀财富式的奢侈品消费心态仍然屡见不鲜,但自我愉悦式个人主义消费心理在中国的“千禧一代”中已逐渐流行起来。多项研究表明,国家越富有,国土面积越大,自然和社会资源越丰裕,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更有自信,个人主义消费观越强。中国的“千禧一代”成长于国家繁荣昌盛,物资从有到无数的后工业化社会中,他们享有更高水平的财物安全,同时又具有很强的民族与文化认同感,因此在奢侈品消费中不再盲目崇拜一线流行的奢侈品品牌,而是更加关注奢侈品给自己带来的愉悦感受,而这种愉悦感受当然也来自于品牌对“千禧一代”民族认同感的尊重。
这就要求奢侈品企业在华经营时特别注重品牌精神与中国人,尤其是“千禧一代”所推崇的价值观保持一致。这里的保持一致不仅仅包括奢侈品企业需充分贯彻民族底线不容触碰的原则,更意味着从产品的设计、生产到品牌营销推广各个流程中奢侈品牌需对“千禧一代”有足够的了解,否则往往会弄巧成拙。近日来,一系列伤害中国人民族感情的奢侈品企业营销行为被“千禧一代”运用社交媒体传播并迅速扩大最终对品牌造成严重伤害,就是有力佐证。如果说20年前来华经营时还是奢侈品牌引领消费者的喜好走,那么今天奢侈品企业需要意识到中国新一代消费群体正在左右品牌在华的未来走向。
低级错误不该出现
胡子民
借T恤文字亮出自己的观点,摆出自己的态度,这是不少服饰品牌设计追求的个性。但如果设计内容事关国家主权话题,那么容不得半点马虎和疏忽,必须严肃对待,因为这不仅十分敏感,而且极易伤害民族感情。这一点,作为知名的奢侈品品牌商不可能不知道,尤其是进入中国市场多年,并且由明星代言的品牌,更不会幼稚到一些知名城市归属于哪个国家都混淆。即便设计疏忽发生错误,检验、把关的部门也不能如此粗心大意,如此不负责任。何况是一个“十分热爱中国,尊重中国人民”的奢侈品品牌商,怎么能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
因此,对于这些品牌商们发出的浅薄道歉,我们有理由不接受。真的不知道这些奢侈品品牌所说的“十分”热爱中国,到底是热爱中国的钱,还是热爱中国的情?如果真正热爱中国就请尊重中国,就不要在品牌上附加某些不当观点。
无论何时,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都神圣不可侵犯,更不容分割。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是我们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不尊重消费者必遭市场惩罚
景豹
任何不尊重消费者的企业,必然受到消费者的抵制,等待它的只有市场的惩罚,这个道理放在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2017年多芬在美国Facebook上投放广告,内容是一位年轻黑人女性脱下T恤,摇身一变成为白人女性。海外企业在美国发生这样种族歧视的事件,同样激怒民众,遭遇联合抵制。这说明,全人类都有的珍视的价值,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不是资本能够冒犯的,一旦触碰底线,必遭千夫所指、用脚投票。
如今,还有哪个企业家不知道,做跨国生意从来都不是简单的买卖,而是包含了经济、政治、外交、文化等内涵在内的综合行为。保持尊重、坚持共赢,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好感,共享发展红利。
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我们欢迎所有尊敬中国文化、遵守中国法律的企业来华掘金,但绝不欢迎一边赚我们的钱又一边伤害我们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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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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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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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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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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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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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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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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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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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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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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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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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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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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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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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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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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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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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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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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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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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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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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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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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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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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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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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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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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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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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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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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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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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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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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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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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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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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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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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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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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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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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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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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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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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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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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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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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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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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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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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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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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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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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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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