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百年历史视域中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号角。2017年12月1日,辽宁省丹东市率先在全国成建制完成县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图为丹东市振兴区监察委员会揭牌仪式现场。于浩洋 摄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党的百年历史进程充分表明,我们党是革命的党,也是富于改革创新精神的党。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回顾我们党以改革不断完善自身的历史过程,总结党的自我革命宝贵经验,对于把握历史规律,赢得历史主动,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从党的自我革命的视角,改革是保证我们党长盛不衰的必要条件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政治品格。百年来我们党的发展壮大,关键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同时进行伟大自我革命。
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本质上就是以改革精神不断完善自身的过程。建党初期,我们党从革命斗争的失误教训中,深刻分析中国社会形态和阶级状况,开辟了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确立思想建党和政治建军的重要原则,纠正党内存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左”倾教条主义错误,明确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开启了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的新阶段。我们党制定统一而严格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在局部执政实践中探索建立廉洁政府,为保证党员对党忠诚、防止信仰动摇和“官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带领人民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对社会主义建设进行艰辛探索的实践中,对执政条件下可能发生的脱离群众、腐化变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开展整党整风运动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对巩固党的组织、纯洁党的作风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勇于坚持真理、纠正错误、自我革命,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也将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反腐败纯洁了党的队伍,反“四风”重塑了党的形象,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党的执政地位、执政基础更加稳固,确保了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历史充分证明,改革是中国共产党人砥砺前行的动力,作为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首先体现在管党治党的严肃严格上。新时代新阶段我们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必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自觉在全面从严治党全局中谋划推进,将改革有机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最大限度减少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提升。
从党的理论创新的视角,改革是我们党的创新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改革是其中一以贯之的主题。
毛泽东在探索救国救民道路的历史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了“改造中国与世界的思想”,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巨大而深刻的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造。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人应该成为“立志改革的人”,强调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走自己的路,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创新性地探索形成了《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理论成果,其中蕴含的实事求是、独立自主、尊重客观规律等立场观点方法,为新时期改革开放提供了思想和理论准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制定并实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性决策。邓小平深刻指出,“我们把改革当作一种革命”“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改革开放开启了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形势任务,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科学规划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工作布局和体制机制,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怎样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一系列具有突破性、战略性、指导性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举措。进入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把深化改革攻坚同促进制度集成相结合,把推进改革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结合,把激发创新活力同凝聚奋进力量相结合。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法论,强化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创新意识和钉钉子精神,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新时代新阶段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从中明方向、定立场、求方法。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政治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准确把握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从党的性质宗旨的视角,改革是民心所向和群众智慧的集成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是一部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也是一部领导人民不断进行变革、创新的历史。
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变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我们党基于对人民群众期盼和需要的深刻体悟,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这幕改革开放的历史伟剧是亿万人民群众主演的。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这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小岗村18名村民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的“红手印”,见证了党和人民的艰辛探索;深圳从小渔村发展成为国际大都市,是人民群众不懈奋斗干出来的。我们党始终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相结合,坚持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相促进,依靠人民力量将改革开放的潮头一次次推向新的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进一步将改革开放这场伟大觉醒引向更高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加强对重大改革问题的调研,尽可能多听一听基层和一线的声音”“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亿万人民全身心投入,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中国奇迹”不断刷新,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憧憬变为现实。
历史充分表明,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人民立场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立场,人民智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力量源泉。进入新时代新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始终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通过改革增强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实效性,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坚持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发扬党的群众路线,增强反腐败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作用。
从纪检监察工作自身的视角,改革是实现路径和发展之道
党的百年历史,是不断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防范被瓦解被腐化危险的历史,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产生、发展、完善的历史,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不断改革完善的历史。
我们党创建之时就坚持以严格的纪律和规矩立党,二大党章专章对“纪律”作出规定,五大选举产生了党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党在局部执政实践中,逐步形成以党内监察机构和苏维埃政府监督机构为主体、以群众性监察组织为补充的新型工农民主政权监察制度。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监察委员会。党的八大规定各级监委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工作,建立了各级监委同时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监委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开放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纪委,重新确立了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党的十二大对纪检机关的产生、领导体制、任务和职权等根本性问题作出规定,奠定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作出部署,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强化了纪委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真正实现了党内监督的全覆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反腐败相关职责,组建与纪委合署办公的监察委员会,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提升了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历史充分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纪检监察体制适应党在不同阶段的历史任务不断进行探索、改革、完善,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党的中心工作的水平,增强了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新时代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因势而变,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并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贯通起来,不断破除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弊端和制度障碍,不断破解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为完成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发挥重要作用。
总结党的百年历史经验,面向新时代新阶段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改革不仅仅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动力、手段、途径,而且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的发展之道。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改革这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成功发展的制胜法宝牢牢抓在手上,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紧扣“两个维护”,提高政治能力,确保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正确政治方向。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首先从政治上看,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到改革全过程和各方面。要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体现到职责定位、机构职能、协作衔接、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通过改革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确保反腐败斗争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推动以精准有力政治监督和正风肃纪反腐监督推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以改革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是我们党的基础性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既是改革的阶段性特征,也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强化系统思维,既以“中军帐运筹帷幄”的视野,加强改革的政策统筹、进度统筹、效果统筹,从更高层面突出改革的集成效果;又要有“一盘棋车马分明”的落点,在党中央确立的改革框架下,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理念,通过深化改革强化“三不”融合协同,在推进“不敢腐”时,注重挖掘“不能腐”“不想腐”的功能;在推进“不能腐”时,注重吸收“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做法;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不能腐”的威慑和约束,增强标本兼治综合效果。要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中央、地方、基层上下联动,机关、派驻、巡视左右衔接,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夯实改革责任、汇聚改革合力。
促进贯通融合,增强监督效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要通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科学机制,立足“四项监督”各自的职能定位,在“四项监督”分别发挥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相互之间协调衔接、整体贯通的有效途径,实现同向发力、同增质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
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以改革的高质量促进队伍的高素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的纪律部队,发挥着维护国家政权、捍卫民族复兴的利剑作用,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通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自觉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监督,按照监察法要求接受人大监督,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防治“灯下黑”,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刘硕)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llyj/8450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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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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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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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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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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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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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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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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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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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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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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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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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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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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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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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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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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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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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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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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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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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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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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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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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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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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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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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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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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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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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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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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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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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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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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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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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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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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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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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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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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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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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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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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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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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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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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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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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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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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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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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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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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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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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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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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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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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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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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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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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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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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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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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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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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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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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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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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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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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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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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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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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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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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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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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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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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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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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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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