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北京等地检察机关推出一揽子务实举措
把食品安全“防护网”织得更密更牢
——检察机关全面推进
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综述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
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件看似舌尖上的“小事”,却是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更是党和国家尤为重视的大事。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工作,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强化检察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买得省心、用得安心、吃得放心。
加大办案力度
依法严惩犯罪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出了一揽子务实举措。
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先带头行动起来——
组建了全国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等各领域人才库,发挥业务专家引领作用,切实提升检察官岗位素能;
持续加强对案件的督办指导,对问题疫苗案、“注水牛肉”案、“瘦肉精”羊肉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办理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推动办案取得实质进展;
正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修改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推动规则制定更加契合司法实践需求;
……
各地检察机关也紧锣密鼓地跟进——
北京、江西等地检察机关从高校、行政执法机关等引进“外脑”,探索建立常态运行的智库咨询机制,及时聘请专家辅助检察官参与审查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
上海等地检察机关将不起诉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行政执法机关,督促其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辽宁、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在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专门检察室,对重大执法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强化监督,精准打击危害食药安全违法犯罪;
各地检察机关坚决落实“处罚到人”理念,加大禁止令、从业禁止、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适用等工作力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3元一斤的猪肉你见过吗?2019年7月至12月,魏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向他人收购死因不明的肥猪,然后进行屠宰加工,以每斤3元至15元的价格销售。贵州省黔西市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认真审查把关,提出15条补查提纲,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追捕6人、追诉3人。同时,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履行监管职责,对全市生猪市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有食品安全隐患的肉制品不再流入市场。不仅如此,检察机关还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通过公开庭审及网上直播,警示和震慑了犯罪。
记者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087件5989人,起诉7622件14396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此类刑事案件950件102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74件529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63件764人。
在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的同时,检察机关还以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记者了解到,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0914件,提出检察建议、发布公告26237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602件。
比如,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部分短视频平台用户在“直播带货”“视频推荐”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对食品功能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向平台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在辖区内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引导平台加强自治,签署自律公约,有效规范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食品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深化沟通协作
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众人拾柴火焰高。让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人“痛到不敢再犯”,需要法治的力量;让食品安全的“防护网”织得更密更牢,则需要更多携手共进的力量。
最高检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全链条保护力度——
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最高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全链条保护力度;
今年6月起,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最高检等七部门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深化沟通协作,加强执法、司法协同配合——
2020年7月,最高检与中央网信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交流会商、联合培训、联合督察等工作机制,并就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执法司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2020年8月,最高检与最高法、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共同召开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并经过二次函询意见后今年5月会签印发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会议纪要》,要求各地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和预防的功能定位,综合考虑是否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最高检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正在研究制定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让我们看看检察机关办理的几起案件:
重庆市石柱县检察院通过办理一起销售假冒名酒案发现,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后,该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酒类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并通过媒体宣传鉴别假酒方法,畅通群众举报平台。
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对违法经营者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诱导和欺骗老年人购买的违法行为,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违法者承担欺诈销售三倍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诉求,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7000余万元。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司法保护,还有必不可少的一环,那就是普法宣传。一方面,普法宣传可以引导企业和公民强化法律意识,明确法律红线,促进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做到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检察机关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普法教育。
“典型案例剑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集中反映了执法司法部门合力守护食药安全底线的努力,同时也对相关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值得点赞。”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廊坊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方金华对检察机关守护食药安全的做法表示肯定。
记者了解到,2020年以来,最高检发布了多批惩治侵权假冒犯罪、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各地检察机关也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网络庭审直播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普法。
比如,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将工作重点延伸至互联网领域,通过与区域内大型互联网公司开展座谈交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敦促企业完善制度,预防互联网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发生。
再比如,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组织百余名农贸市场从业者观摩涉牛肉案件庭审,集中进行法庭教育,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食品安全需要常抓不懈。检察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继续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通过高质量的食品安全检察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www.bj148.org/zz1/ggaq/202106/t20210615_1608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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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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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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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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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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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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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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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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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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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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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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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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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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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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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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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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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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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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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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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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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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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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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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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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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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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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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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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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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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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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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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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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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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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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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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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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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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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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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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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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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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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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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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