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分红不应该是稀缺的风景
毛建国
临近年末,与分红有关的各种消息都出来了。除了经常见到的公司分红,以及有些富裕村分红外,现在又多了一个“小区分红”。近日,杭州某小区拿出了120万元的经营性收入来给业主们分红,该小区有住户1041户,每户可分得超1000元。这120万元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性收入,一部分来自商铺租金,一部分来自地下车位的租金。
看到这个“别人家的小区”,很多人羡慕不已。其实。平均下来,每户也就千把块钱,更重要的还是其象征意义。一直以来,小区物业给人的印象就是收钱,收钱才干活,有时收钱还不肯干活,或者干不好活。而现在竟然分红了,意味着小区治理有了新的可能性。
这不是物业善心大发,而是业主固有权利。每一个小区,都是由各个业主的专有部分和业主们的共有部分组成的。根据物权法,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道路、外墙、电梯等共有部分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当然归产权人,也就是广大业主。而物业只是接受业主委托,并无收益权。
小区分红,要建立在“不差钱”基础上。对于物业来说,收益主要来自两部分,一是物业费,二是共有部分收益。这些年来物业费一涨再涨,有些小区物业费都快要达到当地最低工资线了。而共有部分,且不说小区车位出租就是一笔庞大收入,就拿公共区域广告来说,也是一笔不菲收入。运作得好,会是一块“肥肉”。
可是真要走近物业公司,钻进耳朵里的基本都是“穷穷穷”。这里面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物业有积余,就是不肯拿出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好好给物业普下法。二是物业提供的账本,确实看不到有积余。我曾经看过很多小区年底公布的账单,基本都是勉强收支平衡,有的还入不敷出。在公共收益这块,除了车位收益外,类似广告等衍生收益,要么基本没有,要么极其有限。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真没钱似乎也没什么办法。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很多小区真的没钱吗?或者真的挣不到钱吗?从收入上讲,现在新业态竞相涌现,只要肯动脑筋,肯定大有作为。而且事实上,不少小区都引进了新业态,可是这些项目在账面上却看不到什么收入。从支出上讲,很多费用合理吗?曾经看过一个小区,每年几十万元把绿化外包,有些区域绿化毁坏了,也只是从小区其他区域移栽花木过来,这么多年,就没有一棵树进小区。更搞笑的是,说是外包给专业绿化公司,其实包给的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包工头,修剪树木时再找几个什么都不懂的民工。这里面的故事太多,很多连编剧都想不出来。
从媒体报道的几家分红小区来看,情况不一,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都有一个相对有为的业委会。杭州这家小区能够分红,与业委会就有着很大关系。业委会强,则小区兴。可想把一盘散沙的业主组织起来,成立业委会,存在很多困难,目前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比例还比较低。即便成立起来了,也未必就能发挥作用。有个朋友曾经担任过业委会主任,后来辞职了,据其讲,物业对业委会主任往往采取拉拢等手段,而当业委会主任想有所作为时,又存在业主不支持不配合等问题,有业主甚至还在一旁说风凉话。很多问题反映到社区乃至主管部门,也是石沉水底,悄无声息。
小区分红,不只是钱的问题。城市是由一个个小区组成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小区治理创新,而现代化的小区治理体系,需要物业、业主、业委会、社区、主管部门共同答卷。就目前来看,最能突破的,还是把业委会普遍成立起来,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全面融入到物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倘能如此,“小区分红”将不会成为稀缺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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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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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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