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比”1.02是如何做到的?这个炫酷的派驻检察室里有答案!
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检察室
依托先进的“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借力现代科技手段,在全面应用、资源共享、整体升级上下功夫,全力打造派驻检察室“升级版”信息化建设。
构建办案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山西公安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等平台,实现与公安机关办案信息实时共享,通过全流程监控系统,实现对侦查活动全流程法律监督,真正发挥派驻检察室的“前沿阵地”作用。
构建“一站式”办案平台
依托全国检察统一业务应用2.0系统、政法部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206系统和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分析系统等,在派驻检察室建立“一站式”受案、分案、办案、监督等集约化工作模式,解决派驻人员、精力、时间不足的问题,增强派驻检察室工作效能。同时,综合运用各个办案系统的数据进行科学比对,排查出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构建刑事速裁合作平台
依托刑事速裁法庭和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搭建轻微刑事案件审理“快车道”,对危险驾驶类等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公安机关快速侦查,检察机关专人快速起诉,法院由一名派驻员额法官集中审理当庭宣判,缩短案件从侦查到起诉、审判的空间和时间距离,有效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能。截至目前,已通过速裁法庭集中审理案件14件,审查起诉平均用时4.32天,确定刑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
构建新媒体应用平台
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等方式提供多种服务,广泛开展网上受理线索、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更加快捷地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线索,通过派驻检察室及时进行实地查验、调查核实,予以答复,真正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获益。
加强机制建设,打造规范化检察室
派驻检察室作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一种外部监督,与公安机关自身不断追求规范化、谋求创新发展的要求是相一致的,只有通过内外部监督同向发力,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检察机关多次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建立了一系列合作机制。
强化规范建设,制定“1+5”配套工作机制
2019年与公安万柏林分局签订了《关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派驻检察室职责、工作内容和方式。在此基础上,与区法院、公安万柏林分局、区司法局会签了《捕前分流工作的实施细则》《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规定》《刑事侦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施办法》《派驻检察室信息通报办法》及《速裁法庭认罪认罚速裁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五项工作机制,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明确公检法司各部门在派驻检察室的职能、责任及合作模式,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模式,理顺监督立案、提前介入以及“侦捕诉审辩执”各环节衔接等问题。
实行“常驻+轮值”派驻模式发挥综合业务部对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评价、业绩考评等职能优势,将派驻检察室设在综合业务部。由综合业务部派驻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办案团队常驻检察室,通过线索受理、分流、实地巡查、跟踪监督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综合业务部3名员额检察官按日轮值,办理捕前分流、认罪认罚速裁等案件。综合业务部作为精准监督的“大管家”,能够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流程监控,对线索受理后的走向及结果实现了“全程化监督”、“全方位控制”。其他部门员额检察官根据各自部门管辖案件类型实行轮值办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提前介入等案件,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的运行模式。
建立内部协调配合管理机制
制定《派驻检察室工作方案》《派驻检察室工作规范》等制度,明确线索移交流程,要求线索件件有回复、文书件件有反馈,形成全程闭环的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工作日志,制订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捕前分流、提前介入、认罪认罚速裁、受理逮捕起诉案件、办案中心巡查登记簿等工作台账,所有案件受理、办理、审结情况均填入台账,相应审批和法律文书归档留存,确保全程留痕。
建立案件双向考核评价机制
发挥考核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将派驻检察室开展的各项工作全部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在考评指标中更加突出“两项监督”、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适用的权重,倒逼检察官提升侦查监督能力。建立互通机制,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刑事立案监督、纠正违法、追捕追诉、批捕、不捕、起诉、退回补充侦查、不诉等情况,同时将上述内容分类登记、汇总分析,进行月通报或专项通报,为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考核提供依据。
加强职能建设,打造集约化检察室
适应侦查活动集约化、扁平化办案方式,以侦查监督为切入点,将侦查监督的起点前移至立案后的“黄金24小时”,补缺监督空白,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前分流等职能,实现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全覆盖。
做实“两项监督”提升案件质效
派驻检察室通过审查卷宗、实地巡检等途径,扩展监督覆盖面,缩小“两项监督”盲区,实现监督与侦查同步,推动侦查监督程序运行由依附走向独立。一是通过办案系统,对全区刑事案件、公安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实现源头监督;二是通过案件管理流程数据和视频监控巡检,做到对涉案人员从进入执法办案中心到离开的全程无间断监督;三是通过实地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向涉案人员、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实现监督线索来源的多元化和线索传递的及时性。
捕前分流降低审前羁押率
对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预先指导、把关,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明显不符合逮捕条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案件,建议不提请批准逮捕;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前置开展追赃挽损、赔偿谅解等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建议直接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以来,通过捕前分流,审前羁押率已降低了22个百分点。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效显著
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前沿作用,以有组织犯罪、涉众型犯罪、疑难案件等为重点,加强介入侦查,引导侦查人员依法、客观全面收集证据,增强侦查人员的取证意识,对非法证据提出排除意见,保证公安机关取证的及时性、全面性、合法性,减少由于证据问题引发的“三延两退”情形,有效降低了“案-件比”。与去年相比,“案-件比”已由1.07优化为1.02。由该院提前介入的李某刚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全要素”监督
依托执法办案中心未成年人办案区等专门化设置,成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工作室,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一次性开展询问、证据提取、心理辅导等工作。目前,已运用未成年人办案区开展询问12次,心理辅导12次。
建立共同化解矛盾机制,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风险研判、舆情应对、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保证办案和监督取得“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已配合公安机关化解社会矛盾10件12人。
通过派驻检察室实时性、亲历性监督,进一步拓宽办案思路,解决办案难题。例如,轮值检察官在办理郑某某危险驾驶案中,发现郑某某可能隐瞒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通过查询户籍信息、讯问核实,均未显示郑某某真实身份,轮值检察官带着疑惑,审慎研判每一处细节,经过反复琢磨了解,突破当前查实身份手段的局限,利用社会保险信息与职业状况紧密相连,且具有真实性、客观性等特点,引导公安机关调取郑某某的社保信息,最终核实了郑某某公职人员身份。针对该案暴露出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犯罪嫌疑人隐瞒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的问题,派驻检察室积极主动作为,建立犯罪嫌疑人身份核查机制,通过查询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进行身份信息“回头看”,对已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逐案核查。截至目前,已核查出隐瞒公职身份人员12人,并向相关单位通报。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检察室
万柏林区检察院在全力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不断“加油”“充电”,确保派驻检察室工作持续续航。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派驻检察室设立党员先锋模范岗,教育引导派驻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派驻检察工作。
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
组建毒品、金融证券、电信网络、未成年人犯罪等检察官办案团队,开展跨部门专业化监督,实现办案资源共享,人员优势互补,凝聚监督合力。
加强业务培训
通过系统、科学、精准的教育培训,提升监督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跟踪反馈、引导侦查取证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同时,针对执法办案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题业务讲座,促进执法规范化。
推动检警交流互换思维
推动检警人员交流,互换侦查思维、审查思维,带动双方提升侦查和监督能力。
加强内部监督
加强对派驻检察人员的廉政教育,引导他们摆正位置,摸清角色,既注重与公安人员协调配合,又突出监督刚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作用,将配合、制约和监督统一于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司法目的中。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万柏林区检察院将以派驻检察室为前沿阵地和有效载体,把“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等检察司法新理念落到实处,为实现更高层次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提供实践样本,推动整体检察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
(来源:山西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0/2021-08/02/content_12518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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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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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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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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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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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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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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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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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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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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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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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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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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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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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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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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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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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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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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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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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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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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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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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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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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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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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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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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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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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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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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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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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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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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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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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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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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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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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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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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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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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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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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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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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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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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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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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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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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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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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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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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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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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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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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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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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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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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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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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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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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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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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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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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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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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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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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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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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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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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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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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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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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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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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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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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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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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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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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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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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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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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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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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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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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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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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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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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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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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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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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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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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