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官会议 统一裁判尺度
姚建军
专业法官会议不仅可以为法官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还可以发掘类案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审理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从源头上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使裁判结果更能获得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同,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既包括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司法主体改革,也涵盖专业法官会议等配套性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分别建立由民事、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法官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合议庭认为所审理的案件因重大、疑难、复杂而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的,可以将法律适用问题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复议时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讨论笔录应当入卷备查。由此规定可以解读出专业法官会议是在确保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根据审判需要建立的发挥专业法官业务专长,为合议庭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咨询的工作机制。
专业法官会议组成及讨论案件的范围。专业法官会议的前身为审判长联席会议,其参加会议的人员应为所在审判庭的审判长,不涉及其他庭室的审判长,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专业法官会议按照法官所从事的审判职能分为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不同的专业领域,其成立意味着会议的参加者不仅仅是所在业务庭的审判长,还包括全体员额法官。当然,部分法院专业法官会议的人员可能由在一定审判领域内具有业务专长,审判经验丰富的部分员额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范围为合议庭审理案件时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情况,导致其对案件法律适用出现重大意见分歧。司法实践中,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不仅仅只有法律适用,有些情况下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纳与否、举证责任的分配也容易引起合议庭意见分歧或者影响裁判结果,如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有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的案件,均可以作为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范围。因为专业法官会议设立的初衷就是为法官办案提供决策咨询,起着参谋助手的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案件准确裁判,协助合议庭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从这个根本的价值取向出发,专业法官会议的议事范围不应过于狭窄,否则就会影响它的价值发挥。至于专业法官会议的效力也仅仅属于咨询意见,供合议庭处理案件时参考,不具有必须执行的效力。
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及其意义。法律本身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随着社会纠纷的复杂化,法律体系也越来越庞大化、精细化,对法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同法官由于知识水平的不同、司法能力的差异,裁判案件的价值取向不同,对事实的认定及适用法律的理解差异,可能对某一问题出现不同的裁判意见。专业法官会议的成立,可以借助法官的集体智慧,找出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方案,供合议庭合议时参考,至于合议庭是否采纳专业法官会议的意见,完全由合议庭研究决定,由此既解决了案件疑难问题,又保障了法官依法裁判的独立性,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审理者不判,判案者不审”的问题。专业法官会议的意见可以使法官摆脱自身能力的局限性,大大减少错案的发生,降低法官的职业风险。专业法官会议不仅可以为法官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还可以发掘类案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审理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从源头上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使裁判结果更能获得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同,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此外,在取消院长、庭长审签裁判文书,由合议庭审判长签发,法官的依法独立裁判权逐渐加强,这是改革的初衷,同时也是改革的风险点。少了院长、庭长签发环节的把关,加上法官队伍能力水平的参差不齐,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质量。而分管院长、庭长、法官等通过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在会议上听取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分析及法律适用的陈述,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并向合议庭提出自己对案件的见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对案件的监督形式。而只有有效的监督,才能确保司法裁判权不被滥用,确保法官清正廉洁,依法办案,进而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现。专业法官会议作为一种前置性的过滤机制,使很多问题得到解决,减少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专业法官会议的意见也可以为审判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
专业法官会议的价值取向。首先,专业法官会议的价值取向之一就是保证案件的审判质效,使每一个司法案件能够实现公正公平的审理结果。法官的天职是审理案件,而审判案件不仅需要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更需要丰富的审判经验,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经济发展越来越快,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递增,随之而来的是案件法律关系日趋复杂,新类型案件、新问题疑难复杂案件接续出现,面对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案件,法官个人的智慧难免有所局限,从而影响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专业法官会议可以发挥集体智慧,确保案件的裁判质量。其次,专业法官会议的价值取向之二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思路。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不成文的法律。法律规定缺失或者较为原则、法律滞后性及不周延性、不同法律规定之间的相互冲突时有发生,而生活的创意却层出不穷,面对各种疑难和非典型的案件,法律不可能都有现成的答案。而法官不能拒绝裁判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法官裁判案件是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后,适用于具体的、动态的个案中。在某种意义上讲,寻找法律需要法官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法律智慧实现对法的创造,这种创造通常被称为“解释”或言“法官自由裁量权”。专业法官会议可以集思广益,发挥法官的集体智慧,针对个案形成裁判规则,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统一法律的适用标准。专业法官会议的价值取向之三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法官的责任在于把公平正义传递给社会,把学习的法律知识,感悟的实践经验,用在每一个案件中,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自己的理解诠释法律的本质,展示法官的品格,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官只有公正裁判,才能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形成人们对司法的依赖和信仰,司法的公信力才能获得实现。反之,在司法公开的环境下,同案不同判会更加迅速而大范围的通过网络迅速传播,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此外,司法不廉会摧毁司法公信力,直接妨碍公平正义的实现。专业法官会议,对统一裁判尺度,总结裁判规则,避免同案不同判,提升司法公信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最后,专业法官会议的价值取向之四是可以加强审判监督,提升审判质效管理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以充分保障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但法官也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有个人的认知局限和个性特点,难免对案件事实认定发生偏差,或者适用法律发生错误。如何在不违背法官依法独立裁判原则的前提下解决审判监督问题,放权不放任,从而提升审判质效,也是专业法官会议需要解决的问题。专业法官会议可以健全司法权力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整合监督资源,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抵御内外部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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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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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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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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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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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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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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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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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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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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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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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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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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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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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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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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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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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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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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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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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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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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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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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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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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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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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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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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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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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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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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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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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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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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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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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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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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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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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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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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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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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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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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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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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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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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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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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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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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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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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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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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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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