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用房被出售 业主状告开发商索还
物业管理用房被出售 业主状告开发商索还
法院: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开发商擅自出售须担责
□高潮 林敏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顺势而兴,而商品房的普及使小区业主成了大多数人的身份之一。作为小区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如通道、楼梯、大堂、消防、公共管理用房等属于共有部分,全体业主享有共有权。若业主的共有权被侵犯,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010年4月15日,高伟威(化名)购买了平潭某名城小区6幢一层3间店面,殊不知,这3间店面在合同附件的规划图中标注为物业管理。2015年8月,3间店面由卢斌(化名)承租用于经营汽车服务公司,约定租赁期限5年。
同年12月30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在首次业主大会中选举产生,并被授权管理小区内的大小事务。2016年开始,小区业委会以物业管理用房是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应当按照原始规划性质使用,要求卢斌返还该房屋,但卢斌表示其按期缴纳租金,是依租赁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并没有侵犯业主权利。双方僵持不下,一年内纠纷不断。
2017年5月,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商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被非法侵占要依法维权等事宜。当年6月,该小区业主200多人向业委会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代为提起诉讼维护业主权益。业委会遂将某房产公司(小区开发商)、高伟威(物业用房购买人)、卢斌(承租人)作为被告诉至平潭法院,要求确认物业管理用房系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同时,上述被告须立即返回物业管理用房并向小区业委会支付非法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法院审理
返还物业管理用房 支付房屋使用费
经办法官认为: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共有权侵权案例,争议焦点涉及三个方面:1、小区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2、公共用房被开发商改变性质出售后的权属问题;3、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
首先,某名城小区B区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其诉讼主体适格。其次,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附平面图中,高伟威所购房产01、02、03店面在规划图中标注为物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讼争房屋的性质属于物业管理用房,应归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最后,房产公司对该房屋无处分权却擅自出售,高伟威虽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讼争房屋行使了占有、使用、收益权,但当房屋的所有权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时,法院应予支持,因此高伟威负有返还房屋的责任,但高伟威购买房屋时支付了对价,让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有悖公平原则,亦不合情理。究其缘由,正是由于房产公司擅自处分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则应当由房产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支付讼争房屋被非法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法院据此判决:案涉物业管理用房系某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高伟威应返还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房产公司应向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支付上述物业管理用房的房屋使用费。
某小区业委会、高伟威、房产公司均不服,提出上诉。法院二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业主委员会经授权符合法律规定取得诉讼主体资格,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业主承担。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含专有权、共有权和基于专有权的成员权。共有权的客体是指建筑物区分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列举了共有部分的内容,物业管理用房即在此之列。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亦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共有权人即全体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使用、收益、管理和使用监督等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官提醒
商品房的普及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侵权的问题日益突显。作为小区业主,不仅要顾好小家,还要顾好大家,通过提升共同管理意识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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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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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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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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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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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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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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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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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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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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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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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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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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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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