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敬大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深入实施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努力建设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为完善首都治理体系作出积极贡献。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95543件,办结95531件,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18.5%和23.4%。
一、立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全面履行司法办案职能
依法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公益,参与首都治理,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0144件2883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3430件17887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4285件32712人,起诉19921件25332人。
依法履行普通刑事犯罪检察职能。深化平安北京建设,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彰显生命不容践踏、暴力必受严惩理念。依法办理孙文斌故意杀害民航总医院医生案等一系列社会关注案件,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正义不迟到。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起诉强奸、强制猥亵、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660件683人。支持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入选全国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决定附条件不起诉84人,开展观护帮教,促进回归社会。组建“北京市检察机关专门学校工作团队”,与海淀寄读学校等专门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机制,西城院连续二十年举办“西检杯”中学生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竞赛,石景山院建立未成年人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中心,为青春守望、为成长护航。
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检察职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依法严惩向境外组织非法提供国家情报、间谍、恐怖主义、邪教等犯罪,依法办理一批重大案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起诉煽动滋事、网络政治谣言、冒用党和国家机关名义实施诈骗等犯罪77件116人,维护党和国家机关形象。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爆炸、涉枪、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88件126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办理各类涉军犯罪23件26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26件357人,经审查决定逮捕183件201人,起诉266件289人。起诉民政部福彩系列案,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强受贿、破坏选举案,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强化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完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侦查后起诉3件3人,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履行经济犯罪检察职能。起诉非法集资、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等犯罪990件2099人。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过亿元的重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42件,其中银豆网、易商通、钱生钱等案件涉案金额过百亿,对侵害民生民利的金融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严惩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起诉22件121人,依法办理一批跨境涉台、数额巨大的网络电信诈骗案。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努力追回群众养老钱、血汗钱,追赃挽损10.7亿元。部署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坚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构建以“三诉两支”为基本框架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促进公益保护、社会治理和依法行政。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4件,立案281件,立案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7件,行政机关回复和启动整改率为100%,完成整改91.8%,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铁检北京院针对京沪高铁沿线大面积堆土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堆土18万吨,有力维护高铁运行安全。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督促拆除侵占农用地违法建设1.2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27万吨,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883.9万元,起诉违法行为人承担环境修复费用1368万余元。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接受市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完善与行政机关工作协调机制,有力促进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围绕首都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稳妥处理群众信访27682批次48695人次,其中集体访634批次15487人次,确保安全稳定不出事。延伸检察职能,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33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针对校园周边商户向未成年人售烟问题,在全市推广海淀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做法,共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排查校园周边商户3800余家、查获违法销售的卷烟118.3万余支,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已有700余名检察官到学校、企业等十个领域普法760次,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二、立足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完善检察监督工作布局,推进检察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依法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立案监督,监督立案357人、监督撤案514人,同比分别上升40%、44.4%,防止有案不立、不当立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89件。加强行刑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573人,已移送569人,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推动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制在16个区全覆盖,实现对公安执法办案集中专门监督,经验做法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开展裁判文书同步审查,提出抗诉95件,同比上升26.7%。加强刑事申诉案件实质审查,审结450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通过多方参与、程序公开,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案结事了。完善与审判机关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司法程序不规范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开展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执行检察。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102人依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997人,切实减少不必要羁押。加强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备案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4035件,确保强制措施依法合理适用。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对16个监狱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审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445件,对165人提出纠正意见,防止花钱减刑、以权赎人。依法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进行全程法律监督,严把审查关,确保特赦严格规范实施。
依法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强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共审结案件2989件,同比上升56.5%;提出抗诉6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2件,原审裁判改变率为70.7%。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线索308件,提出监督意见32件,3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深入推进民事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公证债权文书、商事仲裁执行监督。
依法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共办结案件1112件,同比增长96.1%,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1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部署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采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监督手段,促进执法司法机关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坚持诉讼监督通报制度,连续九年向市高级法院通报类案监督情况,共同促进公正规范司法。
三、立足首都工作大局,全面加强检察服务保障
聚焦国家重大活动举办、重大战略实施和首都建设发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服务保障重大活动举办。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重大活动举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积极参与安保防控,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大局。延庆院制定专门方案,保障世园会冬奥会筹办举办。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共办理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112件,密云院与区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开展涉环保领域专项工作,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1件16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5件,通州院、顺义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副中心生态环境建设。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朝阳院连续四年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各院通过依法办案、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项报告、制发检察建议等措施,稳经济、促发展。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起诉涉黑犯罪案件5件53人、涉恶犯罪案件130件575人,向有关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92件、涉“保护伞”线索132件。市检二分院依法办理了陈海涛案、石凤刚案等一批涉黑涉恶重大案件。林国彬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套路贷犯罪,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为名,采取欺骗、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诈骗被害群众70余人,涉及金额1.8亿余元,造成部分被害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办案中,市检三分院提出补充侦查事项440余条,追诉犯罪嫌疑人8人,确保黑恶分子一个不漏网。市检察院对涉黑涉恶线索统一审核把关,各院实行审查引导侦查全覆盖,降低退回补充侦查率,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加强标本兼治,建立一案一建议和一案一约谈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出台7条产权保护务实举措。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142件279人,3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朝阳院与区金融办签订合作协议,丰台院制定服务保障发展17条意见,门头沟院对接驻区企业法律需求,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6人,采纳32人,采纳率88.9%,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
服务保障首都建设发展。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完善“一纵一横多项”检察工作新格局,深化服务保障实效。围绕政治中心建设,依法履行司法办案职能,加大对重点地区犯罪打击力度。围绕文化中心建设,东城院、西城院、大兴院、平谷院积极探索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海淀院主动赴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昌平院依法严厉打击科技创新重点建设项目中的犯罪,怀柔院出台服务保障怀柔科学城建设实施细则。市检察院会同天津、河北两地检察机关召开第三次工作交流会并签署会议纪要,促进京津冀检察职能协同发展、司法标准统一化。
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成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实现12309检察服务热线24小时人工接听,线上线下联动处理群众诉求。落实市委接诉即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研发检察业务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系统,实现“即收即复、不超七日,接诉即办、及时处理,过程公开、随时查询,办结告知、三月为限”。系统上线以来,回复查询案件达8404件,受到普遍欢迎认可。市检一分院联合驻地街道工委建立法治志愿服务中心,房山院设立检察服务e站,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市检察院制定律师执业保障十条意见,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四、立足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结合北京检察实际,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司法效能。
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发挥“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的整体优势。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现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常态化,启动首批检察官等级择优选升,释放改革红利。坚持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共直接办理9438件,占全市检察官办结案件总数的9.9%。坚持“抓两大、放两小”授权原则,明确检察官办案权限,全市70%以上的案件由检察官独立决定,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凸显。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立足优化人员编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以全新面貌在新的起点上履行检察职责。根据案件类型,打造“四位一体”刑事检察格局,设立专门的检察监督机构和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构建轻罪案件检察工作体系,实现职能适当分离、机构合理分设、工作科学分工。按照专业分类,设置办案组织,将全市1278名检察官全部编入其中,配齐配强办案力量,保障全面充分履职。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市检四分院经过五年探索,形成跨行政区划检察、集中管辖公益诉讼、复合型专门监督三项核心职能,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专门检察院。推动团河、清河地区检察院整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高工作质效。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增强依法履职主动性,在刑事案件中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繁简分流,减少社会对抗。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共适用19988人,适用率67.7%。完善认罪认罚从宽配套机制,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提出量刑建议14736人,促进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各院普遍设立值班律师工作站,方便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将2019年确定为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抓实内部监督管理。推进新型检察领导模式建设,强化检察长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明确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权限,做到监管不缺位。推进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建设,实现全院、全员、全过程监管,做到放权不放任。推进新型内部制约制度建设,完善业务归口管理、检务督察制度机制,防止权力集中、角色错位。推进新型质效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案件评价标准,倒逼检察官提高办案质量。开展存疑不起诉案件专项整治,加强自我纠错问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五、立足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提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分两批开展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主题教育,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
加强专业化建设。以法定检察职责为依据,以检察官办案组织为基础,加强检察专业体系建设,进而推动检察专业化建设。加强专项业务培训,培养又通又专的检察业务人才。全市检察机关现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0名,全市检察业务专家43名,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753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层层压实。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市检察院党组的专项巡视,制定115项整改措施,逐条整改。深化系统内巡视,市检察院党组对6个区院开展专项巡视。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
加强检察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四新”检察院建设、“两中心两平台”建设,增强改革基础设施配套和固化支撑。深化科技强检,加强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建设,促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参与北京市政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推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智能化应用,提升办案质效。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办理、及时反馈。坚持深度参与、实质联络,做优分专题菜单式联络服务,组织各类代表联络活动89项,面对面联络代表453人次,为149名代表所在单位提供一对一普法服务,服务代表更好履职。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提升办理层级,提高办理质量。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邀请203名政协委员参与市检察院重要会议、专题调研、分专题座谈会,让民主监督更直接更深入。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送达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深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1500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活动36次,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12700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检察机关以充分履职服务大局、以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以狠抓落实实现提质增效的一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需要相比,北京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具体来说,一是服务首都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办案与检察监督不平衡、检察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与司法责任制相配套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需要抓紧完善。四是队伍专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推进解决。
2020年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围绕首都工作大局思考谋划检察工作,加强检察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为构建更加有效的首都治理体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筑牢首都安全稳定防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好检察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促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强化服务保障,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中心大局,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围绕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完善“一纵一横多项”检察工作新格局。坚持平等保护,落实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长效保护机制,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加强民生检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检察便民利民举措。
全面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正确、全面、充分、协调、有效履职,坚持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两手抓、两手硬、两手协调。强化司法办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检察监督,提高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质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协监督意见,以首善标准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深化司法改革,激发检察内生动力。严格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体系”的要求,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完善重大监督案件办理机制,推动重大监督案件专业化办理。加强理论研究,积累实践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积极贡献力量。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主题教育制度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从检。完善检察专业体系,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围绕大局抓服务、立足职能谋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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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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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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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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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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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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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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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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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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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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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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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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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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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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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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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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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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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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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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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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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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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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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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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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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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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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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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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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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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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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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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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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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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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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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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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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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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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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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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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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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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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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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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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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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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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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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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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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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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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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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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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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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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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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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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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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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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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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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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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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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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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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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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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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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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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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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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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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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