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301号
《北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1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规范其履行职责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包括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勤务警务辅助人员。
治安联防队员、治安志愿者、护村队员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保卫、膳食、保洁等内部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公安机关的安排,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带领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不得单独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的后果由其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所需经费给予财政保障。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工作。市、区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根据区域发展、人口规模、地域范围等情况,合理确定警务辅助人员规模,科学配置警务辅助人员力量。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和机构编制等部门核定。
第六条本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完善有关制度,统一招聘的基本条件、程序和标准。
第七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
(四)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不存在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以及具体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五)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一)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二)退役军人;
(三)国家和本市评定、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
(四)具备特定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其他院校有关专业毕业生;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优先聘用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应当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对接受特定岗位专项技能培养的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明确服务期。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纪律,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保守秘密,规范、文明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下列工作:
(一)接线查询、窗口服务、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实验室分析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由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下列工作:
(一)巡逻值守、治安检查以及维护国家重大活动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秩序等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二)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等维护交通秩序工作;
(三)查缉毒品、盘查堵控等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工作;
(四)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涉案信息采集录入、案事件现场秩序维护,以及在公安机关办案场所、监管场所看管监控违法犯罪嫌疑人、保管涉案财物等案事件办理处置工作;
(五)接受处理群众求助、救助受伤受困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由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
(一)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二)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三)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四)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五)审核案件;
(六)保管或者配备武器、警械;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由警务辅助人员从事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期间,根据规定可以配备、使用信息采集记录设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取得警犬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的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警犬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制式服装和标识。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应当按照规定携带工作证件、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离职时,公安机关应当收回配发的证件、服装和标识。
第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本人是案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案事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本人与案事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
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警务辅助人员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回避;是否回避,由警务辅助人员所在公安机关决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勤务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特点,以及政治素质、工作业绩、业务能力、服务年限等情况,分类明确管理要求,评定和调整层级,并与薪酬挂钩。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履职规范、纪律作风教育培训,提高警务辅助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奖惩、调整层级以及决定是否留用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为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护,依法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市公安机关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专业性、危险性、劳动强度以及层级等因素合理确定其薪酬标准,并动态调整。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紧急医疗救治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畅通紧急救治渠道,及时救治因公负伤或者患急危重症的警务辅助人员。
警务辅助人员因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抢救、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处置突发事件牺牲、致残的,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抚恤待遇。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及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中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五条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降低层级、不予留用等处理;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工作制度、纪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政务处分、纪律处分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妨碍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警务辅助人员实施不法侵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备注:现行有效)
原文链接:http://gaj.beijing.gov.cn/wsgs/zcfg/202112/t20211231_2580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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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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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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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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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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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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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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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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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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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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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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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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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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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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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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