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
时间:2022-02-09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
法发〔2022〕4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作用,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横琴合作区)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创新完善司法政策,统筹推进粤澳法治深度合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支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2.主要目标
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在“一国两制”制度下推进与澳门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积极参与横琴合作区条例制定,提升内地与澳门司法交流合作水平。努力营造横琴合作区安全稳定、透明有序、互利共赢的法治环境,全力推进新时代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推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3.完善域外法查明和适用机制。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横琴法院)设立域外法查明机构,重点加强包括葡语系国家(地区)、澳门在内的域外法查明服务,支持境内外法律专家在横琴法院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协助。支持横琴法院申请授权试点探索域外法适用机制,在不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者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在横琴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协议选择域外法解决合同纠纷,或者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商事规则化解纠纷。
4.构建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支持横琴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鼓励其与国内外商事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对接,推动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支持横琴法院与葡语系国家(地区)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吸纳符合条件的外国及港澳地区调解组织、调解员参与国际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纠纷调解,探索由横琴法院试点受理该类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
三、强化横琴法院职能作用
5.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横琴法院根据其自身职能定位和横琴合作区发展需要,依法申请授权在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功能定位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打造彰显“一国两制”优势的新型示范法院。
6.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妥善审理公司、金融、知识产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类型案件,平等保护横琴合作区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构建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统一市场为基本导向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7.提升智慧法院诉讼服务水平。支持横琴法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为目标,完善国际化、标准化、智能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全流程在线诉讼新机制和诉讼服务新模式,加强与港澳诉讼服务对接,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
8.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与横琴合作区职能部门建立会商研究、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于涉港澳企业案件的梳理分析,定期通报典型案例或相关情况,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参考,发挥司法引导功能。
四、深化粤港澳司法协作交流
9.简化涉港澳案件诉讼程序。支持横琴法院简化港澳诉讼主体资格司法确认、授权委托见证、送达程序及诉讼证据审查认定。支持横琴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建立直接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机制,提高涉港澳民商事纠纷诉讼效率。
10.加强与港澳地区司法交流力度。落实珠澳法院互访和日常交流机制,推动简化跨境司法交流合作审批程序,加强粤港澳三地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就粤港澳司法资源共享、业务培训与课题研究等方面加强交流学习,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人才队伍。
五、加强组织保障
11.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要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横琴合作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协调推进,确保各项举措务实管用、科学有效。
12.完善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条线指导,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要增强做好服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前瞻性,充分利用派驻广东的便利条件,立足司法职能,主动服务横琴合作区建设重大战略,持续推进改革进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促落实,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凝聚服务保障合力,加快推动各项建设和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43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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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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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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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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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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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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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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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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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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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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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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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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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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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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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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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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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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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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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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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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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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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