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模式助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

时间:2022-04-21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在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的开局年之际,黔东南州司法局选定台江县司法局台盘司法所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台江县司法局突出基础设施的配备和完善,探索实践乡镇司法所依托安置帮教、自主创业示范、警示教育、公益劳动等4个社区矫正基地和每村1个社区矫正工作站的“4+1”模式,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快车道”。

  

  
安置帮教效能强。为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办事机构和体制机制建设,台江县多点发力健全完善安置帮教体系。强化工作机制建设,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发现、遇到的难题;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完善与公安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衔接协作,总结推广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管理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重点管理,综合运用走访谈话、信息核对、动态分析等手段和方法,及时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排除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强化对重点时期、重点人员的管控,确保人员不脱管、失控;强化平台建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效发挥司法所作用,确保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

自主创业示范好。台江县为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在矫、解矫人员失业登记,保障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协调工作,鼓励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据了解,台江目前建成1个社区矫正自主创业示范基地。“经常有司法所的领导来跟我宣传政策,鼓励我自力更生,扩大养殖规模等”解矫人员吴大哥如是说。截至目前,吴大哥的养鸡数量达到了2万多羽,给全县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在矫、解矫人员树立了良好的自主创业示范典型。

  

  警示教育钟长鸣。为进一步体现司法所立足地方、服务社会,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和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台江县着力建设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室),通过“法治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矫正自我、重获新生”三大板块对婚恋家庭矛盾纠纷、交通安全、社区矫正被收监执行案例、矫正回归等方面进行了展示,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教育社矫对象。

  公益劳动树意识。台江县司法局严格落实相关教育制度,利用每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的时机,结合各乡镇(街道)和社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违建整治、防疫值守、帮助留守老人和儿童等安排不同的劳动任务,在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公益劳动的过程中,进一步树立社区矫正对象的大局意识、劳动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他们积极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一年来,试点所台盘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12次共70余人次,通过公益劳动切实树立了矫正对象的劳动、环保、责任等意识。

  

  

  规范建设全覆盖。以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矫正人性化为目标,完善矫正监管和教育帮扶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调查评估、衔接接收、日常管理、教育帮扶等社区矫正执法执行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坚持做到社区矫正执法内容、标准、流程、程序、责任统一规范,监督管理严密到位,教育帮扶效果明显。通过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和政府各职能部门衔接工作机制,鼓励民间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重点抓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一年来,试点乡镇台盘乡8个行政村(社区)矫正工作站正式挂牌并运行,标志着试点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全覆盖,同时制定了村级工作站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个案补贴方案和制度。

据了解,台江县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推进,台江县台盘司法所一年来,做到执法规范,管理有序,监管有效,辖区内社矫对象没有发生一起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矫正效果。(张连江)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3/509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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