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获好评

时间:2022-04-21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官在案件办理期间对孩子的帮教和关心,让孩子能够重归校园,顺利毕业!”日前,黔西南州普安县一名群众将一面印有“助少年走阳光道精准帮教成效好”字样的锦旗赠送给黔西南州普安县检察院,并拉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2021年5月,普安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检察官发现案件当事人17岁的小辉(化名)因一时冲动聚众斗殴。普安县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孔华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小辉的该项行为除了缺乏法律意识,讲哥们义气之外,与其家庭教育和监管的缺失有很大关系。孔华遂主动联系其家人。小辉的母亲说:“孩子还在读书,以后的路还长,要是被判刑,人生就完了。”

最终,普安县检察院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综合小辉具有减轻、从轻情节,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随后安排了特聘的心理辅导员对其展开心理疏导。

在检察官和小辉父母的共同努力下,小辉重返校园,顺利大学毕业,并在一家私企工作,如今的小辉已经不再是那个叛逆、淡漠亲情的孩子。在他去上班的第一天,孔华接到了他的电话,他欣喜雀跃地在电话里表达了对检察官的感谢。他说:“是您唤醒了我对亲情的认知,是您让我有了走好人生道路的又一次机会,我也明白了父母的不易,今后会努力工作,报答父母。”

听到这,孔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给小辉的妈妈打了电话,向她表示祝贺。

“小辉现在有时间就在家里帮忙做家务,对我也非常关心,完全变了样,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小辉妈妈将锦旗递给孔华时激动地说。

锦旗送给检察官,不过是普安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普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权益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拓展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工作新思路,建立了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中心,成立了“护未联盟”工作室,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该院未检办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次帮教,将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做好未成年人的引路人和守护者。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3/5086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制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