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质法律服务护航“一带一路”建设
◆ 多角度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
◆ 联盟平台可延展国际业务空间
◆ 加强风险识别避免出现执行难
◆ 积极推动多层次高效务实合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婕 周斌
“从成立之初仅85个创始会员,发展到现在有来自54个国家近1800名团体和个人会员,联盟已成为世界上第六大国际性律师组织,为中外律师、仲裁、公证、商事调解等从业者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搭建了平台。”“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秘书长康煜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2019年12月8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在广州宣布成立。这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成立、在我国登记注册的第一个国际性律师组织。联盟总部及秘书处设在北京。
2020年12月,作为联盟代表机构,联盟西安中心、广州中心分别挂牌成立。两个中心的设立,将有力推动区域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也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一站式、多渠道的商贸纠纷解决方案。
康煜告诉记者,国内疫情有所缓解后,联盟紧锣密鼓推动具体工作。在司法部大力支持下,联盟实体化运作稳步推进,组建秘书处团队,会员队伍不断扩大,制度机制逐步健全,机构布局更趋完善,联盟凝聚力持续增强。
记者了解到,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出入境政策收紧、国际贸易违约风险加大等不利影响,“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员从日常咨询、非诉专项、诉讼代理等多角度切入,为企业提供了一系列优质涉外法律服务。
陕西省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陕西律协加入联盟后,积极推动省内涉外律师在疫情防控背景下提前开展对境外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的研判,为客户提供诉前法律分析,在传统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发掘非诉法律服务切入点。同时,陕西涉外律师积极对接境外合作律所、律师、专业机构,牵头承办了多起跨境争议解决案件,力求将疫情对外向型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联盟平台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大的国际业务延展空间,比如疫情防控期间,国内有企业准备到非洲埃塞俄比亚做投资项目,我们收到委托后和联盟当地会员律所往来互通,做了相关业务咨询。”联盟成员、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纲说,有联盟平台把关,筛选海外合作律所就有了信任背书,免去核查律所背景的过程,直接就能进入到业务合作环节。
“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国际贸易合同纠纷增多,涉外业务原签订的合同在履行方面容易产生分歧:货物、服务、工程交付出现问题,到底是不可抗力,还是主观拖延过错引起?”联盟成员、江苏瀛鑫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巍炜说,遇到这种情况,联盟成员之间可以通过高效的沟通协调,用优质法律服务解决问题。
陈巍炜说,“一带一路”法律业务中因民商事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类型各国都相似,但是适用的法律以及纠纷解决的方法、证据举证的方法等不同,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法律指引,这对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也让联盟的平台价值更为凸显。
如何进一步发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平台作用?如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
康煜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律师联盟将在近期组建32个由中外律师组成的工作组和8个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相关的专业委员会。同时,联盟中英文双语网站已于今年12月开通。
陈巍炜说,“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大部分涉及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服务事务,因此,律所应积极借助联盟这一平台,更加重视国别法律研究、与“一带一路”有关的国内法配套,包括与境外直接投资、国际工程承包、海外园区建设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两国间的双边协定、多国间的条约等。
全国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黄宁宁提醒说,“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在市场准入时要做好风险识别,否则,会出现因为国别不同,仲裁案件很难执行的情况。这也是联盟需要推动做好的重点工作之一。
康煜希望“一带一路”建设各参与方在提供法律服务中,继续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为依托,畅通交流渠道,拓展合作领域,积极推动政府、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签订双边、多边协议,推动多层次、高效、务实合作,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国际交往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支持,推动“一带一路”区域经贸规则不断完善,全面服务“一带一路”经济贸易往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 朱剑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0-12/28/613_3262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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