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采购,你准备好了吗?
家庭装修几乎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不知经历过这些的人有没有一本“血泪入坑史”。装修市场鱼龙混杂,如果人们事先未做足功课就会有陷入陷阱的风险。那么,如何避免入坑?如何有效维权?今天京小槌就来通过几个,装修采购中的维权小案例帮大家做好采购准备
案例一:
商家交付的地板与样板及宣传情况有严重色差,法院认定商家提供了与约定不符的商品,判决解除合同、退货退款。
闫某自A公司购买了实木地板90箱,后A公司人员送货至闫某家中并安装地板,闫某在打开一箱地板验货后签署了地板施工验收单。闫某所装修房屋为复式楼房,在二层的地板安装完毕后,闫某发现现场铺装的地板颜色与其在店面看样板挑选并订购的地板颜色存在较大色差。双方协商未果后,闫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A公司不同意闫某的主张,认为双方已通过书面的产品检验文书完成了交付产品的验收,即使交付的地板因色差与样板略有差异,也只是表明双方认可该差异;并且,实木地板本身可能存在色差是购买地板的常识,故应当以验收单为准。经法院现场勘查,已安装地板整体颜色偏红,与A公司在勘验中提交的样板黄偏红的颜色不一致。另查,A公司网站宣传称,该款地板外观呈黄色,欢快愉悦,给人明亮欣喜的感觉。
法院认为,A公司认可案涉货物与展品存在色差;闫某提交视频、宣传页等证据用以证明案涉货物与样品存在严重色差;一审法院经现场勘验发现,案涉货物与A公司提供的样品存在色差;因此,法院对于A公司交付的地板存在色差的事实予以确认。因案涉货物色差较为明显,在A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当由其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认定闫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货退款。但闫某于地板安装时在安装现场,其有义务及时查看地板铺装效果,但其于二层地板铺装完毕后才主张停工,对损失的扩大具有一定责任,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综合上述情况,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闫某退还未使用的地板,A公司退还闫某相应货款,并赔偿闫某主张的部分损失。
京小槌提示:
实木地板的色差问题是装修当中十分常见的问题。少许的色差是基于木材的天然属性所决定的。然而,商家往往为了给客户呈现地板最好的效果,选取的样板为刻意挑选的颜色舒适、色泽均匀的优质板,就容易产生消费者实际铺装地板与店面样板色差严重的情况。对此,我们认为,商家一定要如实告知消费者地板的真实情况以及整体铺装效果,在消费者选购时最大限度地帮其还原地板真实颜色并提示色差风险,避免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引发纠纷的产生。消费者在购买时亦需擦亮眼睛、仔细询问,降低误买风险。同时,消费者在安装时应当注意查看,如确实存在实际交付的地板与商家的样板色差严重、与双方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应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避免损失的扩大。
案例二:
商家以橡胶木冒充白橡木加工制作家具出售,法院认定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退一赔三”。
许某与B公司签订《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约定许某向B公司购买某品牌的茶几、电视柜、餐桌餐椅、床、床头柜、玄关等家具,合同约定主材/面料为白橡木。质量标准为每件家具应随附符合GB5296.6要求的《家具使用说明书》,达到《家具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执行标准,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后许某发现,B公司交付的茶几、餐桌餐椅等家具材质与合同约定的材质不一致,合同明确约定主材是白橡木,但实际交付的家具只有框架是白橡木,表面和抽屉都是贴皮的。双方协商未果,许某以欺诈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B公司进行三倍赔偿。B公司辩称,其在涉案交易过程中没有欺诈行为,在销售时双方并未确认家具各部分的材质,只是双方理解不一,这些并不构成欺诈。
法院认为,双方合同明确约定,许某所购家具的主材/面板为白橡木,现依据现场勘验及双方确认,所有家具台面仅仅框架部分为白橡木,茶几、电视柜、床头柜、餐桌台面的夹芯板、抽屉的面板、餐椅的面板以及床屏等均为贴皮处理的橡胶木,明显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的相关规定,上述部分应当属于家具的主要部分,属于合同中约定的主材/面料范畴。B公司以橡胶木冒充白橡木加工制作家具并出售给许某,存在欺诈的故意及行为,构成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许某要求B公司支付三倍的赔偿金,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京小槌提示:
在家具的选购当中,材质是消费者极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因为这涉及到家具的耐用程度、美观程度以及环保程度。有些商家会利用消费者相关知识的欠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抑或偷梁换柱,牟取更大的利益。例如,本案当中的橡胶木和白橡木,二者木材的特性不同,价值亦有所差别。除了本案所示情况,商家还常故意以“橡木”混称“橡胶木”,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对此,我们认为,商家应该以诚信经营为本,以诚信来赢得信任、积累口碑,进而获得更大的客户群体及更好的客户粘性。如进行虚假宣传或存在其他欺诈行为,商家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家具之前,也应当做好基础功课,问清具体材质以及产品环保标准,并将产品的详细情况明确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以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要知道,落在书面合同中的内容往往比口头约定更有约束力也更易举证。此外,在遇到商家欺诈之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规定将成为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
案例三:
商家交付并安装的暖气漏水,造成业主家中财产损失,法院判决商家赔偿损失。
2012年沙某购买了C公司生产的散热片,并经C公司安装散热片于房屋内。2015年11月15日,房屋内散热片发生漏水,导致房屋内严重积水,地板、家具、门、墙壁、橱柜等家装及家具设施泡水变形。C公司进行了售后维修,其发出的售后服务派工单记载,暖气两组漏水,暖气5-6下部端头腐蚀漏水,核实保修期,安装2组替代暖气,将旧片收回。其后,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赔偿因暖气漏水造成的家具、装修以及住宿费、搬家费等多项损失。针对沙某的起诉,C公司提出了暖气漏水可能与多种因素相关,沙某未能证明涉案产品有缺陷且与本案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沙某在供暖季打压试水期间家中无人,应对全部后果承担责任等多项抗辩理由。
法院认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沙某购买并使用C公司生产的涉案散热片,C公司负有保障该散热片在沙某合理使用期间正常发挥作用的法定义务。涉案散热片在使用期间发生漏水,造成沙某产生相应损失,C公司应当对此承担相应责任,C公司辩称涉案散热片系合格产品,并称可能因水质、使用方式及维修保养等其他因素造成漏水,但未能提交充分证据佐证该观点,法院对此不予采纳。C公司应当赔偿因此次漏水给沙某造成的相应损失。关于沙某主张的损失范围及数额,法院根据沙某提交的证据及损失情况,同时考虑到沙某在供暖季前期未对房屋行管理之责,未能及时发现漏水情况,其对损失的扩大亦有一定过错,故判令C公司对部分损失的70%承担赔偿责任。
京小槌提示:
装修时大多数家庭都会选择更换暖气,现在市场上暖气的材质主要为钢制或者铜铝复合式,两种材质各有优势,一般来说,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但亦有因水质问题选择受限的情况。暖气的选择是关系着家庭和邻里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因此,商家往往在向消费者推销时打出“保障牌”,强调自己品牌产品的安全性,并且会向消费者表示公司有保险能够解决客户漏水的问题。消费者应该有所分辨,在选择暖气的时候,尽量选择正规、质保期长的商家进行购买,并且在暖气安装之时做好试水检测工作,减少后患。同时,在暖气的使用中,尤其是在每年供暖季试水这一时间点,消费者亦应当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防发生“水漫金山”的悲剧。如果确实因为暖气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了漏水损失,消费者可以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为由,像本案一样向商家维权。而对于商家而言,我们认为,应该把保障落在行动上而不仅仅是宣传中,做好产品质量以及售后保障,及时帮助消费者解决出现的问题,诚信经营。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3/id/4870330.shtml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