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严三实”新要求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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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讲话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科学论述,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指明了干部队伍建设的方向和道路,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新要求,对于各级法院领导干部来说十分重要。“三严三实”是广大法官正心修身的重要守则,是当好法官的人生基本坐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做到“三严三实”,对于人民法院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法官严以修身是成就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基础。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对法官的要求都很高,特别强调法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品质。因此,新形势下法官严以修身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关键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对法官价值观念影响日益加深,给审判工作带来的难度越来越大。如果修身不足,则党性修养不强、人格修养不够,就难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就难以为党和人民执好司法权,也就难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因此,严以修身要求法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更需要法官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同时,牢固树立司法良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法律人格,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法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司法权是中央事权。行使好运用好司法权体现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对于广大法官而言,严以用权要求对手中的司法权有敬畏感。司法权来源于人民。敬畏审判权力说明敬畏人民、敬畏法律。这是用好司法权,公正审理案件的关键和基础。作为法官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牢固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审判权力,认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官严以律己才能做到清正廉洁,法院也才能风清气正。法官是执法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如果法官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可能被金钱所惑、美色所诱、名利所累,甚至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不仅无法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后果必然是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因此,法官清正廉洁至关重要。古人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法院的风气是领导干部带出来的。因此,各级法院的领导都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时刻注意廉洁自律,经常反思自己的党性强不强,经常反思自己的作风好不好,经常反思自己的形象正不正,时刻检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干干净净地做人,干干净净地做事,干干净净地做官,做到慎独慎微,清廉司法。只有这样才能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真正起好示范作用。各级法院要继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那些理想信念坚定、拼搏奉献、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受到重视,有劲头有奔头。要通过加强绩效管理,严明奖惩,激发全院干警奋发有为、廉洁办案的精神动力。同时,要善于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让典型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对法院事业提出新要求,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各项任务都非常繁重。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对法院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新要求,严峻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给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带来新压力。人民法官面对困难和挑战,要完成神圣使命,必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刻了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遵守司法规律和科学精神,从审判实际出发谋划部署安排工作,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把全部心思和才华都用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上,用在法院各项工作上,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完成既定的审判任务和司法改革目标,才能把宏伟蓝图变为现实,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在落实,重在实践。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三严三实”的新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为完成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做到“三严三实”,法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修养。法官只有自主加强学习,主动接受教育培训,才能不断净化思想,坚定政治信仰,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才能树立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才能善用底线思维,严格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制,任何时候都能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交往的朋友坚决不交”,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才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调查研究及理论研究能力,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要倡导将学习作为法官一种生活习惯,带动法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和价值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教育活动,倡导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的道德风尚。认真开展司法能力培训,注重培养法官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埋头苦干的精神,促使法官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坚守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做到“三严三实”,法院必须健全完善制度。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我们要通过健全完备、稳定、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提升法院管理水平,规范法官行为。在司法审判管理上,要建立健全以保障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和绩效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制度,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审判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错案责任追究、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和条件,不为搞特权、谋私利留有余地。在司法队伍管理上,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严格对法院干警工作的考核考评,健全纪律执行检查追责机制,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队伍管理机制。在司法行政管理上,不断完善行政事务、司法统计、文书档案、后勤保障等各项制度,更好地发挥对审判工作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同时要通过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等形式不断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做到“三严三实”,打造过硬队伍,必须发挥好人民监督作用。依法接受监督是审判权规范公正运行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人民法官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逐步将外在的监督行为变为自觉接受监督的行动,从而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审判权。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无处不在的强大监督力量。要健全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机制,建立信件、网络等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努力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为人民群众监督提供便利,推进公开司法、阳光审判,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创新和完善各种监督渠道,在运用传统的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形式的同时,充分运用短信、网站、微博等监督形式,全时段监督法官行为,促使法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审判工作业绩。 (作者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04/id/4456021.shtml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新要求,对于各级法院领导干部来说十分重要。“三严三实”是广大法官正心修身的重要守则,是当好法官的人生基本坐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做到“三严三实”,对于人民法院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法官严以修身是成就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基础。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对法官的要求都很高,特别强调法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品质。因此,新形势下法官严以修身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关键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对法官价值观念影响日益加深,给审判工作带来的难度越来越大。如果修身不足,则党性修养不强、人格修养不够,就难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就难以为党和人民执好司法权,也就难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因此,严以修身要求法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更需要法官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同时,牢固树立司法良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法律人格,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法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司法权是中央事权。行使好运用好司法权体现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对于广大法官而言,严以用权要求对手中的司法权有敬畏感。司法权来源于人民。敬畏审判权力说明敬畏人民、敬畏法律。这是用好司法权,公正审理案件的关键和基础。作为法官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牢固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审判权力,认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官严以律己才能做到清正廉洁,法院也才能风清气正。法官是执法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如果法官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可能被金钱所惑、美色所诱、名利所累,甚至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不仅无法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后果必然是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因此,法官清正廉洁至关重要。古人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法院的风气是领导干部带出来的。因此,各级法院的领导都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时刻注意廉洁自律,经常反思自己的党性强不强,经常反思自己的作风好不好,经常反思自己的形象正不正,时刻检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干干净净地做人,干干净净地做事,干干净净地做官,做到慎独慎微,清廉司法。只有这样才能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真正起好示范作用。各级法院要继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那些理想信念坚定、拼搏奉献、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受到重视,有劲头有奔头。要通过加强绩效管理,严明奖惩,激发全院干警奋发有为、廉洁办案的精神动力。同时,要善于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让典型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对法院事业提出新要求,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各项任务都非常繁重。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对法院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新要求,严峻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给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带来新压力。人民法官面对困难和挑战,要完成神圣使命,必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刻了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遵守司法规律和科学精神,从审判实际出发谋划部署安排工作,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把全部心思和才华都用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上,用在法院各项工作上,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完成既定的审判任务和司法改革目标,才能把宏伟蓝图变为现实,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在落实,重在实践。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三严三实”的新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为完成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做到“三严三实”,法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修养。法官只有自主加强学习,主动接受教育培训,才能不断净化思想,坚定政治信仰,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才能树立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才能善用底线思维,严格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制,任何时候都能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交往的朋友坚决不交”,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才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调查研究及理论研究能力,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要倡导将学习作为法官一种生活习惯,带动法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和价值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教育活动,倡导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的道德风尚。认真开展司法能力培训,注重培养法官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埋头苦干的精神,促使法官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坚守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做到“三严三实”,法院必须健全完善制度。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我们要通过健全完备、稳定、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提升法院管理水平,规范法官行为。在司法审判管理上,要建立健全以保障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和绩效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制度,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审判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错案责任追究、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和条件,不为搞特权、谋私利留有余地。在司法队伍管理上,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严格对法院干警工作的考核考评,健全纪律执行检查追责机制,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队伍管理机制。在司法行政管理上,不断完善行政事务、司法统计、文书档案、后勤保障等各项制度,更好地发挥对审判工作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同时要通过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等形式不断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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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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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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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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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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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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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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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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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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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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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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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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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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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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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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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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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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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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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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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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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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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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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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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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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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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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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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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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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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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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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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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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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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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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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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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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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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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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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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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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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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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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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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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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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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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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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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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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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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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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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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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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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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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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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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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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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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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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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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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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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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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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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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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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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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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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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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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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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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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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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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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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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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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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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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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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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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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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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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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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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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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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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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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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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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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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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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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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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