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乙类甲管”到“乙类乙管”,自我防护意识不可降级

时间:2023-01-04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于2023年1月8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国家疫情防控政策依法科学实施了动态调整,但我们每个人的自我防护意识不可降级。

  随着病毒致病性的减弱、疫苗接种的普及、防控经验的积累,我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形势发展科学地调整防控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但与此同时,国内疫情正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各地将陆续面临疫情流行高峰,扎堆感染时医疗卫生资源不免会紧张,此时做好自身防护,能不感染就不感染,能错过疫情流行高峰就尽量错过,既是我们为保护自身健康应尽的努力,也是为减轻疫情带来的社会压力作贡献。

  想必大家都深有感触,虽然病毒毒性减弱,但其传染和致病的现实依然存在。尽管个体体质有差异,但网友们总结出的“刀片嗓”“无麻醉开颅”“浑身似火烧”等症状说明病毒给人带来的痛苦并不可小觑,更何况短期内重复感染不同毒株的可能性也依然存在,尤其是抵抗力较弱的基础病患者、老年人、婴幼儿如果感染还将面临重症风险——综合来看,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身边人、为了整个社会,我们三年来养成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能丢,自我防护意识不可松懈,而且还应当积极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2-12/28/content_428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制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