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10余人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获刑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依法判处陈某填等10余名被告人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8年3月份开始,陈某填、陈某厚两兄弟为谋取非法利益,合伙成立工作室,先后招聘陈某珠等9人为工作室员工,利用能够实现QQ号自动上分、下分、下注的“彩虹QQ托”软件登陆QQ号加入各个QQ赌博群,充当各赌博群虚假赌客,进行虚假投注,制造多人下注假象,吸引赌客参赌,每个QQ号加入赌博群可以获得QQ赌博群上家支付的报酬3至10元不等。经统计,自2018年3月起至2019年11月3日案发时止,陈某厚和陈某填违法所得计3173979.51元。

  在此期间,陈某珠等人先后受陈某厚、陈某填雇佣在工作室负责操作电脑,按照赌博群客户要求,在“彩虹QQ托”软件设置好自动上分、下分、下注的信息,登录相应数量的QQ号进入特定的QQ赌博群,进行虚假投注,吸引赌客参赌,个人获利2至5万元不等。2019年11月3日,公安机关在查处其他案件时发现其中一人吴某楷电脑中存有QQ赌博群资料,遂电话通知吴某楷到场,其到场后如实供述其于2018年间在陈某填工作室为网络赌博提供帮助获取报酬的事实致该案案发。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填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仍为其违法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自首、立功、退赃等情节后逐一作出判决。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0/id/55363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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