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铸华章 书写为民情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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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生态优美的千年古城——长汀,素有“鄞江一尺水,清可照人心”的美誉。“法医鼻祖”宋慈曾让长汀“狱无冤囚,野无流民”,留下动人的佳话;如今在这片人杰地灵、花果飘香的红土地上,长汀县人民法院高擎公平正义之剑,捍卫着千年古城的和谐安宁,谱写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彩篇章。近年来,该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涉诉信访化解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并连续多年获得“全省优秀法院”和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2013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5年2月,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十佳法院”。
服务大局求作为
近年来,长汀法院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到“工业强县”、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活动就覆盖到哪里。
“感谢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们及时加强了整改,保障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健康发展。”日前,长汀法院收到该县一家机械企业关于司法建议的反馈函。2013年4月,该院在辖区内的3个开发区分别设立“法官服务工作室”,发挥法律宣传、解决纠纷等服务保障作用。以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坚持定期走访重点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及时排忧解难,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
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中,该院总结出生态审判“三个三”工作机制,即“庭前三调查”、“判前三落实”和“判后三督促”,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全国第二届环境司法论坛上,该做法被誉为生态司法的“长汀经验”。今年3月16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全国性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定评结果公示,长汀法院“开创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获评优秀事例。
2014年4月,年逾五旬的张某在扫墓时因燃放鞭炮引发森林大火。法官开庭前专门前往张某所在村,了解到张某有卧病在床的妻子,家庭生活确有困难。对张某依法适用缓刑,用补种林木的方式既可以让生态植被得到较快恢复,也可弥补大火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能化解张某的家庭危机。法院在作出缓刑判决的同时,还附上了一份“补植令”。接到“补植令”后,张某和亲属一起出工出力上山补种。目前,被烧毁的400多亩林地基本完成补种。
三年来,该院审结生态刑事案件65件,无一上诉、上访;共发出“补植令”、“监管令”40余份,责令相关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近2000亩,近98%的被毁林地重披新绿。
维护权益暖民心
“感谢法官为我们讨回了工钱,讨回了公道,让我们过上好年,你们真是农民工的贴心人!”来自江西的打工妹小苏激动得对长汀县法院执行局长王敬生说道。王敬生微笑地对她说:“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赶紧回家好好与家人团聚吧。”这是今年2月15日发生在长汀县人民法院举行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会时发生的感人一幕。
近年来,长汀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集中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2014年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960件,执结标的1126.9万元,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4年,该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法官这么快就执行到赔偿款,解了孩子治病的燃眉之急。”2105年春节前夕,6岁孩子小涛(化名)的父母握着法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2014年初,小涛过马路时,被李某驾驶汽车撞伤,造成小涛髂骨骨折、腰腹、肺部、头面部等多处受伤,当即入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协商,双方同意由李某一次性赔偿伤者94000元,但李某仅给付了 44000元后就玩起“失踪”。找不到李某后,小涛的父母遂提起诉讼,法院于2014年底缺席判决李某赔偿小涛50000元。
2015年1月中旬判决生效后,孩子的父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小涛家庭生活困难,负担较重,遂立即启动执行“直通车”。执行法官根据电话线索联系被执行人,接听者自称是被执行人的亲戚,被执行人已离家且找不到,随即挂断了电话。执行法官没有轻易放弃,第二天再次拨通了电话,执行法官发现接听者熟知被执行人交通肇事致小孩受伤并引发诉讼的相关事宜,同时对案件审理及判决履行存在诸多疑虑和侥幸。把准“脉搏”后,执行法官以此为突破口,讲明了相关法律规定,耐心解答对方的种种疑问,消除了接听者的疑惑。半小时后,对方终于被打动,真诚地说,“你是个耐心负责的好法官,肯为我们着想,我们愿意听你的!”春节前夕,李某将50000元赔偿款交到法院。
诉讼服务全方位
“您好!这里是诉讼服务中心,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在长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随时可听到立案法官这样的话语。这是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个缩影。
步入长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里设有操作简单、便捷查询的电子触摸屏;柜台式、人性化的立案和信访办公室;方便当事人的休息座椅和书报栏;滚动播放的开庭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电子显示屏;免费提供诉讼须知手册和各种应用文书样本,以及笔、纸等等。“我忘记带老花镜了,但在这儿放置着三副老花镜,真的方便了我们老年人。”2014年12月5日,在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的张老汉笑着说。
2014年以来,该院把便民、利民、惠民的情怀渗透到工作中的每一环节中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去银行缴纳诉讼费,不仅要排队等候,还要来回奔波。现在诉讼服务中心可以直接刷卡,只要几分钟就解决了问题,实在是方便了不少。”不久前,一位律师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体验了银行POS机缴费后,高兴地说道。
为解决当事人交费难、来回跑、效率低等问题,落实便民诉讼,2014年6月,长汀法院在部分乡镇和偏远村落成立便民服务站和便民联系点,在基层法庭建立片区法官联系制,构建“一乡(镇)一站一协理员、一村一点一联络员”的司法服务与公开模式,有效解决偏远乡村群众诉讼难、了解法院工作难的问题,做法得到省法院肯定。同时,依托“庭、站、点”结合的司法服务模式,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220件次,举办法律咨询32场次,引导群众就地解决纠纷300余件。
司法公开获点赞
近日,一条“我借给别人的钱要不回来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起诉呢?”的咨询通过手机发到长汀法院的微信公众号上,“本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持起诉书、身份证及借条等相关证据即可”。相隔仅3分钟,发来微信的当事人得到回应并在详细咨询多个问题均有满意的答复后,用“点赞”表达了对法官的谢意。发来微信的吴某在厦门打工,最近经济纠纷,正寻求司法帮助。没想到小小的微信传输,却及时为他解答了法律疑问。
为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促进司法公开,今年以来,长汀法院相继建成网站、开通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与网民、手机用户实时沟通与联系,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诉求表达乃至意见反馈,让司法公开触手可及、使便民服务“一网打尽”。
“用手机一扫,诉讼指南、诉状范本、风险提示通通被我打包带走,不怕丢,还环保,今天真是满载而归啊!”日前,前来长汀法院了解立案程序的张女士开心地说道。
2014年10月份,长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布了微信二维码,方便群众扫描,为老百姓解惑答疑、法律咨询又多了一种便捷渠道。同时,还通过二维码生成软件,将诉讼指南、文书格式、诉讼收费标准等22项内容制作成一个个便民二维码,放置于导诉台供当事人取阅,还安排了导诉员为当事人详细讲解使用方法。当事人只需动动手指,通过手机联网扫描相关服务对应的二维码,就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司法、获取信息。该院每个工作日都安排法官通过微博、微信进行辨法析理,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对新法律法规,该院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及时予以公布和宣传。
多年的挥洒汗水,留下了司法为民的足迹;多年的不懈努力,凝聚着公正司法的印痕。站在新的起点上,长汀法院将继续发扬“人一我十,滴水穿石”的长汀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美丽长汀建设、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5/04/id/1582392.shtml
服务大局求作为
近年来,长汀法院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到“工业强县”、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活动就覆盖到哪里。
“感谢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们及时加强了整改,保障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健康发展。”日前,长汀法院收到该县一家机械企业关于司法建议的反馈函。2013年4月,该院在辖区内的3个开发区分别设立“法官服务工作室”,发挥法律宣传、解决纠纷等服务保障作用。以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坚持定期走访重点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及时排忧解难,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
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中,该院总结出生态审判“三个三”工作机制,即“庭前三调查”、“判前三落实”和“判后三督促”,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全国第二届环境司法论坛上,该做法被誉为生态司法的“长汀经验”。今年3月16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全国性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定评结果公示,长汀法院“开创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获评优秀事例。
2014年4月,年逾五旬的张某在扫墓时因燃放鞭炮引发森林大火。法官开庭前专门前往张某所在村,了解到张某有卧病在床的妻子,家庭生活确有困难。对张某依法适用缓刑,用补种林木的方式既可以让生态植被得到较快恢复,也可弥补大火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能化解张某的家庭危机。法院在作出缓刑判决的同时,还附上了一份“补植令”。接到“补植令”后,张某和亲属一起出工出力上山补种。目前,被烧毁的400多亩林地基本完成补种。
三年来,该院审结生态刑事案件65件,无一上诉、上访;共发出“补植令”、“监管令”40余份,责令相关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近2000亩,近98%的被毁林地重披新绿。
维护权益暖民心
“感谢法官为我们讨回了工钱,讨回了公道,让我们过上好年,你们真是农民工的贴心人!”来自江西的打工妹小苏激动得对长汀县法院执行局长王敬生说道。王敬生微笑地对她说:“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赶紧回家好好与家人团聚吧。”这是今年2月15日发生在长汀县人民法院举行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会时发生的感人一幕。
近年来,长汀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集中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2014年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960件,执结标的1126.9万元,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4年,该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法官这么快就执行到赔偿款,解了孩子治病的燃眉之急。”2105年春节前夕,6岁孩子小涛(化名)的父母握着法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2014年初,小涛过马路时,被李某驾驶汽车撞伤,造成小涛髂骨骨折、腰腹、肺部、头面部等多处受伤,当即入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协商,双方同意由李某一次性赔偿伤者94000元,但李某仅给付了 44000元后就玩起“失踪”。找不到李某后,小涛的父母遂提起诉讼,法院于2014年底缺席判决李某赔偿小涛50000元。
2015年1月中旬判决生效后,孩子的父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小涛家庭生活困难,负担较重,遂立即启动执行“直通车”。执行法官根据电话线索联系被执行人,接听者自称是被执行人的亲戚,被执行人已离家且找不到,随即挂断了电话。执行法官没有轻易放弃,第二天再次拨通了电话,执行法官发现接听者熟知被执行人交通肇事致小孩受伤并引发诉讼的相关事宜,同时对案件审理及判决履行存在诸多疑虑和侥幸。把准“脉搏”后,执行法官以此为突破口,讲明了相关法律规定,耐心解答对方的种种疑问,消除了接听者的疑惑。半小时后,对方终于被打动,真诚地说,“你是个耐心负责的好法官,肯为我们着想,我们愿意听你的!”春节前夕,李某将50000元赔偿款交到法院。
诉讼服务全方位
“您好!这里是诉讼服务中心,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在长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随时可听到立案法官这样的话语。这是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个缩影。
步入长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里设有操作简单、便捷查询的电子触摸屏;柜台式、人性化的立案和信访办公室;方便当事人的休息座椅和书报栏;滚动播放的开庭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电子显示屏;免费提供诉讼须知手册和各种应用文书样本,以及笔、纸等等。“我忘记带老花镜了,但在这儿放置着三副老花镜,真的方便了我们老年人。”2014年12月5日,在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的张老汉笑着说。
2014年以来,该院把便民、利民、惠民的情怀渗透到工作中的每一环节中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去银行缴纳诉讼费,不仅要排队等候,还要来回奔波。现在诉讼服务中心可以直接刷卡,只要几分钟就解决了问题,实在是方便了不少。”不久前,一位律师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体验了银行POS机缴费后,高兴地说道。
为解决当事人交费难、来回跑、效率低等问题,落实便民诉讼,2014年6月,长汀法院在部分乡镇和偏远村落成立便民服务站和便民联系点,在基层法庭建立片区法官联系制,构建“一乡(镇)一站一协理员、一村一点一联络员”的司法服务与公开模式,有效解决偏远乡村群众诉讼难、了解法院工作难的问题,做法得到省法院肯定。同时,依托“庭、站、点”结合的司法服务模式,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220件次,举办法律咨询32场次,引导群众就地解决纠纷300余件。
司法公开获点赞
近日,一条“我借给别人的钱要不回来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起诉呢?”的咨询通过手机发到长汀法院的微信公众号上,“本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持起诉书、身份证及借条等相关证据即可”。相隔仅3分钟,发来微信的当事人得到回应并在详细咨询多个问题均有满意的答复后,用“点赞”表达了对法官的谢意。发来微信的吴某在厦门打工,最近经济纠纷,正寻求司法帮助。没想到小小的微信传输,却及时为他解答了法律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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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份,长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布了微信二维码,方便群众扫描,为老百姓解惑答疑、法律咨询又多了一种便捷渠道。同时,还通过二维码生成软件,将诉讼指南、文书格式、诉讼收费标准等22项内容制作成一个个便民二维码,放置于导诉台供当事人取阅,还安排了导诉员为当事人详细讲解使用方法。当事人只需动动手指,通过手机联网扫描相关服务对应的二维码,就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司法、获取信息。该院每个工作日都安排法官通过微博、微信进行辨法析理,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对新法律法规,该院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及时予以公布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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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5/04/id/1582392.shtml
上一篇:“邹碧华现象”的三点启迪 “邹碧华现象”的三点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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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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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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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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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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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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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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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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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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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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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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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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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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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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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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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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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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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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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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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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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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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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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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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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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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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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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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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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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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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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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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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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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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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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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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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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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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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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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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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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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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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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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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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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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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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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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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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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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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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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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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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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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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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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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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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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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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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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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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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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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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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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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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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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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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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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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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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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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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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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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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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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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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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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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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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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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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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