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几点建议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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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对法官检察官沿用普通公务员任用模式,适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以工作年限和干部行政级别为主进行人事调配和选拔晋升。由于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十分突出,需具备更严格于其他公务员的素养,因此应该形成一套充分考虑和体现法官和检察官职业特点的具体选任制度,以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以利于将优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线。
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分关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其中“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更是直接提出建立健全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制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目前,已有六个省市分别是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先行试点司法改革,并形成《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等文件,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面对司法体制改革潮流,顺应司法规律,建立省级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大势所趋,是推进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所需。建立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的设计应包括设立遴选委员会的管理机构、独立的财政保障、科学制定工作机制、实行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应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的管理机构。由专业化的常设机构和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遴选的大部分基础工作,显然更有助于提供有益的、连贯的、更为完整的信息资料,由此可以提高候选者的素质把关以及加强对晋升人员进行评价的过程。根据中国现实情况,按照《纲要》,法院检察院将在省一级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广泛吸收法官代表、检察官代表、组织人事部门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员参加,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检察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再由用人法院的院长和检察院的检察长向人大提请任免,人大再依照法律程序任免。这样的人事程序安排,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法官和检察官由地方管理和控制的问题,也不违反宪法关于各级法检系统的法官和检察官由同级权力机关产生的原则,又确保了法官遴选的质量。
二、需有独立的财政经费做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人员和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不利于排除地方不当干预审判权和检察权。将法检系统的经费脱离行政管辖区域的管理有助于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有助于保障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机制的长效进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项举措的提出,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统一管理时,要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使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和人员收入不低于现有水平,为办公、办案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依托此项对财务进行省级统管的改革路径,法院检察院在省一级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开展工作有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利于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的长效运行。
三、应科学制定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工作机制。一是认真做好法官和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和重新定位。按照审判或检察工作需求、内容、工作量大小、工作能力要求等指标定编、定岗、定责、定比例,因事设职,实行不同的准入制度、考核制度和职务职级晋升办法。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类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将法官、检察官直接作为第四类别公务员,单独按照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将法官、检察官的管理与行政职级职务脱钩,制定工资、福利、考核、晋升、激励、惩戒、退出等办法,与《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法官、检察官职务等级相挂钩,以法官等级定待遇。二是扩大法官检察官选任渠道。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提高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建立逐级遴选制度,公平、公正地选任法官、检察官。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择优遴选,既为优秀的基层法官、检察官提供晋升通道,又保证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具有较丰富的司法经验和较强的司法能力。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招录办法,严格规定学历、通过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经验、法律执业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从优招录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通过遴选和选任高素质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四、应实行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遴选人员的管理。依法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必要的监督,真正落实法官检察官负责制。司法体制改革后,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将大大提升,为防止法官、检察官滥用权力,需同步研究健全对司法权力的监督机制。对司法权力做到有效监督,应加强外部、内部的办案监督机制。外部监督主要是大力对外推行司法信息公开,采取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全面推行办案工作录音录像等,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此接受律师、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内部监督应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首先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真正落实对法官检察官人员的分类管理,才能实行法官检察官案件责任制,对所办案件实行终身负责,并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对照制定的工资、福利、考核、晋升、激励、惩戒、退出等办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的权力与责任,使法官检察官待遇、荣誉与职责相联系,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法官检察官监督机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任重道远,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作为法官检察官遴选新机制致力于挑选法律界精英出任法官检察官,对法官检察官进行科学合理分类管理,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10/id/1456203.shtml
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分关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其中“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更是直接提出建立健全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制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目前,已有六个省市分别是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先行试点司法改革,并形成《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等文件,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面对司法体制改革潮流,顺应司法规律,建立省级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大势所趋,是推进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所需。建立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的设计应包括设立遴选委员会的管理机构、独立的财政保障、科学制定工作机制、实行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应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的管理机构。由专业化的常设机构和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遴选的大部分基础工作,显然更有助于提供有益的、连贯的、更为完整的信息资料,由此可以提高候选者的素质把关以及加强对晋升人员进行评价的过程。根据中国现实情况,按照《纲要》,法院检察院将在省一级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广泛吸收法官代表、检察官代表、组织人事部门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员参加,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检察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再由用人法院的院长和检察院的检察长向人大提请任免,人大再依照法律程序任免。这样的人事程序安排,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法官和检察官由地方管理和控制的问题,也不违反宪法关于各级法检系统的法官和检察官由同级权力机关产生的原则,又确保了法官遴选的质量。
二、需有独立的财政经费做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人员和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不利于排除地方不当干预审判权和检察权。将法检系统的经费脱离行政管辖区域的管理有助于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有助于保障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机制的长效进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项举措的提出,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统一管理时,要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使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和人员收入不低于现有水平,为办公、办案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依托此项对财务进行省级统管的改革路径,法院检察院在省一级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开展工作有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利于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的长效运行。
三、应科学制定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工作机制。一是认真做好法官和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和重新定位。按照审判或检察工作需求、内容、工作量大小、工作能力要求等指标定编、定岗、定责、定比例,因事设职,实行不同的准入制度、考核制度和职务职级晋升办法。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类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将法官、检察官直接作为第四类别公务员,单独按照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将法官、检察官的管理与行政职级职务脱钩,制定工资、福利、考核、晋升、激励、惩戒、退出等办法,与《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法官、检察官职务等级相挂钩,以法官等级定待遇。二是扩大法官检察官选任渠道。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提高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建立逐级遴选制度,公平、公正地选任法官、检察官。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择优遴选,既为优秀的基层法官、检察官提供晋升通道,又保证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具有较丰富的司法经验和较强的司法能力。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招录办法,严格规定学历、通过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经验、法律执业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从优招录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通过遴选和选任高素质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四、应实行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遴选人员的管理。依法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必要的监督,真正落实法官检察官负责制。司法体制改革后,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将大大提升,为防止法官、检察官滥用权力,需同步研究健全对司法权力的监督机制。对司法权力做到有效监督,应加强外部、内部的办案监督机制。外部监督主要是大力对外推行司法信息公开,采取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全面推行办案工作录音录像等,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此接受律师、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内部监督应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首先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真正落实对法官检察官人员的分类管理,才能实行法官检察官案件责任制,对所办案件实行终身负责,并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对照制定的工资、福利、考核、晋升、激励、惩戒、退出等办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的权力与责任,使法官检察官待遇、荣誉与职责相联系,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法官检察官监督机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任重道远,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作为法官检察官遴选新机制致力于挑选法律界精英出任法官检察官,对法官检察官进行科学合理分类管理,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10/id/1456203.shtml
上一篇:新闻发言人当敢言且言之有理 新闻发言人当敢言且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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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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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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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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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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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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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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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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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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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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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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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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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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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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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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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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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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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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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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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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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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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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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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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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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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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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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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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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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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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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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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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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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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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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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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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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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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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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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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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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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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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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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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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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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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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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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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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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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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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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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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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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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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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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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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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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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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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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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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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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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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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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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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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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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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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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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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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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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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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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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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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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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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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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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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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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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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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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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