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微处的司法温暖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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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山城的法庭,说它小,也小,全庭只有4名法官,除了庭长外,其他干警全是“80后”;说它大,也大,不但管辖着11个乡镇30多万人口的民事案件,还管辖着全县所有的交通事故案件,2013年,审理的案件达到了1335件。这个有着大辖区的小法庭,就是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水南人民法庭。有人担心人少案多,忙得过来吗?办得有质量吗?带着这种疑问,我们跟随一个准备起诉的当事人来到了法庭,并全程跟踪他的案件。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个故事。
初印象:让人暖心的立案法官
当事人叫刘水明,是从浙江江山到浦城做工的。45岁的他尚未娶妻,孤身一人在浦城。没出事之前,他在浦城一段高速公路工地上做立模工。2012年10月的一天,刘水明和平常一样正在工作,不料意外发生了,摆放在一旁的钢模板突然倒下,一下子将刘水明压倒在地。从此,刘水明再没能站起来。出事后,刘水明的雇主李昌荣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失去了踪迹。刘水明曾多次找过发包方中铁某局,也向很多部门反映过,但都没有解决。无奈之下,刘水明只好把发包方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承包方李昌荣告上法庭。
我们见到刘水明的时候,刘水明的哥哥正陪着他一起到法庭递交起诉状,而刘水明是躺在担架上,由几个人抬着进来的。刘水明告诉我们,说他有点担心,毕竟是外地人打官司,要人没人,要钱没钱。
刚进法庭的大门,已经有一个年轻的法官等在那里,从他身上挂着的工作牌,我们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张树仁,是负责立案的法官。原来,刚才在法庭安检处登记时,安检员已和张树仁联系过,知道刘水明是来立案的且身体情况特殊,所以张树仁就先出来等候了。他一边轻声询问着情况,一边把刘水明带进了调解室(法庭条件有限,只有调解室的长条沙发可以搁下担架)。由于沙发是木质的,比较硬,张树仁拿来一个靠枕让刘水明枕着,随后倒上一杯热茶,这才在刘水明身边坐下,开始进入正题。
我们在一旁细细观察着张树仁,尽管久卧床榻的刘水明身上不可避免地有着一股异味,可张树仁给刘水明递上靠枕的时候、坐在刘水明身边交谈的时候,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既没掩鼻,也没皱眉,好像刘水明是他一个很亲近的人。
由于材料齐全,立案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刘水明拿到手的,除了立案手续外,还有一张“温馨提示卡”,上面不仅有全庭法官的电话,还印有法庭QQ号和微信号。张树仁解释说,这是为了方便当事人随时掌握案件进度,及时与法官沟通而专门印制的,有了这张卡,当事人再也不愁联系不到法官了。同样,张树仁让刘水明也留下尽可能多的联系方式,便于法官及时和他联系。
离开法庭时,刘水明对我们说:“这下我放心了,别的不说,就冲着法官对我的态度,我就没话说。”我们约好,下次再到法庭,我们还来。
再感受:让人省心的承办法官
没想到能这么快就再到水南法庭,当时我们以为至少要三个月后才会再来。记得立案的时候,刘水明说过,由于工程完工了,中铁某局的项目部也撤销了,公司远在河南,而雇用他的李昌荣早就找不到人了,这场官司怕是拿不到钱。我们也知道,这样的案件一般的情况下,都是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期加上举证期,等到开庭至少都在三个月后。所以,当我们仅过一个月就接到刘水明的电话时,实在有些诧异。
这个谜底很快就揭开了。中铁某局的诉讼材料是送达了,但李昌荣的确因为无人签收被退回了法庭。多亏承办刘水明案件的法官蔡诗俊,他接手案件时,已从张树仁记载的日志中了解到被告李昌荣可能难以送达的情况。所以,在给李昌荣的住所地邮寄出诉讼材料后,蔡诗俊没有坐等回执,而是通过114查号台查到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的电话,找到了负责本区域诉讼的法律顾问黄鹏,并通过黄鹏,又联系上了原来的高速公路项目部经理,了解到李昌荣有一个女儿在福州某单位工作。
几经波折,终于和李昌荣的女儿通上了电话。尽管李昌荣的女儿在电话中语气不善,对着蔡诗俊发了一通好大的脾气,却最终被蔡诗俊的责任心和化解纠纷的诚意打动,答应帮忙联系父亲李昌荣。因此,尽管李昌荣的诉讼材料被退回了,但蔡诗俊却收到了李昌荣寄来的委托律师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
我们到水南法庭的时候,案件正在进行调解,除了刘水明一方外,我们看到了中铁某局的法律顾问黄鹏,还有李昌荣。惊喜还远不止这个,在蔡诗俊的引导下,三方当事人先就赔偿的总金额进行了协商,在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计算出赔偿金额后,又对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进行了协商,最终,确定由中铁某局一次性支付刘水明30万元赔偿款,由李昌荣分三次支付8万元赔偿款。
事情如此平心静气地一次性解决,实在超乎我们的想象。对于这种被告一开始逃避责任的案件,当事人见面总是剑拔弩张的,不先来个淋漓尽致的痛骂是不罢休的,总是要调解个两三次才行。看来这个蔡诗俊有两下子。
结束后,我们带着疑问跟三方当事人都进行了交流。原来,这平和的调解背后凝聚的是蔡诗俊的细心和不懈的努力:蔡诗俊考虑到三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为减轻他们的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在安排此次调解之前,蔡诗俊已多次分别与三方在电话中、QQ上进行沟通,不仅分析了案件的法律关系,使原告刘水明清楚知道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提出赔偿,降低了不合理的心理预期,也使两被告方明白此次事故给刘水明带来的无可估量的痛苦,提高了他们的赔偿积极性。正是这充分的前期工作,才使得李昌荣有勇气来到法庭直面问题,才使得调解能够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顺畅地进行。
前不久,我们接到刘水明的电话,说李昌荣的最后一笔赔偿款也拿到了,他现在和哥哥一起生活,有哥嫂细心照料,自己的精神好多了。我们甚感欣慰。
深感悟:爱民之心让司法更温暖
这个案子让我想起了一句经典法谚:法乃善良公正之术。是啊,无论是立案法官张树仁,还是承办法官蔡诗俊,他们所秉持的,不正是法之公正与善良吗?
面对外地的刘水明、躺着的刘水明、无助的刘水明,张树仁所给予的一个等待、一下搀扶、一个靠枕、一杯热茶、一个俯身,以润物细无声的温暖驱散了刘水明走进法庭之前的悲观与绝望,这是张树仁在接待当事人时所展现的法官之善良。
而立案之后,蔡诗俊千方百计地联络上李昌荣,又不厌其烦地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进行调解前沟通,正是出于一个法官的司法良知,才使这个案件中看似“无解”的难题和“死结”得以真正化解,也使得法之善良与公正在这个案件中得到完美的诠释。
这个案件只是水南法庭浩瀚案海中的一朵浪花,浪花即使微小,也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而司法过程中的细微关怀,同样能使群众感受到阳光般地温暖。从两名“80后”法官身上,我们更看到了他们的拳拳爱民心,看到了中国法治的未来与希望。正如水南法庭庭长季跃民所说:“水南法庭处在基层法院的最前沿,是最接近人民群众的法治窗口,只有始终将人文关怀融入办案之中,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只有在庄严的法律下,仍透出拳拳的爱心,才能营造一方和谐安详的天地。”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04/id/1269197.shtml
初印象:让人暖心的立案法官
当事人叫刘水明,是从浙江江山到浦城做工的。45岁的他尚未娶妻,孤身一人在浦城。没出事之前,他在浦城一段高速公路工地上做立模工。2012年10月的一天,刘水明和平常一样正在工作,不料意外发生了,摆放在一旁的钢模板突然倒下,一下子将刘水明压倒在地。从此,刘水明再没能站起来。出事后,刘水明的雇主李昌荣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失去了踪迹。刘水明曾多次找过发包方中铁某局,也向很多部门反映过,但都没有解决。无奈之下,刘水明只好把发包方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承包方李昌荣告上法庭。
我们见到刘水明的时候,刘水明的哥哥正陪着他一起到法庭递交起诉状,而刘水明是躺在担架上,由几个人抬着进来的。刘水明告诉我们,说他有点担心,毕竟是外地人打官司,要人没人,要钱没钱。
刚进法庭的大门,已经有一个年轻的法官等在那里,从他身上挂着的工作牌,我们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张树仁,是负责立案的法官。原来,刚才在法庭安检处登记时,安检员已和张树仁联系过,知道刘水明是来立案的且身体情况特殊,所以张树仁就先出来等候了。他一边轻声询问着情况,一边把刘水明带进了调解室(法庭条件有限,只有调解室的长条沙发可以搁下担架)。由于沙发是木质的,比较硬,张树仁拿来一个靠枕让刘水明枕着,随后倒上一杯热茶,这才在刘水明身边坐下,开始进入正题。
我们在一旁细细观察着张树仁,尽管久卧床榻的刘水明身上不可避免地有着一股异味,可张树仁给刘水明递上靠枕的时候、坐在刘水明身边交谈的时候,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既没掩鼻,也没皱眉,好像刘水明是他一个很亲近的人。
由于材料齐全,立案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刘水明拿到手的,除了立案手续外,还有一张“温馨提示卡”,上面不仅有全庭法官的电话,还印有法庭QQ号和微信号。张树仁解释说,这是为了方便当事人随时掌握案件进度,及时与法官沟通而专门印制的,有了这张卡,当事人再也不愁联系不到法官了。同样,张树仁让刘水明也留下尽可能多的联系方式,便于法官及时和他联系。
离开法庭时,刘水明对我们说:“这下我放心了,别的不说,就冲着法官对我的态度,我就没话说。”我们约好,下次再到法庭,我们还来。
再感受:让人省心的承办法官
没想到能这么快就再到水南法庭,当时我们以为至少要三个月后才会再来。记得立案的时候,刘水明说过,由于工程完工了,中铁某局的项目部也撤销了,公司远在河南,而雇用他的李昌荣早就找不到人了,这场官司怕是拿不到钱。我们也知道,这样的案件一般的情况下,都是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期加上举证期,等到开庭至少都在三个月后。所以,当我们仅过一个月就接到刘水明的电话时,实在有些诧异。
这个谜底很快就揭开了。中铁某局的诉讼材料是送达了,但李昌荣的确因为无人签收被退回了法庭。多亏承办刘水明案件的法官蔡诗俊,他接手案件时,已从张树仁记载的日志中了解到被告李昌荣可能难以送达的情况。所以,在给李昌荣的住所地邮寄出诉讼材料后,蔡诗俊没有坐等回执,而是通过114查号台查到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的电话,找到了负责本区域诉讼的法律顾问黄鹏,并通过黄鹏,又联系上了原来的高速公路项目部经理,了解到李昌荣有一个女儿在福州某单位工作。
几经波折,终于和李昌荣的女儿通上了电话。尽管李昌荣的女儿在电话中语气不善,对着蔡诗俊发了一通好大的脾气,却最终被蔡诗俊的责任心和化解纠纷的诚意打动,答应帮忙联系父亲李昌荣。因此,尽管李昌荣的诉讼材料被退回了,但蔡诗俊却收到了李昌荣寄来的委托律师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
我们到水南法庭的时候,案件正在进行调解,除了刘水明一方外,我们看到了中铁某局的法律顾问黄鹏,还有李昌荣。惊喜还远不止这个,在蔡诗俊的引导下,三方当事人先就赔偿的总金额进行了协商,在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计算出赔偿金额后,又对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进行了协商,最终,确定由中铁某局一次性支付刘水明30万元赔偿款,由李昌荣分三次支付8万元赔偿款。
事情如此平心静气地一次性解决,实在超乎我们的想象。对于这种被告一开始逃避责任的案件,当事人见面总是剑拔弩张的,不先来个淋漓尽致的痛骂是不罢休的,总是要调解个两三次才行。看来这个蔡诗俊有两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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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寿宁法院:打造群众身边的司法品牌 寿宁法院:打造群众身边的司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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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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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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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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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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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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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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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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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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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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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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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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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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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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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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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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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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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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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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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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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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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