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我区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乌鲁木齐11月25日讯 全媒体记者杨舒涵报道:今年12月1日起,我区将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此后,全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将由全区中级以上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审理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这是记者日前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共同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中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抓手。这一举措有利于增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执法合力,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和司法公正;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有利于合理调配审判力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益和效率;有利于知识产权专门审判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

  为推进此项工作,自治区高院前期起草了工作实施方案并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并与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加强沟通协调,对有关工作中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移送程序、办案流程进行规范,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据介绍,自治区高院将以此次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正式实施为契机,紧扣自治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6280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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