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壹)——警惕!引诱他人吸毒,损人不利己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涉及毒品的犯罪,可不仅仅只有走私、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才是犯罪,劝说、引诱、哄骗他人吸食毒品,则可能会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下面,延小检带领大家学习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案情简介(案例来源于网络)

  夏某、唐某与李某、左某等人一起打麻将。在打麻将过程中,夏某、唐某、李某毒瘾发作,因左某之前未吸食过毒品,夏某、唐某、李某便极力劝说左某,称吸食少量毒品能够振奋精神,并起到减肥增肌的效果,遂让李某吸食几口毒品为左某做示范,后夏某、唐某便提供毒品让左某吸食。案发后,夏某、唐某、李某与左某均对前述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使用引诱、教唆、欺骗等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构成劝说、引诱、哄骗他人吸食毒品罪。

  引诱、教唆都属于在他人并无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情况下,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受、传授或示范吸毒方法、技巧以及利用金钱、物质等进行诱惑的方法,引起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意愿或者愿望的行为。

  构成该罪,并不要求受引诱或被欺骗的人一定吸食毒品,只要犯罪人实施了引诱、教唆、欺骗等手段使他人产生了吸食、注射毒品的意愿即可。至于被引诱、教唆、欺骗吸食毒品的人,无论是否因此成瘾,亦并非认定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

  在上述案例中,左某本没有吸食毒品的意愿,但夏某、唐某、李某通过宣扬毒品功效、传授吸食方法等手段,引起左某产生吸食毒品的意愿,并实施了吸食毒品的行为,符合引诱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最终,夏某、唐某、李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建议

  当前,涉及新型毒品的犯罪频发,许多吸毒人员是在与朋友交往过程中,因经受不住诱惑而不幸沾染毒品成瘾,最终酿成个人和家庭悲剧,令人扼腕。因此,为了保护自身安全,更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延小检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保持警惕。

  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的食物和饮品,并看管好自己的水杯等物品,尤其是在酒吧、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更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避免误食或误沾毒品。

  第二,勇于说不。

  平时要积极学习和了解与毒品相关科普知识和法律知识,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和危险性,面对他人引诱或者哄骗吸食毒品时,能够明辨真伪,并及时勇于拒绝与毒品相关的一切邀请和诱惑。

  第三,及时报警。

  对于预谋或者正在吸食毒品的人员,在减少个人风险的同时应当及时制止并检举揭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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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bjjc.gov.cn/bjoweb/ajjj/10843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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