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以来,徐汇院紧紧围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忠诚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检察管理体制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4年来徐汇院连续第11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15-2016年上海市先进检察院”“上海市保密先进单位”,“心防”团队获首届上海检察风云人物(团队)提名等荣誉称号。
一、全面推进检察业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徐汇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制订了《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一体化办案规定》,与公安分局会签《加强刑事受立案监督工作若干意见》,为区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起公诉的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办理的刘勇抢夺案获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办理了全国首例利用硬件路由器蠕虫病毒实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犯罪案件。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4年来,共批准逮捕4393件6454人,提起公诉4927件7088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14人。查办了柳何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陈佳等人组织卖淫案、周可可盗窃案、潜逃14年的常江等人入室抢劫、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较高、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二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4年来,共监督立案249件,监督撤案97件,追捕到案236人,追诉到案114人。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0份、检察建议466份、一类问题通报157份,提出抗诉13件、提请抗诉11件。运用调查核实权,办结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全市首起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案件。持续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会同公安机关抓获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未执行刑罚的罪犯胡红燕。三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坚决贯彻市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开展职务犯罪线索清理工作,确保中央确定的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徐汇能够高质量地顺利完成。2017年,该院落实“天网”行动部署和要求,对涉案潜逃境外的对象开展劝返工作,促使2人回国投案自首。同时重点关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国企改革等职务犯罪易发高发领域,形成打击相关领域职务犯罪规模效应。办理了全市医疗设备采购领域“3·21”专案,立案13件13人;静安、杨浦等区院根据徐汇院移送的案件线索立案20件21人,有力打击了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院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统筹推进,全院动员、全员参与、全程监督。制定《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从10个方面制定31条整改措施,明责任、定期限,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组建专项斗争专业化办案组,严格执行“一案三查”“两个必问”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共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35件88人,依法打击了3个犯罪集团和9个犯罪团伙,已发现移送“保护伞”线索12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突出检察业务特色,努力创建工作亮点
徐汇院在狠抓办案工作的同时,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对接徐汇中心城区建设的发展需要,制定了《服务保障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十二条意见》,设立漕河泾检察官工作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工作亮点。监督立案的宋立双等10人寻衅滋事案获市院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监督案事例,办理的张某、汪某侵犯著作权案,分别被评为“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和“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制定了《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办法》,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会签《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环境公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加强公益诉讼人才建设,完善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徐汇院依托漕河泾检察官工作室进行常态化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服务,提升相关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和管理规范化水平。该院主动对接辖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等发展建设新要求,走访调研多家人工智能企业,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切实落实“12条意见”,为人工智能企业在区域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聚焦提升制度供给、权益保障、效率响应、宜居宜业四个指数,努力为抓好人工智能和徐汇滨江融合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二是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聚焦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民生等重点领域,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推动行业治理。组建公益诉讼办案组,选聘10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专家学者作为观察员,助力专业化办案。创新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对接政府“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主动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拓宽案源。针对张金妹齿科诊所无证行医等侵害公益行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取缔辖区8家无证诊所,并参与《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形成长效治理机制。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向法院提起全市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徐汇院多媒体综合教育基地作用,开设检察公益诉讼宣传专栏,并在13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流动展板,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凝聚共识。三是全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作为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智慧侦监项目建设试点单位,实现智能语音系统广泛用于办案。克服视频、音频数据超远距离同步传输等技术难点,在全国率先运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对一名身处新疆偏远地区贫困群众落实司法救助,让群众不跑腿、办成事。构建了以智能讯问、智能审查、智能监督、智能管理组成的智慧侦监平台系统。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为市院试点单位协助建立智慧控申大数据平台,使人民群众能够切实提升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效能
徐汇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高效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上,建立与工作职责、工作业绩相联系的“两横两纵”考核机制,制定《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实施方案》和《信访事项按期答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紧跟改革步伐,有序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是夯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与内设机构改革相适应的检察官权力清单,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实施方案》,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二是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2019年共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827件1048人,完善认罪认罚保障机制,实现了值班律师全覆盖。不断推进“简案快办”“集中开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积极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开通“34768086”律师服务热线,完善律师阅卷室等功能性用房设施,为律师办理诉讼事务提供便利。三是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徐汇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改进信访办理工作模式、压实工作责任,规范信访件接收登记、研判、分流、答复机制。2019年以来,对接收的972件来信和网络信访件,除9件因联系方式不详等原因无法回复外,有效答复率达100%,做到“应回尽回,能回尽回”。截至目前,初次信访息诉息访率提高至95%以上,重复信访缓解率达100%。信访事项办结后,主动在意见簿上表达感谢、寄送感谢信和锦旗的群众200余人次。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多方位提升干警能力素养
徐汇院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创设“西岸文学社”及《西岸花开》检察文学刊物,不断丰富检察文化载体。编印《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廉政纪律选编》,形成制度明、严要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清正廉明的检察队伍。2016年以来,共有220余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提名奖”“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最美家庭”“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市三八红旗手”等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是突出政治建设总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市院专项巡视监督,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新时代新要求,与区委党校合作,组织开展政治培训,着力提升中层干部政治素质。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建设,院领导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压实管阵地、保安全、把导向、强队伍的责任,定期梳理分析院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对存在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二是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开展“推门听庭、集中评议”活动,倒逼检察官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开展以青年检察官助理为重点的尤实论坛、庭审实训、案例论辩赛等活动、参加重大案件专案组办案、组织旁听检察长开庭、观摩优秀公诉人“示范庭”,以主办检察官点评、编发庭审指南、复盘庭审环节等方式,帮助青年干警积累实务经验、增强实战能力。三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检察思想文化、检察道德文化、检察廉政文化为重点,开展各类检察文化活动,着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组织“检察文化月”活动、开展“午间沙龙”、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精神凝聚、辐射带动、创新引领的功能。开展“徐检之星”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具有检察工作特定精神内涵和鲜明岗位特征的先进典型,发挥在队伍建设中的模范引领作用。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从严治检、从严治长”向纵深发展,切实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入额高级检察官廉政档案,抓好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的廉洁从检教育,用好“四种形态”,始终保持“零容忍”,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近4年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shjcy.gov.cn/dwjs/ymqt/6762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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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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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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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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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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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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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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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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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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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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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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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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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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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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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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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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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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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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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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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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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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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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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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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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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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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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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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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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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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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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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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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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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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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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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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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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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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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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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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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