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长宁区院
加强司法规范文化建设 提升检察职业形象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2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十三五”时期检察文化建设规划纲要》以及《“十三五”时期上海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在市检察院和中共上海长宁区委的有力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中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力量,从引领、育人、凝聚三方面出发,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提升检察职业素养、展示检察职业形象。区院连续十二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并荣获首届“全国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等荣誉称号。
一、文化引领,坚定职业信仰
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育心铸魂。我院始终把促进公正廉洁规范司法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感召检察人员坚定职业信仰,将法治意识和情怀根植于心。
(一)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方向。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推动双周政治学习等60余项教育措施落地落实,促使干警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和法律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认同、情感认同。认真开展上海检察机关“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主动对标严的立场和要求,使全体干警在警醒中催生自省,在他律中增强自律,为严格规范司法打牢思想基础。党组出台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十条意见,建立“干警自助式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思想动态收集分析等工作机制,为强化思想引导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将检察职业道德作为培育职业精神、促进规范司法的核心内容,每年2月最后一周举办“检察职业道德活动周”,通过组织“为规范司法立行”图片展、“中国梦、检察情、为民路”主题演讲、“我的长宁检察梦”宣讲等主题文化活动,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精神,将公正廉洁规范司法化为干警的思想自觉。加强职业尊荣建设,组织新任检察官集体宣誓、新进干警宪法宣誓,激发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三)培育塑造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中选树“长检好榜样”群体,订制“反贪骁将”、“阳光使者”等个性化标签,以“长检武侠小说”等形式刻画人物忠诚、公正、担当等精神品质,形成规范司法的思想和行为导向。五年来,我院共有107个集体、259人次获全国、市、区各项表彰,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全市具有影响力的先进人物,如“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芮振伟、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等,有力彰显公正廉洁司法的典范力量。
二、文化育人,提升司法素能
检察人员的职业素养是人民群众最直观感受得到的司法公信力。我院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将遵循司法规律的“大道理”化解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小细节”。
(一)潜移默化,创新方式更新司法理念。针对青年干警处于行为规范养成期的特点,将规范司法行为融入青年干警带教制度,打造各类人员差别化培训的“3+X”岗前培训模式。开展《检察职业行为规范》专题课程,总结和提示司法行为中容易被忽视的小细节,提升检察职业礼仪。组建“难案研究”、“品读写作”、“逻辑思辨”三支青年学习队伍,发挥业务骨干引领作用,在“比、学、练、赛”中激发干警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素能,为深刻领会司法规律严守规范要求打下思想基础。组织干警自主摄制两辑《检察干警行为规范示范片》,通过动画演绎和干警表演的正反对比,展示了提审讯问、对象看护等19方面检察规范,形成“规范司法行为从我做起,不规范司法行为从我改起”的良好氛围,以文化认同规范检察干警的司法行为。
(二)树立标尺,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出台《关于遵循司法规律规范司法行为的若干意见》,将“与当事人保持等距离”等规则纳入办案实践,在严守司法程序、规范司法礼仪等方面形成了60条意见,努力使规范司法成为新常态。组织开展“我为长检大声说”提案征集活动,采纳赃证物品处理不及时等36个制度不到位、行为不规范“痛点”,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流程和机制,检察干警积极共谋、共建、共享司法规范的制度文化。开展老侦查员大讲堂、法律职业共同体沙龙、长剑论坛等人文素养讲座和交流,促使干警从不同视角理解检察职业规范的深刻内涵。将办案活动全部纳入司法办案区,通过强调司法仪式的庄严有序,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庄严、权威,又感受到司法行为的公正、规范。
(三)关注细节,增强规范司法为民实效。出台《群众工作用语基本规范》,引导干警在履行信访接待、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等各项职能过程中,自觉、灵活和规范运用群众工作用语,最大限度营造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积极处置的良好沟通氛围。融汇地域文化特点,以“新上海人”为目标群体,组织开展2期沪语培训,自编教材,教授日常会话、司法用语等沪语发音。建立健全青年干警基层锻炼制度,先后安排30余名干警赴街镇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等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全脱产基层锻炼,并以编写《基层锻炼教材》、拍摄群众工作微电影等形式,规范锻炼工作,增强锻炼实效,相关做法获中央政法委推广。
三、文化凝聚,展示职业形象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院坚持以规范司法文化推动司法公信建设,更好地擦亮检察品牌、讲述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提升职业形象。
(一)依托平台,以公开促规范。依托“负面清单”为核心检务公开平台,倒逼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典型案例发布等18个司法规范化建设项目落地生根。依托检务公开阵地,向社会公众推出“观看微电影、参观主题展、解读检察史”的检察开放日套餐,以“人、物、事、光”为指引布展院史陈列室,自制3D动画《渐进的历程》及动漫《你不知道的长检院》等,讲述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历史传承。利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运用声、光、电等科技手段,展示检察机关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和廉洁文化建设的成果。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信。
(二)擦亮品牌,传播检察正能量。保持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源地优势,在不断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范基础上,注重用心理学手段和中华传统文化教化迷途少年,演绎“春风化雨、雏燕归来”的司法人文关怀。准确把握时代脉搏,主动拥抱新媒体,打造以“长宁检察在线”微信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服务矩阵。精心培育“长言道”、“青宁盟”、“长青树”等新媒体栏目,制作检察主题脱口秀短视频等展示规范司法成果,以H5场景设计检察纪律条规小游戏、遵规守纪主题动漫,让规范司法理念、规范司法形象潜移默化地浸润检察人员、影响社会各界群众,传递检察正能量。
(三)形成特色,展现良好职业风貌。打造“长检文化长廊”,在办公场所悬挂不同字体的“法”字匾额,布置了遵义会议、毛主席诗词等革命历史题材的六十余幅书画和雕刻作品,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组建“漾·青春”志愿者队,坚持开展关爱自闭症儿童、慰问独居劳模等社会服务活动。建立“长检文联志趣团体联盟”,引导干警成立书画斋、长跑社、太极社等8支志趣团体,以检察人员独特的艺术审美,结合鲜明的政治主题,在端午、中秋等时间节点开展活动百余次,进一步陶冶情操,为检察人员自觉规范言行、提升职业形象提供丰润的文化滋养和道德滋养。
四、强化保障,促进长效发展
我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检察文化服务和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将检察文化建设纳入检察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健全党组领导、政治部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实施、干警普遍参与的,权责明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检察文化工作格局。党组坚持每年研究、部署、检查、评估建设情况和成果,以积极创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契机,研究出台《长宁区人民检察院2017-2021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建设重点等,努力形成贴近时代特色、长宁特色、检察特色的“文化长检”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长检文联志趣团体成立及活动实施细则》,促进“文化精彩”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新建院史陈列室、图书馆等文化设施,配强设施设备,努力建成一批富有文化魅力、体现检察特征的检察文化阵地。加大检察文化人才培养,以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上海摄影家协会会员、上海艺术摄影协会会员等人才资源优势,带动全体干警主动参与检察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原文链接:http://www.shjcy.gov.cn/dwjs/ymqt/6762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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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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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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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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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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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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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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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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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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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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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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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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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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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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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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