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事迹材料
2013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市院和长宁区委的有力领导下,围绕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要求,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目标,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检察业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思想政治建设体现特色
区院始终把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牢牢把握基层院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队伍政治过硬、纪律作风过硬。
(一)专项教育见实效。契合队伍思想实际,切实使“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专项教育的成果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如制定《服务全面深化改革践行司法为民的实施意见》,出台《群众工作用语基本规范》,先后安排30余名干警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锻炼,提升干警群众工作意识和能力。建立思想政治带教制度,广泛开展座谈思辩、微博在线交流等活动,有效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二)检察文化亮品牌。紧紧围绕检察职业精神这一核心,每年组织检察文化月活动,定期举办检察文化主题展,成立书画、摄影等7支志趣团体,在院内精心设计建设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展示馆和院史陈列室,自主摄制反映干警基层锻炼经历的微电影,以喜闻乐见的形式筑牢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并在实践中逐步提炼形成了“致诚、致公、致信”的长检精神,成为凝聚全院干警投身检察事业的内在动力。
(三)纪律作风筑堤坝。针对检察机关办案流程中易发腐败的环节,构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定18个重点项目,落实30余项举措,努力杜绝不公不廉问题的发生。规范干预司法、过问案件情况的报告流程,排摸相关情况,增强执行“两个规定”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在院内建设区廉政教育基地,以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教育干警,促进廉政教育常态化。
二、检察业务建设彰显成效
区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城区建设,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结合法律调整创新司法办案机制。针对刑诉法修改后外国人犯罪案件由基层院管辖的情况,首创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四步法,获市委政法委推广。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构建以案管部门“一门式”服务为基础的“1+3”律师接待模式,研究制定《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意见》,获得律师届高度赞誉。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四类人员”出庭,并联合法院探索采用视频作证形式,有效避免被告人打击报复证人的情况,保证证人如实作证。
(二)结合区位特点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把握航空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地缘特征,发布《上海航空检察白皮书》,受到各界广泛好评。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办案中发现的“毒驾”、拆除工程监管薄弱等社会管理问题,促进相关机制完善,引起上海市委、高检院主要领导批示重视。自1986年在全国首创未检工作以来,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近三年先后建成蒲公英阳光教育基地和2个未成年人阳光观护基地,为来沪未成年人家庭和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建议刑事诉讼期间无人监管的未成年人由政府代为监护,被上海市立法采纳。
(三)结合自侦办案拓展预防工作领域。加大在劳动就业、国企改制、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自侦工作始终位于全市前列。结合办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渎职窝串案,建议整顿职业考试秩序,获市领导重视。在加强个案预防的同时,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源头预防,如在东方航空集团稳步推进“文化+制度+科技”立体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在全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会上交流。
(四)结合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司法行为。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总结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举办“为规范司法立行”主题图片展,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干警的规范意识。出台包括程序公正、阳光检务、司法礼仪等内容的《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公信60条意见》,自编自演《检察干警行为规范示范片》,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
(五)结合检务公开积极转变执法方式。首创以司法依据、司法过程、司法结果、职能分工四个“一律公开”和一份不宜公开事项“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模式。在全市率先出台《检察听证工作规则》。加大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力度,规范权利告知、案件信息公开、意见听取及反馈制度,完善第三方参与公开审查机制,以公开促公正。相关做法获得《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刊载。
三、人才队伍建设呈现亮点
区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大基层干警素质能力建设的力度,努力造就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一)以司法改革提升队伍公信力。以人员分类管理为契机,在各业务部门设置检察官岗位名称,确定岗位数量,编制《岗位说明书》,厘清职责分工。同时,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构建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则、检察官权力运行实施细则、检察官业务考核指标“三位一体”的司法责任制落实体系,以及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从严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对检察官业外行为和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在区委支持下建立执法保障基金,加强对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
(二)以率先垂范提升班子引领力。出台《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实施细则》,明确正副检察长应当办理一定数量的重大、复杂案件,并及时总结提炼办案中遇到的一类问题,为全体检察官提供指导,取得良好效果,相关做法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同时,院党组班子针对长宁区位特点和司法办案情况,提出了“队伍精英化、案件精品化、管理精细化、文化精彩化”的工作思路,并以牵头落实重点工作项目的方式推进发展目标的实现。近年来先后有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两起案件被评为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三)以分类施教提升干警专业力。与上海社科院合作开办名家讲坛,对新进干警按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类别开展一对一带教,组织老侦查员讲堂、模拟庭审等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因材施教、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三年来共有76个集体、162人次获区级以上表彰,还涌现出“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芮振伟,以及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在全国、全市具有影响力的先进人物。
四、检务保障建设创新发展
区院始终以科技应用为抓手,从细节出发,做好强基固本工作,促进司法管理水平和检务保障水平的提升。
(一)依托监控网络打造大督察格局。构建以检务督察通报、案管通报、法律文书把关体系等相互配合的立体督察模式,实现办案流程实时督查、执法重点专项督查、制度执行常态督查为一体的内部监控网络。切实规范案件归口管理工作,健全办案流程监控,完善数字化预警、期限临界纸质催告和情况月度通报等多层次预警通报体系,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
(二)依托信息化载体打造“e-检察”平台。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官方微信服务号,将微信平台法律文书查询、在线律师接待预约、举报投诉、法律咨询等功能与原有的互联网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微信律师预约平台等多个检务公开账号整合、对接,形成微信互动平台、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相互融合、各有侧重的“互联网+”数字化检务矩阵,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三)依托司法办案区建设打造科学流程。为贯彻公开、透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制定《司法办案大楼使用管理制度汇编》,将讯问、询问、司法听证、宣告、心理疏导、律师接待等司法办案活动全部纳入独立的司法办案区。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和“两法衔接”联动中心,有效防止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建立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和配套管理制度,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原文链接:http://www.shjcy.gov.cn/dwjs/ymqt/3220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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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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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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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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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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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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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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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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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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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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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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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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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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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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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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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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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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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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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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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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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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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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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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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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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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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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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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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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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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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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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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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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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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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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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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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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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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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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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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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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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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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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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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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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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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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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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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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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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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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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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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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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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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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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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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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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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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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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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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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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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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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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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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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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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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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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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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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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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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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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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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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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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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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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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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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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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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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