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程序机制 提升金融审判监督质效
金融案件审判监督主要是指对金融民商事案件、金融行政案件审判的监督,监督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监督程序具有较强的专门性。从司法实践来看,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有待破解,以进一步提升金融案件审判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监督线索来源存在局限性,依职权监督有待拓展。从实践情况来看,仅仅依靠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中发现的线索,还难以有效形成监督规模,畅通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线索路径更显重要。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下称《规则》)第18条规定,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来源包括: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人民检察院控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规则》第37条规定了六种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具体情形。其中,对在一般案件中发现的监督线索,必须满足损害“两益”(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例如,笔者在审查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中发现,有多起不同法院作出的类案判决不一致的情况,存在监督的空间,但由于难以界定为损害“两益”的情形,影响程序启动。《规则》第37条第5项“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的”、第6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情形”均是原则性规定,实践中较难具体把握“需要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标准和尺度。对此,笔者建议:一要依托检察一体化机制,横向贯通各业务部门之间,纵向畅通上下级院之间的线索移送渠道,充分发挥金融检察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优势,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深化金融刑事案件涉民事诉讼一体化审查机制。在刑事检察部门发现刑事案件涉及民事诉讼问题时,及时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审查,拓宽依职权发现案件监督的线索和来源;突出市院业务指导地位,充分发挥分院专业化金融审判监督职能,加大与基层院联合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二是结合实际细化《规则》适用标准,争取获得金融法院的理解配合支持。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炼总结“两益”的具体内涵与外延,细化“需要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具体情形和适用条件,条件成熟时检察机关主动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与对应金融法院会签共识意见,推动依职权监督更加精准有效落地。
二是推动实体法律监督实施难度较高,有待增强监督效果。相较于对金融案件审判活动的程序监督,开展实体法律监督难度更大,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其一,金融活动高度专业化、分工复杂化,涉及金融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庞杂,且更新速度较快。金融领域金融产品创新快,金融纠纷复杂多样,而法律规定相对滞后,法律规定缺位不明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法律适用存在模糊和不够清晰的地带,需要审判人员依据专业知识释法指引。其二,金融案件审判人员在适用理解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金融创新是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金融创新所引发的纠纷与传统的民商事纠纷不同,司法实践中允许甚至鼓励司法人员在适法时依据法律原则、规则能动衡平解释现行法律法规。例如在行使代位求偿权时,是否包含滞纳金的请求权,全国各地均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其三,部分金融民商事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且具有涉众因素,监督难度比较大。例如,在金融理财产品类案件中,实践中一些新型金融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缺乏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制约,存在一定的产品瑕疵,一旦产生法律风险进入诉讼程序,因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如何界定损失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往往引起争议。同时,该类型理财产品又涉及众多投资人,金额巨大,如果仅仅是对个案开展监督还难以妥善解决处理这一类问题,因而需要选择采取其他监督举措在各种权益之间寻求最恰当的平衡,以更有利于依法有效保护多方合法权益。就此,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升金融专业化水平,加强与金融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探索对同案不同判的有效监督方法,建立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机制的目标,以“精准化为导向”,既要注重个案的示范作用,也要强化类案监督的规模效应。要进一步推进三级院金融检察一体化建设,市院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规范类案指引,重在部署;分院金融检察部门联通上下,重在监督办案;基层院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加强对辖区法院金融审判线索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夯实金融审判监督的基本盘。
三是金融案件审判监督配套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就审判活动监督而言,监督制约与配合支持本是一体两翼,要确实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工作理念。检察机关要在严格尊重金融民商事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到金融审判业务的专业特殊性,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工作。从实践情况来看,相关配套机制还有待建立完善。当前,要加强检法衔接机制构建,搭建好检法信息共享平台,畅通裁判文书和审判数据信息查询渠道;明确对审判内卷的调阅程序,建立全流程调阅机制,用制度规范阅卷行为;依法发挥金融案件审判监督的能动性,讲求调查核实方法的科学性,提升调查核实权的运用能力。既要讲配合,更要讲法理情,针对性化解调查核实对象的抵触、畏难心理,必要时积极争取行业主管单位或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好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功能。
(作者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09/t20230922_6290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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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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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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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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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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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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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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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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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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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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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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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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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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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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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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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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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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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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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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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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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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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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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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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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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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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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