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和醉驾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案件,办理程序上有一定区别。”
“酒驾醉驾类案件要注意强化风腐同查,是否涉及‘四风’问题等可以作为需要说明的问题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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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日前派员对本市某本科院校一起违纪案件交叉审理进行现场指导。
派员指导市级纪检监察机构交叉协作审理案件,是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重点工作之一,该室通过手把手、面对面帮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解决案件审理实际问题,有效推动案件质量和干部业务能力双提升。近年来,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充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与时俱进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2022年9月,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一把尺子量到底,有力有效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日前,重庆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风正巴渝”通报市体育局原巡视员李亚光严重违纪违法案,通报指出李亚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做两面人,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持续释放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政治监督的强烈信号。
审理案件首先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审起。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锚定“政治之审”根本定位,敏锐发现政治问题,深刻揭示政治危害,精准审核认定一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通过坚定稳妥执纪执法,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在审理工作中,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坚持以“审理之为”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去年,为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设立工作专班,对拟立案处分问题线索进行政策指导、统筹协调。截至目前,已全面审核把关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拟立案处分问题线索60余件。
在审核过程中,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面梳理这些拟立案处分问题线索的个性表现及共性特征,分类指导、明确标准,厘清纪法罪界限。比如,对较为普遍存在的虚假完成考核任务获取“绩效”,明确要视具体情形区分是违反廉洁纪律还是工作纪律,防止“一刀切”;对公司管理人员不正确履职导致发生国家财产损失,明确要求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涉嫌渎职犯罪问题,防止简单以违反工作纪律一处了之。
“‘一把尺子量到底’是我们在审理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原则。”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该室自觉找准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职尽责,对全市重大专项工作中拟立案处分的问题线索进行整体把关,先后对涉及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生态环境保护追责问责问题线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进行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对处理不够、处理过头、处理随意等问题提出纠治意见,确保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
与此同时,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深入开展对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再监督再教育再关爱,帮助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推动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近三年来,共计跟踪回访受处分人员90人,与160人谈话了解情况,查阅档案资料300余份,走访受处分人员110余人,走访单位70个。
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推动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
案件审理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开展执纪执法监督的专责部门,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上承担着重要职责。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立足职能职责,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坚持查审分离的基础上,与审查调查组保持同步沟通,对疑难问题取证方向同步研判,对质量风险同步预警,形成保证案件质量的强大合力。
在查办某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徐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审查调查组就遇到了难题。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干股型受贿犯罪,是否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是判定贿赂标的关键。当时,徐某某利用职权之便,帮助特定公司承接该金融机构的母基金业务,后以收受股份的形式获取好处费。审查调查组出现两个取证方向:一部分同志认为,根据司法解释,徐某某收受特定公司股份没有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应以实际分红数额认定受贿数额;另一部分同志则认为,虽然缺少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但行受贿双方合意指向的贿赂标的物是“股份”,并非分红,受贿数额应以股份价值计算,所获分红按受贿孳息处理。但由于缺少司法解释支撑,持第二种意见的同志并没有足够底气继续查证。
审理组在与审查调查组提前沟通时,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全面核查案卷资料的基础上,审理组经过多次讨论,最终从分歧走向共识,认为不能机械理解司法解释,应从立法原意、行为本质把握纪法规定。鉴于双方合意的贿赂标的物是“股份”,该股份有资本依托,是具有价值的实质性财物,应围绕在此合意下双方实施的具体行为补强证据链条,以股份价值认定受贿金额。
据此指导意见,审查调查组聚焦查办方向,发现徐某某与特定企业不仅达成了转让股份的合意,还就代持人员、转让时间、接受方式、接受人员等进行多次商议,有充分证据证实其已经着手实施受贿行为。最终,法院判决也认可了该意见,以股份价值认定了该笔受贿数额。
“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一直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准确区分纪法罪证据标准,与时俱进更新执纪执法理念,将“说不”和“说行”统一起来,把关案件定性,调整处分档次,提出补证建议,与审查调查部门共同构建起查审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推动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
内外协同发力,破解查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等实践难题
反腐败不能单打独斗,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破解查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等实践难题,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案件审理室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出口”,肩负着衔接司法机关、内外协调的重要使命。
监察体制改革初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行贿行为的定性认识不统一、处理不一致,这既影响了对涉案人员的处置,更阻碍了对腐败滋生土壤的铲除。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压缩“围猎”空间,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与市高院刑二庭、市检察院检察三部多次研究探讨,制定下发了《办理行贿犯罪案件需注意的有关问题》,在全市监检法系统内统一了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的区分标准。“行贿行为定性问题解答出台非常及时。”一名来自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同志说,“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所判处刑罚的差距较大,行贿行为如何定性在实践中是个问题,因认识标准不统一,存在各行其是的现象,容易产生一些问题。”在该意见的指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行贿人员定性处理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为有效查处打击职务犯罪问题,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与司法机关共同研究探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违法发放贷款罪、滥用职权罪案件收集、审查证据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若干规程》《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咨询论证办法》等10余项法法衔接制度机制,为全市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通过建立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咨询论证机制,研究期权腐败、“银企旋转门”等新型腐败、疑难复杂问题160余个,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共识,切实保障案件质量;同时,对区县纪委监委请示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放贷收息型受贿、股份代持型受贿等非常见罪名和新型腐败问题,与司法机关沟通协商,积极指导“探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何清平)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qlkm/202310/t20231009_780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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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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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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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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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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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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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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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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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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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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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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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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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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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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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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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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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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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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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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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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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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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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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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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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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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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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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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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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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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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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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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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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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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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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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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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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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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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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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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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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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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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