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开展冬季专项执行行动

时间:2024-01-06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攻克“骨头案” 震慑失信人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开展冬季专项执行行动

  □彭冬晴 储丹艳

  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20多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聚焦涉民生、小标的额案件,奔赴城区内多个执行现场,着力解民忧、惠民生,对消极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高压的执行震慑效应。

  执行威慑促案结

  2023年7月,因黄某拖欠某住房保障中心租金共计5688.6元,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同年10月,黄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某住房保障中心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黄某,但黄某既未接听,又未到法院处理案件。行动当日上午,执行干警前往黄某住处“堵”到了睡眼惺忪的黄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黄某仍旧不配合,还态度强硬地说道:“我不就是欠了点钱,又没有触犯法律,你们凭什么把我抓来?”

  执行法官当即要求黄某打开微信,核查了黄某近几个月来的微信转账记录,发现黄某每个月均有超过5000元的钱款流水。执行法官当即严厉地向其释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法院的威慑下,黄某幡然醒悟,赶忙给家人打电话,让家人帮忙筹款,并在上午10时前将5688.6元悉数偿还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和解化纠纷

  “我确实是没钱,能分批给吗?我保证,我一定会履行义务,把欠的钱还掉。”法院内,徐某面露难色,诚恳说道。

  原来,徐某因多次向刘某购买轮胎未付款而被刘某起诉至法院。2022年9月,经法院判决,徐某需支付刘某拖欠轮胎款共计31680元,因徐某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刘某于2023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当日,执行干警成功找到徐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耐心地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徐某终于明白一味地逃避执行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遂告诉执行干警自己无法一次性支付款项,希望可以和申请执行人刘某协商分期还款。

  执行法官从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让徐某先支付1680元给刘某,以表明自己的还款态度。最终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徐某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款项于2024年6月前全部还清。

  拘留惩戒“不过期”

  温某与张某、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6月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温某借款本金595623元及利息,高某在本金402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高某均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温某遂于同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全方位查询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因张某、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度陷入僵局。终本后,被执行人高某曾与申请执行人温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先后偿还了80000元债务,但张某迟迟未露面。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再次将被执行人张某、高某传唤至法院,希望能够通过耐心劝导和拘留威慑双管齐下的方式督促两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经多方劝说,被执行人张某、高某还款态度消极,表示无法拿出钱来偿还债务。最终,法院依法对张某、高某作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雷霆出击,亮剑“老赖”。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传唤到位被执行人15人,当场履行完毕9件,达成执行和解4件,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14.67万元。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0104/3912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