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共治!厦门有了十位“台胞河长”

时间:2024-04-10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切实发挥涉台检察联络室、民间河长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健全台胞社会参与体系,日前,厦门市检察院联合市台办、市河长办会签《关于支持台胞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协作意见》,率先尝试以三方协作的模式,支持台胞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

  协作意见建立了台胞检察联络员与民间河长身份互通机制、台胞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协同支持机制,以及台胞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素能共育机制,支持台胞通过履行检察联络员职责,参与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在检察机关和河湖管理部门协同开展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作用。

  现场聘请10名热心的台胞检察联络员担任民间河长,纳入河湖管理部门指导的民间河长志愿者组织。首批受聘为民间河长的台胞检察联络员现场见证了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结束后,检察机关、台办、河长办共同组织台胞开展受聘民间河长以来的首次巡湖活动,河湖保护专业人士沿途为台胞讲解河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知识,同时讲述自己参与巡湖的心得和经验。(厦门市委政法委)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0409/41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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