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防溺水 这堂“必修课”请记牢
一心两用!游客为拍美照失足落水
事件回放
女子拍照时不慎溺水
7月22日,66岁的游客方女士和女儿来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小古城村游玩。当她们经过一座木桥时,方女士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便停下来欣赏并拍照。由于站位太过靠边,加上桥面湿滑,方女士一不小心踩空掉入河中。
由于连续多日暴雨,当地河水水位上涨,方女士根本踩不到河底,慌乱之中抓住了木桥的桥桩。一旁的女儿不知所措,急忙大声求救。路过的一名当地居民赶忙上前紧紧拉住方女士,方女士女儿连忙打电话报警。
听到呼救声后,在附近巡逻的辅警潘贤杰和同事赶到现场。随后,径山派出所民警蔡文婷带人也赶来支援。担心方女士年龄较大,长时间待在水里消耗大量体力,潘贤杰果断跳入水中向上托住方女士,蔡文婷紧紧抓住方女士的手,在周围群众共同的帮助下,将方女士营救上岸。
事件分析
拍照未注意周边环境
该起事件中,方女士游玩的景区安全宣防措施未做到位,木桥缺少“注意脚下安全”等提示标识,难以引起游客的重视。这座木桥并不宽,加上雨后湿滑,稍不注意就容易让游客失足落水。
同时,方女士自身缺乏安全风险意识,在拍照片时,并未仔细观察周围环境以及预料可能存在的风险,致使自己失足落水。
民警支招
游玩要做足安全功课
蔡文婷(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径山派出所民警):游客在前往景区时应提前查看天气预报,如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切不可盲目外出。出游时,最好选择跟团出游或者结伴旅游,这样既可以互相照顾,又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互相提醒。在水域游玩时,游客切不可在陌生水域盲目下水,在水边拍照赏景时要注意周边环境特别是脚下安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疏于防护!男童水上“冲浪”险溺水
事件回放
溺水男童被救
7月23日13时许,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治安派出所民警在玛雅海滩水公园巡逻时发现疑似有人溺水,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同时,海滩附近的救生员跳入水中施救。最终,在民警、救生员与周围游客的及时救助下,7岁男童小申仅呛了几口水便被成功营救。
事件分析
家长疏忽大意
本起事件中,男童小申进入水上乐园时,家长未租赁儿童专用游泳圈,仅租赁了普通游泳圈,没有按规定扣好游泳圈内的安全扣。
游玩时,由于海浪冲击力较大,将小申与父母冲散,也将小申的游泳圈拍翻。游泳圈倾倒后,小申因没扣游泳圈内的安全扣也未穿浮力衣,瘦小的身躯顺势从圈内滑出。不会游泳的小申身材矮小,脚面根本够不着地面,小申在呛水后极度慌张,根本没有机会呼救,所幸被巡逻民警和救生员及时发现救起。
民警支招
夏日戏水 安全第一
唐晏(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治安派出所副所长):夏季戏水,市民朋友务必把安全放在每一位。
首先,要去具有正规资质、配有救生员的泳池、游乐场所游玩,勿到河边野泳。
其次,老年人、儿童以及不习水性的游客要穿着浮力衣,以防不慎落水。家长在为儿童选择游泳圈时,应当选择适合身高的儿童专用游泳圈,并依照使用说明书规范系好安全扣。
家长带孩子游玩时,一定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动态,切勿因为玩手机等分神,忽略了小朋友在水中的危险。
海边失足!小伙“赶海”落水后成功自救
事件回放
捡拾海货落水
7月23日15时45分,福建省连江县公安局筱埕派出所民警接到游客林某报警称,自己的同伴黄某在定海村码头附近的滩涂区域“赶海”时不慎落水,周边村民正在海边滩涂及岩石附近找寻落水者。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组织村民沿岸巡查,并联系附近沿岸渔船民配合寻找。16时15分,民警接到岸线巡查人员来电,称黄某已在事发地百米外的沙滩安全上岸。
原来,黄某到海边游玩时看到不少花蛤与花螺,便一路捡拾,甚至爬到岩石上寻找生蚝,不料脚下一滑落入深水区。所幸,黄某水性较好,保持冷静,想方设法随着海浪向附近海域的岸边靠近,找准机会就近上岸,并向附近村民求助。
事件分析
沉迷“赶海”离开安全区域
连江海域沿岸区域多以滩涂、岩石为主,黄某“赶海”时过于专注,逐渐远离了安全区域,加上一时不慎,导致落水后被海浪卷走。
报警人林某看到同伴溺水后,因不习水性没有贸然下水救人,而是向周围群众呼救并报警求助,这一做法值得肯定。
民警支招
牢记“六不” 学会自救
张泽宁(福建省连江县公安局潘渡派出所民警):要牢记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未成年人不在无家长或他人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或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人不擅自下水施救。
同时,要学会溺水时的自救方法,即:不要慌张,尽量保持镇定,一旦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放松全身,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如果在水中腿部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第一时间呼救。
发现他人溺水时,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若没有救护器材,不可贸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叫周边人员前来救援,同时报警求助。
盲目自信!男子冒雨驾车送货坠入河中
事件回放
雨天驾车被困车内
7月29日,山西省陵川县迎来强降雨。22时许,陵川县公安局接到货车司机王师傅报警称,其驾驶厢式货车经过古郊乡汲好水村附近时,不慎掉入路旁河道中,车内进水导致车门无法打开,他被困车内。
接警后,陵川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启动“邻警协作”快反机制,指派距离事发地最近的古郊派出所、王莽岭分局民警前往救援。不到10分钟,王莽岭分局的3名民警便赶到现场,看到不断上涨的水位,3人穿好救生衣跳入齐膝深的水中,摸索着接近被困车辆。因车内进水严重,3人合力也无法打开车门,最终砸破车窗,将司机救出。
事件分析
过度自信导致事故发生
事发地路段为一下坡拐弯路段,旁边即是河道。强降雨来袭,河道内水量上涨,将路面淹没,难以分清路面和河面。
明知强降雨天气不宜出行,但王师傅送货心切,自认为驾驶技术好,仍决定冒险上路。行至积水路段,在没有弄清水底路况的情况下,他选择强行开车涉水通过,导致掉入河中。
民警支招
汛期随时关注天气 切莫雨中冒险行驶
焦彬彬(山西省陵川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雨天出行需谨慎,特别是在“七下八上”的汛期里。大雨天气来临之前,相关部门会发布预警信号,驾驶员出行前应随时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强降雨天气尽量不要驾车出行。
如在行驶过程中突遇暴雨,要合理使用近光灯、雾灯以及示阔灯。要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遇到坑洼积水路段、涵洞、桥梁时,要尽量选择绕行,切莫强行通过。遇到因暴雨造成的交通拥堵时,要听从交警指挥,让出应急救援通道。
车辆一旦涉水时熄火,切不可尝试启动车辆,也不要在车内等待,应视情迅速打开车门逃生。若水位过高导致车门无法打开时,可以从天窗、侧窗或后备厢逃生。安全逃离后,迅速躲至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高温体弱!七旬老人采莲蓬被困荷塘
事件回放
老人采莲陷入淤泥
7月21日23时许,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保安派出所接到陈先生报警,称其奶奶去荷塘摘莲蓬失联了。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带着搜救工具赶往事发地,同时联系消防救援部门。
民辅警到达现场发现,荷塘荷叶繁茂,加之深夜下着大雨,给搜救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次日凌晨1时许,救援人员听到荷塘里有微弱声音。辨别出声音的方向后,民警跳入水中,向荷塘深处前行几十米后,发现身陷淤泥中无法动弹的老人,随后联合消防救援人员将老人营救上岸。
事件分析
缺乏对危险区域预判
正值汛期,事发地的荷塘处于丰水期。看到雨过天晴后,老人没有关注天气预报,像往常一样下水采摘莲蓬。由于荷叶繁茂,她在荷塘中逐渐迷失了方向,还不小心陷进淤泥里,挣扎许久仍无法动弹。随着气温升高,这位老人还出现了晕厥症状。
当天突降暴雨,幸好老人手中拿了塑料袋,靠着塑料袋形成的浮力,老人才幸免于难。
民警支招
陷入水中淤泥该怎么办?
刘向红(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保安派出所民警):夏季下池塘采莲,是南方许多农村群众的习惯。不过,临水赏莲或下水采摘前,首先要做好自身防护。要提前了解现场环境和天气情况,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如救生衣、安全帽、救生圈等。
如果不小心陷入水中淤泥,不能慌张,越挣扎就会越陷越深。这时,应平静观察四周是否有可以借力的东西,如树根、草丛、木棍等,都可借助移动身体。
如果没有可以借力之物,可采取仰面平卧的姿势,如张开双臂以分散体重,使身体浮于表面。仰面躺下后,可轻轻拨动手脚,用仰泳姿势慢慢移向硬地。
一旦陷入险境且不能自救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呼救,或者报警求助。
雨后垂钓“渔获”变“渔祸”
事件回放
雨后钓鱼不慎溺水
7月16日晚,一场大雨过后,王先生和朋友赶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的一个水库,选择一处合适的地点开始垂钓。不一会儿,王先生的鱼篓就装得满满当当。此时,浮漂再次下沉,见又有大鱼上钩,王先生吃力地提竿,和水中的鱼儿打起了拉锯战。为了更好地发力,王先生从椅子上起身,没想到因为脚下的石头湿滑,直接跌入了水中。
王先生略熟水性,且随身携带了一个橡胶游泳圈。不曾想,跌落时游泳圈被岸边的礁石刮破了,王先生瞬间慌了神,呛了几口水后开始挣扎起来。在不远处垂钓的朋友第一时间发现,立即报警。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茅家岭派出所值班民警火速赶到水库,乘坐救援船只以最快速度接近王先生,将他救回岸上。
事件分析
涨水鱼儿多 隐患也不少
本次事件中,王先生尽管做了许多准备,却忽略了汛期可能出现的不确定风险,以致发生意外。当前正值汛期,河流、水库、池塘等水位上涨明显,不少钓客认为涨水最适合钓鱼,却忽视了水位的上涨同样也意味着水流湍急、暗流涌动,雨水冲刷后岸边的石头、台阶、栈道等十分湿滑。诸多因素叠加影响,对于垂钓者,无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支招
垂钓应绷紧防溺水这根弦
吴贤谦(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钓鱼时要选择安全区域垂钓,不要到河道、山洪通道等低洼地带及湖心岛、浅滩等危险地带。出钓之前,要保证身体状态良好,发现身体不适,要及时终止垂钓行为。垂钓过程中,最好选择结伴同行。同伴不仅能在提竿吃力时提供帮助,一旦发生意外也能拨打报警、急救电话。
原文链接:http://gat.xizang.gov.cn/xwzx_3233/jfts_212/202308/t20230815_371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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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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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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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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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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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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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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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