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省检察院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检察院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四级高级检察官、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含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应当具有4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检察官岗的考生,需在市县检察院、法院担任检察官、法官(含员额改革前任命的检察官、法官职务)5年以上,其中: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在5年内(2018年以来,下同)荣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奖励的,前述任职年限减少为4年;5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任职年限减少为3年。任职年限按照本人所获得最高表彰奖励减少,不重复累计。
5.检察官岗的考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检察官助理岗和检察行政岗的考生,现任正科领导职务、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含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领导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含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的,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曾任(含现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正职或县直单位正职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检察官法官等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担任省检察院领导成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上述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另有注明外,均为2023年11月21日。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将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省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本公告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省检察院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9:00至25日17:00。
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2023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网上报名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将填报的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省检察院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审查的,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将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重点审查其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10:00至26日12: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3年11月27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报考资格条件,可于11月28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省检察院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低于1:5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100分,实行AB分卷测试,检察官岗和检察官助理岗使用A卷,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以及法律专业素养、司法办案能力;检察行政岗使用B卷,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以及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南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2月13日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检察行政岗面试比例为1:5;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岗面试比例为1:4;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4日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或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官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面试前,省检察院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含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其中检察官岗和检察官助理岗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有放宽学历或任职年限情况的需提供有关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检察行政岗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本人主笔撰写的3篇综合性文稿。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省检察院通知考生,并在面试前一天由省检察院在本单位官网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时间和形式。面试工作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工作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由省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省检察院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检察院。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省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省检察院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省检察院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省检察院在单位网站对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省检察院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省检察院决定。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省检察院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省检察院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等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其中一级检察官、法官遴选到省检察院检察官岗的,任命为四级高级检察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职位及政策咨询电话:0791-88129908
技术咨询电话:0791-12333
附件:
1.2023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2023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3.《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qmcyzd/dwjs/202311/t20231120_60699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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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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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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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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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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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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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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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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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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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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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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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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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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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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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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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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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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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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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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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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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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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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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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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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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