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群众呼声之切 解舆论旋涡之乱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等出品的法治题材影片《第二十条》热映,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检说《第二十条》”专栏,共同品读检察人的观影感悟。
聆群众呼声之切 解舆论旋涡之乱
影片《第二十条》讲述了检察官在承办一起正当防卫案件的艰难求证和内心挣扎。虽然电影以一种诙谐幽默的方式给观众带来了笑声,但其内核还是严肃展示当下社会司法惯例是否等同于公平正义的探讨。
作为一名从事检察宣传舆论工作的人员,看完影片后有诸多感触,在此发一些“唠叨”。电影开篇就是几辆泥头车挡在检察院大门前,一群司机满腹牢骚讨要说法的场景,无形中给将要办理的案件添上了一层舆论压力。而影片中三个人物的应对办法则颇具玩味,吕玲玲态度强硬,厉声呵斥如猛虎下山;田副检无所适从,满脸敷衍却又毫无建树;主人公韩明则集裱糊匠和救火队长于一身,三言两语就让闹事群众消了气,提出了实际的解决方案,展示了一名基层检察人员在面对上访群众时的巧妙和周全。姑且不论韩明当时的做法是否妥当,但他确实让情绪激动的群众消了火,避免了事态进一步发展,充分体现了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宗旨。这也让我反思,作为检察宣传舆论工作人员,在处理类似舆情时,是该霸气回怼?还是该一味忍让?或是用其他更加合理合法的方式使社情民意和各方质疑得以平息?
电影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检察人的典型中年危机,稍纵即逝的升迁机会,一地鸡毛的家庭现状,遥遥无期的案件线索,艰难维护的人际关系,甚至连手机铃声都是在给主人打鸣报时,一桩桩一件件都在催着他向前、向前,虽然有时候有心无力但也要咬牙坚持。电影最后以一种开放的结尾留下了很多想象,我们无从得知韩明是否最终留在了市检察院,但是我相信他在听证会上的慷慨陈词出自他内心最真实的呐喊,他说的那句“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仍然振聋发聩。反思自己,我们在应对处置涉检舆情中也有过“中年危机”吧。在面对网络上指数级增长的评论和指责,严重歪曲的案件事实和舆论导向时,唯有保持一颗对公平正义无限追求、对检察事业充满信心,对事实真相始终追寻的心,才是拨开迷雾、化解危机、以正视听的最优解。作为战斗在舆论漩涡中的检察人,心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才是我们打赢舆论攻坚战的坚实基础,还事实真相以分毫毕现,还公平正义以丽日蓝天才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
诚然,我们从《第二十条》看到了中国法治进步的一小步,同时我们也应该警惕,舆论风暴也可能在不经意间闪了司法的腰。电影中的“地方豪强”刘炳仁无疑是一个善于站在道德制高点的高手,他三番五次带领村民闹事,软硬兼施逼迫证人签字,开着灵车在检察院门口讨要“公道”,把烈士家属身份作为博取同情的筹码,秉承着杀人偿命的固有观念要求对当事人进行严惩,他的行为无疑是卓有成效的,让很多“吃瓜群众”被裹挟和煽动。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书中指出,“人民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民并不总是看清幸福,人民是绝不会被腐蚀的,但人民却往往受到欺骗。”公众在对一个案件事实缺乏全面客观了解的情况下,仅仅是基于部分媒体和网民披露的所谓案件事实,很容易对案件加以定性判断,一些别有用心的个人或组织披着民意的外衣,通过推波助澜的营销手段,操纵、裹挟甚至绑架民意,形成强大的舆论风暴,影响办案人员正常判断,以期达到目的。舆论场你不占领,就有别人占领,你不主动发声,就有别人发出杂音,面对复杂多变的舆论走向,要求我们既不能火上浇油,引爆舆论的“火药桶”;也不能搪塞敷衍,让群众觉得自己遇到“套路”,把“三同步”原则运用于工作当中,积极引导舆论,传播正向能量,缓解网民情绪,让群众看到检察机关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决心,把舆论引导工作真正做到群众的心坎里。
作为一名检察行政人员,看完电影后对自己的工作有了全新的思考,它教会我如何在困境中坚守自己的信念,如何以永不放弃的精神去面对各种挑战。我虽不办案,但我的工作仍然直面舆论战场的第一线,我的一举一动仍然关系到群众对于检察机关的印象和评价,我的一个工作失误很可能让一些人对检察机关感到失望。唯有慎之又慎,才能稳步前行,唯有侧耳倾听,才能保持理性。在从众中抱有怀疑,在逆风中保留火种,在案牍中留有理想,在激流中永立潮头,保持独立思考,不卑不亢不怂,这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给我们的期望,也是追求公平正义道路上永不磨灭的品质。愿在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的共同努力下,让正义少付出乃至不付出代价;愿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为我们的祖国播下更多善良和勇敢的种子。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wh/202403/t20240301_63233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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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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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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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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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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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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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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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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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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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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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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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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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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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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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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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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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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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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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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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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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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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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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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