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云南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统筹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夯实理论武装。牢固树立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上率下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行”“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等宣讲活动,全系统各级党委共举办读书班177次、政治轮训12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327次、对2.4万余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有效教育引导全系统各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同时,大兴调查研究,厅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实地调研76次、形成调研报告555篇、解决实际问题3173个,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各方面。二是突出示范引领,推动率先突破。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分别向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推动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白皮书,不断带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认真总结第一批牟定县、第二批开远市创建经验,组织推荐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候选地区4个、单项候选项目5个,开展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命名20个示范地区、10个示范项目、3个先行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标杆作用、样板效应逐步凸显。三是严格督察整改,强化行动自觉。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省级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整改措施99条,建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整改推进“每月一调度”机制,坚决纠正做选择、搞变通、不作为等行为,目前中央督察反馈的45个主要问题已完成整改。在全省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完善10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发动、清理核查、案卷评查、督察督办等,全省共核查处理线索1.1万余件,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立法提质增效,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供给体系。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突出“小切口”、“小快灵”,切实提高立法质效。一是完善立法工作计划。紧扣服务保障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广泛征集社会及有关部门立法项目建议并开展专家咨询论证,编制《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保立法项目安排科学合理、任务时序进度明晰。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完成《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云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等11件省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立法促发展保善治作用充分发挥。三是开展专项清理和备案审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安排部署,对我省涉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方面行政复议的法规规章开展清理。做好省政府规章备案工作,分别报送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备案4件,对有关州(市)报送的10件政府规章进行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聚力攻坚突破,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系统思维,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一是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配套制定《云南省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云南省司法厅服务保障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紧盯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与监管质效、司法保障质效、法律服务质效为目标,集成打造、一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聚焦“能放尽放、分类赋权”和“接得住、管得好”,推动出台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明确86项法定职权、《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明确142项行政职权,上下协同、条块结合推动省市县一体赋权,助推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走深走实。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出台《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省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达220万余件,企业和群众办事质效持续提升。对2022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评查,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9万套,组织1288场次52722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人员750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一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万家”“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等专项活动,建成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调解委员会17725个,全省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51166件,调解成功率98.38%。二是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暂行工作规则》《云南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全覆盖,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对2021年以来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全面评查,组织全省行政复议机构和34家省级行政执法部门640余人观摩行政复议听证,推动办案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三是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302件,新收申请数量首次超过同期法院系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充分运用“复议+调解”审理机制,围绕征地拆迁等重点执法领域案件,坚持“边审边调、以调促和”原则,将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
(五)突出法治惠民,营造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环境。以全面优化法治惠民便民服务为抓手,下大力气打造司法行政为民便民利民品牌。一是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成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6万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法律咨询19.15万人次,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6.25%。二是不断深化各类法律服务项目。牵头督促落实省政协《构建国际物流纠纷解纷多元机制畅通中老跨境贸易“软通道”》重点提案,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为1.2万余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推动4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600余家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主动服务和融入乡村振兴、强边固防战略,乡村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质量显著提高。三是拓展延伸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服务。全省打造“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45家、“五化”律师事务所13家,3526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省全覆盖。有序推进公证执业区域一体化,推动22家大中型公证机构设立派出机构46个,探索依托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畅通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68个、依托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15042家,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1549件,案件受援人数达113517人。四是统筹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首次组织召开省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议,对省公安厅等5家省直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建成“云南省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上线首批近600个优质普法产品,“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突破310万,成为全省第二大微信政务平台,统筹打造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集群。五是着力夯实涉外法治建设。巩固和提升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果,高质量推进涉外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工作,15家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16家公证机构参与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试点,初步形成覆盖“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存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不深入、学用脱节等问题;部分州(市)立法程序不规范、立项不科学的情况仍然突出;地区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部分地区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还需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城乡资源配置不均衡,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省司法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均衡发展。一是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用力,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系统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二是在提升行政立法质效上持续用力,聚焦地方管理的主要问题,结合立法权限,科学合理确定立法项目,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三是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持续用力,开展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对各地区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的重要引领、带动作用。四是在规范行政执法方式上持续用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各层级执法职责,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五是在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上持续用力,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建立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制度,优化行政复议流程,多措并举提高办案质效。六是在优化惠民便民法律服务上持续用力,强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队伍引导、管理和服务,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常态化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加强调解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fzdyydc/38751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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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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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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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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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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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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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