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机关公布三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10月27日,四川省公安厅组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通气会,集中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整体成效及部分典型案例。
典型案件1
蒙面刀客引出黑社会组织
2017年8月,西昌市公安局在对九类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在2017年发生的多起个案之间有着相当类似的情节:2017年年初,在西昌市海河边某歌城发生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几个年轻人蒙着面、拿着砍刀在歌城内进行打砸,给歌城造成了巨大损失。2017年5月,在西昌市某菜市场内一家鲜面加工坊内,两个年轻人买面条时声称手机丢失,并迅速召集了一伙年轻人前往滋事。2017年6月,在西昌市海河边某酒吧又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3名犯罪嫌疑人蒙着面、拿着砍刀对受害人进行砍杀。“都是蒙着面的年轻人,都是用长砍刀砍杀或是打砸。”如果这些案件是一伙人所为,那背后应该就有黑恶势力的影子。西昌公安开始着手对这系列作案手法类似的案件进行有意识的串并。2018年5月,西昌市公安局在侦查“赵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发现之前就进入侦查视线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于2013年7月至12月参与了赵某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对西昌市西客站周边的非法客运市场的垄断,并实施了多起暴力案件。
随着案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线索的进一步详实,马某某及其身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轮廓逐渐清晰。2018年6月,报经凉山州公安局、省公安厅同意后,西昌市公安局抽调了两名省扫黑除恶专家库成员苏绍平和唐仕勇分别担任该专案组组长和副组长,以及13名侦查员组成专案组。
经查,马某某及其兄弟系凉山州木里县人,2010年10月之后靠逞凶好斗逐渐打出“名气”,纠集了一帮有前科的“兄弟”,一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开始初见雏形。在团伙形成之初,多充当打手的角色,收钱替人办事。但随着团伙的逐渐发展,2013年以后,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扩大其犯罪集团非法影响,以马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在西昌市、木里县等地有组织的进行非法经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恶性暴力案件,严重破坏了西昌市、木里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年多时间,专案组辗转重庆、广东多地,走访询问证人160余人,固定证据材料1100余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破获案件21件,形成证据材料42卷。
7月29日,马某某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一审宣判,涉案的1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2年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这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宣告覆灭。
典型案件2
打响会理县扫黑除恶第一枪
2018年3月,会理县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厅扫黑办指令,要求对以罗某某为首的团伙涉嫌违法犯罪的举报线索予以核查。会理县公安局立即组建线索核查小组开展了大量摸排工作。
经核实,以罗某某为首的团伙涉嫌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明显涉黑涉恶犯罪特征。2018年4月11日,会理县公安局抽调20余名民警成立了“4·11”专案组。
2018年4月29日,经专案组慎重考虑,决定对罗某某、唐某某等人实施集中收网,除在会理县境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外,抓捕小组还千里奔袭,分赴云南昆明市、广西北海市等地抓获闻讯外逃的集团骨干成员。抓捕组收网的同时,审讯组不眠不休,连夜针对前期掌握的案件情况对嫌疑人进行突审,逐个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法制组对每起案件层层审核把关,坚决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2018年6月28日,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发出通知,对罗某某涉黑集团案进行挂牌督办。
随着案件的深挖细查,专案组查明罗某某为称霸一方,非法牟取经济利益,扩大非法影响,利用“社会名气”、宗亲纽带关系先后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形成以罗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唐某某、罗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及组织成员个人实施的各项犯罪事实共达45起,实施的违法事件共达22起。
今年7月31日,凉山州会理县首例涉黑集团案件宣判,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要犯罪嫌疑人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相应罚金。这个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集团被连根拔起。
典型案件3
横行乡里的“砂霸”覆灭
2018年9月,凉山州公安局先后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3条督办线索:冕宁县漫水湾镇王某等人采取暴力手段垄断砂石市场,长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横行乡里,欺压百姓。针对线索反映情况,州公安局统筹刑侦支队、扫黑除恶机动队和冕宁县公安局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核查和侦查。
经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以王某为首的犯罪组织长期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方式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横行乡里欺压群众,逐渐垄断冕宁县漫水湾等地砂石市场,并通过非法手段成立多个企业,非法获取巨额资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从1996年以来,王某就长期把持当地的砂石市场,一提到漫水湾王家,老百姓就害怕。”专案组民警介绍。2019年11月14日,专案组以“王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因案情重大,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对该案联合督办。由于时间跨度长,线索核查难度大,专案组民警横跨大半个中国进行调查取证。
在大量证据面前,专案组民警对王某涉黑团伙进行了收网,一举打掉了该团伙。今年4月10日,案件被移送至冕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共查处刑事案件24起、违法案件22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6名。纪监部门查处违法违纪及追责问责党员干部58人,其中“保护伞”6人,扣押冻结资产价值7300余万元。10月26日,冕宁县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1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原文链接:http://gat.sc.gov.cn/scgat/c103392/2020/10/28/a7ca342a19e440d79b14f676e8cfdbd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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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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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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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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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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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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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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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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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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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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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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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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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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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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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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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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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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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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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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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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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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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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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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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