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
时间:2021-03-01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司法部官网]:2019年7月11日上午10:00,司法部举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法治宣传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 李子顺]: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我是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李子顺,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司法部对各位记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10:06] |
[李子顺]: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昨天晚上新华社、央视央广都已播发了相关的消息,今天我们就《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背景向大家进行深度的解读,为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非常高兴的邀请到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先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先生,请他们为大家解读《意见》,回答记者们的提问。[10:06] |
[李子顺]:首先我们请李明征局长介绍《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相关情况。[10:06] |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 李明征]: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在司法部召开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注与支持。现在,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10:07] |
[李明征]: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10:07] |
[李明征]: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以中国法律服务网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近年来,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投入稳步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整体布局,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昨天晚上我也观看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也关注到了已经播发了消息,今天上午在学习强国也看到了新华社昨天已经授权发布了《意见》的全文,所以下面,我向大家重点介绍一下该《意见》的主要内容。[10:08] |
[李明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0:09] |
[李明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这个目标是一个近期的目标,也就是到2022年。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是中远期的目标,到那个时候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10:09] |
[李明征]:该《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二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四是加大保障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科技保障。[10:11] |
[李明征]:下一步,司法行政全系统将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也请广大媒体朋友们密切关注,大力宣传。谢谢大家!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10:11] |
[李子顺]:感谢李明征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在提问的时候通报一下自己所属的媒体。[10:12] |
[新华社记者]:您好,我是新华社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公共法律服务实施了这么长时间,我们为什么制定这个《意见》,制定这个《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谢谢。[10:20] |
[李明征]:谢谢新华社记者的提问,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主要考虑和总体思路。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统筹谋划、安排部署。第二个考虑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既考虑到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了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多项举措;又从不同领域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出发,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的改革任务,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0:21] |
[李明征]:第三个考虑是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眼于新时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实际,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和保障力度,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和统一管理。第四个方面的考虑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同时也要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我简略的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主要是四个方面的考虑,其中关于社会参与,包括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都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参与者。[10:21]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谢谢新闻发言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关键是老百姓得会用、愿意用,我想问一下我们在未来推广使用方面有什么设想?谢谢。[10:24] |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 姜晶]:谢谢央广记者的提问。公共法律服务要让人民群众会用、愿意用,就要适应群众的习惯和要求,服务要形式多种多样,人民群众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我们打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一种“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群众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是评价体系建设成效的根本指标。[10:24] |
[姜晶]:一是坚持服务为本,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高品质的服务是最好的推广,服务的过程是赢得信任、赢得支持最有说服力的方式。我们要在继续扩大服务供给的同时,提高服务品质,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愿意用、习惯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推进服务扎根基层、贴近百姓。公共法律服务要渗透到人民群众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方便、快捷、无障碍。三是扩大宣传。广泛邀请各种媒体多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互联网 法治宣传”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单位成本低的优势,积极搭建运用新媒体普法平台,持续扩大“微传播”,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晓公共法律服务,遇到纠纷或者烦心事儿,首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10:25] |
[澎湃新闻记者]:谢谢主持人。澎湃新闻记者提问。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一年,想请问一下对于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率是多少,未覆盖的主要原因有那些,还有哪些实际困难需要解决?谢谢。[10:29] |
[姜晶]:谢谢澎湃新闻的记者。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对于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两办《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公平的具体要求,包括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等。[10:30] |
[姜晶]:司法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三大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面覆盖,12348热线电话覆盖城乡,大部分省区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已经一年多,近期又新增了英文频道、农民工欠薪救助绿色通道、全国法律服务电子地图等三项新功能。对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在不少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最主要的困难是法律服务资源短缺,主要还是人才不足,信息化设施设备缺乏,资金保障也有一定的困难。根据我们前期的调研,以甘肃省为例,全省律师、公证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严重不足,人均比较低,受全省一般性财政收入比较低的影响,财政自给率为25%,各级政府投入公共法律服务的资金保障有所欠缺,不足,资金缺口比较大,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主要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两办《意见》的要求,商有关部门,通过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总量、质量和效率,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城乡无差别服务。[10:30] |
[法制日报记者]:谢谢发言人,法制日报记者提问。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新的更高要求相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意见》是如何部署和解决的?谢谢。[10:45] |
[李明征]: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刚才姜局长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已经涉及到这个问题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律服务水平在城乡间、地域间、群体间的差异依然存在,而且越是在基层,法律服务资源越是相对匮乏。这些发展中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此,《意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目标要求,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具体措施。[10:46] |
[李明征]:具体措施重点从3个方面来部署推进:一是着眼于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提出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发展举措,就是解决城乡差异问题。主要措施包括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等。这是第一个方面的重要举措。二是着眼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提出要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解决刚才说的地区不平衡问题。关于东中西部的差异,刚才姜局长也讲到了,举了一些西部省份的例子。《意见》指出,要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渠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并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予以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比如鼓励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地区也就是西部地区去设分支机构等等,这类政策有很多,大家也可以看看《意见》的全文。三是以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提出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举措。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逐步完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等。主要是这些举措,当然我讲的是主要的,大家如果要看的话《意见》全文可能还有更多的举措。[10:47] |
[人民日报记者]:您好,人民日报记者提问。请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何,特别是针对农村特点的法律服务情况可否介绍一下?谢谢。[10:50] |
[姜晶]:我来回答人民日报记者的提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平台。近一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总量更多、分布更广、更贴近群众。建成了省、地市、县、乡、村五级实体平台,在农村,村(居)法律顾问正在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还可以获得中国法网终端、12348热线的支持。二是融合发展。不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当地市政综合服务大厅,与其他市政服务集中办理,真正从人民群众角度实现了“一站式”办理,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三大平台通过工单有效流转,统筹协调、匹配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三是综合服务能力更强。不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3加X”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前端业务指引服务,综合能力更强,有的地方正在探索“一站式”、“套餐式”服务,为农民工进城打工、道路交通事故等,提供综合性的一揽子服务。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个别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出现“空心化”的现象,基础设施建成了,功能还不完善,人民群众知晓度还不高,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我们正在研究解决这些问题。[10:50] |
[光明日报记者]:谢谢主持人。光明日报记者提问。我的问题是一年来,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接待群众咨询分别有多少人次?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反映了什么问题?谢谢。[10:54] |
[姜晶]:一年以来三大平台接待群众咨询呈现出新的特点,中国法网2018年5月上线以来,截至今年7月9日,也就是前天,累计访问1.96亿人次,注册社会公众600多万,在线办事70余万件,法律咨询500万人次,免费出具法律意见书75万余份,我们随机进行的用户满意度测评,为90.8%,这是中国法网的情况。全国12348热线今年上半年的咨询总量是244万件,随机满意度测评达到了96.8%,关于实体平台,刚才向大家介绍了,我们五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在全国达到了4万多个,县级291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39300多个,今年还有新的增加,但是由于这些站点信息化建设没有覆盖到末梢,我们现在的统计还没有全面掌握数据。下一步我们正在推进三台融合的工作,到年底再向大家汇总提供实际平台的工作量和数据。咨询过程中排名靠前的还是劳动人事、婚姻关系、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反映出人民群众在这方面存在较多的法律服务的需求,我们将以需求为导向,有重点的多配备这方面的法律服务资源,同时我们也会把包括法律咨询获得的法律服务大数据进行分析,进一步改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也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10:54] |
[香港大公报记者]:香港大公报的记者,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建设是中国法律服务网的一项重要功能,案例库的最新进展介绍一下。谢谢。[10:59] |
[姜晶]: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库建设是中国法律服务网的一项重要功能,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通过查询类似的典型案例,了解相关知识,为解决问题提供指引和参考。典型案例库是2018年5月正式发布上线,截至2019年7月10日,案例库入库案例总数为20970篇,访问量已突破191万人次,引起了社会公众和媒体的较大关注。案例库的案例涵盖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各方面业务,共11个方面36类,访问量较多的案例类型有:社区矫正、戒毒、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监狱、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10:59] |
[姜晶]: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建设,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工作任务和要求,下一步将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备精选案例的推荐和发布工作。在已入库案例中择优推荐精选典型案例,发布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媒体,目前已开始精选典型案例的推荐工作和相关软件系统开发工作。二是加强对案例的研究和交流工作。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合作,提升案例研究交流意识,提高案例应用能力,以案促学、以学促案。三是拟新增加仲裁案例和政府法治行政复议案例。目前相关业务部门正在进行案例类型和格式等方面的设计以及相关软件的开发工作。四是拟开启案例评论互动工作。近期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案例评论互动功能。我们将逐步增加年入库案例数量,扩大案例库覆盖领域,计划每年入库8000篇左右的案例,最终形成法治案例云数据。谢谢。[11:00] |
[李子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李明征局长,感谢姜晶巡视员,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我们为大家专门准备了三篇专家解读的文章,大家都可以参考报道,也希望在今后的报道中继续关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的工作。谢谢大家。再见。[11:00] |
文件原文链接:
http://www.moj.gov.cn/news/content/2019-07/11/bnyw_3227993.html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zcjd/202003/t20200331_6869284.html
上一篇:《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政策解...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