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纠纷 耐心调解化矛盾

时间:2024-05-31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金寨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告朱某当场履行欠款2000元,剩余3000元以押金抵付方式结清,实现案结事了。

  2022年被告与原告签订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店铺出租给被告使用,原告收取被告押金3000元,被告支付租金并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2023年合同到期后,被告又与原告续签一年租赁合同。2024年4月,租期届满,被告仍未支付2022年至2024年租赁店铺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并始终以物业管理费过高为由拒绝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5500余元。

  在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审查证据,发现该案争议不大,且考虑到双方之前关系较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为双方耐心、细致地分析利害关系,讲法律,明责任。通过耐心调解,被告当场履行欠款,双方握手言和,此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58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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