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綦江法院为受害家属执行到位16万元获赠锦旗点赞

时间:2024-06-06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鑫露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执法如山,公正严明”八个大字熠熠生辉。锦旗背后,是执行干警抽丝剥茧,严厉打击躲避执行行为,一次性兑现案款16万元,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黄某甲为王某某、黄某乙翻修房屋时,不慎受伤并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甲的继承人穆某某、黄某丙等人提起诉讼后,綦江法院判决王某某、黄某乙赔偿穆某某、黄某丙各项损失共计195 940.80元。王某某、黄某乙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穆某某、黄某丙遂向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某、黄某乙的财产进行查询后,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王某某、黄某乙表示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履行,愿意每年偿还几千元。执行干警认为,王某某、黄某乙翻修房屋,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遂对王某某、黄某乙的银行流水展开调查。调查期间,执行干警发现王某某、黄某乙在发生事故后,当即转移了名下的银行存款16.4万元,存在逃避执行的情形,依法决定对王某某、黄某乙分别予以司法拘留15日。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王某某、黄某乙与申请执行人穆某某、黄某丙等人达成执行和解,王某某、黄某乙一次性支付案款16万元,穆某某、黄某丙等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今年以来,綦江法院通过建立执行110工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全天候司法需求,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以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739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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