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需慎重 谨防借贷起纠纷

时间:2024-06-06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郎溪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0年5月,原告黄某通过网络平台认识了被告韩某,随着感情不断升温,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后韩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款,黄某先后向韩某微信转账共计6800元。交往一段时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结束了恋爱关系。黄某便向韩某催要之前借款,但韩某不仅置之不理,还将黄某的微信、电话拉黑。黄某无奈之下,将韩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黄某请求判令被告韩某归还欠款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判决被告韩某归还原告黄某借款6800元。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723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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