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负责同志就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答记者问
奋力推进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负责同志就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近日,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负责同志就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专访。
问:自全面履行戒毒工作职能以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答:2013年底劳教制度废止后,司法行政机关开始全面履行戒毒工作职能。10年来,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戒毒人员“违法者”“受害者”“病人”三重身份属性,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工作理念,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打造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体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减少毒品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工作,筑牢政治忠诚,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戒毒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实政治建设和戒毒工作深度融合,把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政治过硬引领和保障各项业务全面过硬。
(二)坚持走依法戒毒的发展之路。一是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我们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了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和教育矫治、戒毒管理、生活卫生、安全警戒、信息科技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会同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发改委、卫健委、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诊断评估、戒毒医疗、经费支出、场所建设、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等工作的办法、意见和标准等。通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等活动,加强立改废释工作。目前,涉及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达100余项,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戒毒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尊重和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和环节,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收治戒毒人员,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依法对戒毒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规范开展探访、探视、离所就医、所外就医等各项工作。坚持人本精神和人文关怀,根据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根据戒毒治疗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期管理;根据戒毒人员行为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戒毒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隐私权等,在戒毒场所内受到充分保护。三是着力加强戒毒执法监督。与最高检联合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戒毒执法公信力,推动实现检察监督与戒毒执法的有效衔接。至2023年底,全国试点戒毒场所已达191个。同时,戒毒系统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部门对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所务公开,将执法依据、执法情况和戒毒人员权利义务等向戒毒人员、家属和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监督,推进“阳光执法”。
(三)坚定科学戒毒的前进方向。一是确立了以科学戒治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树立科学理念,遵循戒治规律,根据戒毒人员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吸毒史等情况,按照毒品成瘾原理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戒毒医疗、诊断评估等戒治手段,帮助戒毒人员进行全方位身心康复。二是建成了全国统一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在戒毒场所统一设置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和回归指导区,建立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和诊断评估中心,合理划分了不同戒毒期段的时间节点,科学确定了不同期段戒治康复的目标任务,明确界定了不同期段之间流转标准和程序,戒毒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形成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戒治方法技术。我们汇集各方智慧,与许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不断加强戒毒研究,以经颅磁技术、VR技术、中医经方、“内观”疗法等为代表的300余项戒毒方法不断涌现,培育成熟优势教育戒治项目69个,部级理论研究课题结项274个,在中国法网上线戒毒案例9000余篇;戒毒场所内,我们开设了思想道德、法律常识、毒品认知、行为养成、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课程,应用脱敏训练、动机晤谈等心理治疗技术帮助戒毒人员戒除心瘾,由专业人员指导戒毒人员开展身体康复训练,近年来戒毒人员考试合格率、心理健康教育合格率、出所体测达标率均在90%以上;针对戒毒人员长期吸毒,患病情况复杂、突发疾病较多等特点,我们大力加强戒毒医疗工作,先后部署开展了医疗工作“基础建设年”“巩固攻坚年”等活动,在卫健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持续加强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推广远程医疗平台应用,戒毒人员的戒断症状和日常疾病得到及时治疗,截至目前,全国98%以上的戒毒场所参与了社会医院医联体建设。四是认真做好社会化延伸工作。对即将出所的戒毒人员集中进行回归社会教育,主动帮助他们与家庭成员建立良好关系。加强出所人员的后续照管和帮扶救助,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4000余个,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身体康复咨询、防复吸指导、法律咨询、社会融入服务等方面专业指导。建成戒毒康复场所及专区40余个,按照自愿原则,为社会面吸毒人员提供专业戒治服务。
(四)不断夯实戒毒工作保障基础。一是全力确保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始终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风险预判预防能力,有效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了戒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平安戒毒所”建设、建立省际警务交流机制等举措,集全警之力、尽全警之责,胜利完成了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维稳安保任务。在连续三年的疫情防控中,战胜多波严重疫情冲击,始终将疫情封堵于戒毒场所大门之外,顺利实现平稳有序转段。目前,全系统连续实现安全稳定5年以上的省级戒毒局达27个,连续实现安全稳定10年以上的戒毒场所达227个,全系统连续8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二是紧跟科技赋能的时代潮流。我们把戒毒工作融入信息时代发展大潮,采用标准引领、数据支撑、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整体架构,将戒毒工作与信息科技深度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手段,总结和发现戒毒工作客观规律,验证和完善戒毒技术方法。目前,我们已制定了13项技术规范,出台了《“智慧戒毒”建设实施意见》,省级戒毒管理机关已全部建成戒毒执法管理平台和安防指挥平台,19个省份53个戒毒场所通过“智慧戒毒所”验收,部级执法管理平台已汇聚数据6700余万条,为开展戒治工作和评估戒治效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物联网、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戒毒场所逐步推广运用,“科技便捷、赋能警务”作用不断显现。三是努力锻造过硬戒毒干警队伍。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把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管理有效贯通起来,全面落实各项惠警暖警举措,常态化开展执法勤务、警务技术职级晋升,拓宽职业发展路径。10年来,广大戒毒干警忠诚担当、爱岗敬业,用辛勤和汗水为推动戒毒工作创新发展作出了无私奉献,涌现出了以陈旭、师帅等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人物,有700余个集体、2000多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其中一级英模1人、二级英模16人,打造了一支讲政治、能战斗、守纪律、肯奉献的戒毒铁军,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目前,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70万余人,收治戒毒康复人员12万余人,服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35万余人,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深入人心,科学戒治技术应用日益广泛,帮助成千上万的戒毒人员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分享社会发展成果,重新获得了追求美好生活和人生出彩的机会。
问:当前戒毒工作面临哪些新形势新挑战?
答:目前,我国禁毒工作稳中有进,毒情形势平稳可控、总体向好。但受国际毒潮泛滥等因素影响,国内涉毒违法犯罪反弹风险加大,毒品替代滥用问题突出,新型毒品蔓延速度加快,吸毒群体出现低龄化现象,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毒品与吸毒人员结构的新变化对戒毒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从戒毒场所收治情况来看,戒毒人员毒品滥用成分日益复杂,既有传统毒品、合成毒品,也有新型毒品,甚至是多种毒品交织叠加,教育戒治的难度明显提升,对干警业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二是戒毒场所安全管理风险加大。目前在所的戒毒人员中,病残人员和长期吸毒人员人数较多,这部分人员的管控难度大,出现心脑血管疾病、严重精神问题、暴力行为的概率高,易发生猝死、自杀、脱逃和所内案件等问题。三是针对吸食非列管物质人员、青少年吸毒群体的戒治康复工作有待加强。当前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麻精药品等非列管成瘾性物质的人员持续增加,面对此种情况,戒毒系统尚在探索更有针对性的戒治方式方法。2020年以来新发现滥用药物人员中,未成年人所占比例已不容忽视,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潜在危害很大,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等状况与成年人有明显差异,此类人员的戒治康复也是我们今后需要加强研究的重要方面。
问:请谈谈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下一步工作打算。
答:今年年初,我们印发了《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工作要点》,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加快构建完善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体,以戒毒康复和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统筹用好戒毒警力和场所资源,加速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为禁毒工作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大局贡献力量。一是强化政治建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党对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纪律部队属性,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实战大练兵部署要求,围绕政策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培训和警务实战训练等方面深入开展练兵比武。二是进一步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精细化水平,在全系统开展“个别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对戒毒人员的个别教育,重视医疗手段在戒治过程中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型毒品戒治方法,持续打造集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戒毒医疗、科研创新于一体的科学专业戒治体系。三是加强顶层设计,为各地开展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更为完善的政策依据,努力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充分发挥戒毒康复场所作用,特别要加强对吸食非列管物质人员、青少年吸毒群体等的戒治康复工作研究,积极引导他们到戒毒康复场所接受戒治服务。同时,进一步提升戒毒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一如既往确保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全力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整体提质升级。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cjd/202406/t20240626_501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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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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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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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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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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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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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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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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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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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