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印发
近期,安徽省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
一、出台背景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9年至2023年,安徽省连续5年推出700余条提升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安徽省营商环境改善。今年年初,安徽省结合贯彻国家及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借鉴长三角一体化和国内先进地区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结合解决难点堵点提升服务企业群众质效,征求吸纳行业商协会、企业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通知由两部分组成。
(一)主文件对推动提升举措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持续对标一流水平推进改革创新。二是持续聚焦企业期盼优化为企服务。三是加强数字赋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四是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五是加强工作协同推动任务落实。
(二)提升举措共100条,分为18个部分。其中,围绕开办企业等17个重点指标领域,提出95条提升举措。此外,围绕综合提升领域,提出5条举措。主要有5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体现提速提效。部分举措较上年明确提出更高效率、更优效果的要求。如: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全省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进一步缩短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全面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签发,及时开展失效电子证照清理。二是体现延伸扩面。在巩固既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延伸服务链条,扩大涉企服务面。如:及时发布服务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2024版),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实施“环保担”,将绿色可持续理念落实到金融服务、税收等领域。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三是体现协同联动。加强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发力,突出改革的关联性、协调性。如: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信用监管等环节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形成多方协同共治新格局。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供应商统一注册标准,充分利用经营主体注册信息,为供应商提供高效服务。四是体现系统集成。坚持企业视角,借鉴沪苏浙做法,推动企业高频办理的多件事向“一件事”集成。如: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打造企业服务专区,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健全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建设业务协同调度中枢,支撑“一件事”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大幅压减办理时长、材料,提升表单预填率等。五是体现难点堵点攻坚。针对企业反映较多、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问题,提出相应工作举措。如:实行处罚决定、信用修复、合规提示“三书同达”,帮助经营主体解决“信用修复难”问题,促进合规诚信经营发展。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统一规范办理要求,最大限度便利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运营。
具体内容如下↓
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
一、企业开办注销领域
1.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综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2.深化企业开办注销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着力深化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重点推进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等“一件事”。
3.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注册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规范企业开办窗口服务制度,编制印发全省统一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审查指引,企业名称实施细则,注册资本登记指南。加强经营主体数据质量监测和经营地址、注册资本认缴等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代理,依法严厉打击虚假登记注册行为。
4.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建设经营主体“身份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以安徽码为载体,建设经营主体“身份码”,制定数据归集标准,全量归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展示,不断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
5.推进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高效衔接。进一步强化登记注册环节的实名验证,依托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强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共用。探索建设标准化地址库,开展住所、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试点,在同一设区的市范围内,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相分离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公示,可以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6.升级一体化电子档案系统。对全省一体化企业电子档案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纳入覆盖范围,归集行政审批、备案等信息,形成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电子档案,依法依规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等提供查询服务。
7.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开展强制清算“府院联动”改革试点。深入探索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深化“一屏注销”。
8.提升绿色经营许可审批质效。探索实施排污许可证与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证同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实现即时办结。
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
9.加强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化管理。对照国家审批事项清单,合并简化相关部门审批事项,形成高质量的“全省一单”,包括事项名称、合并办理、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暂停时限、特殊程序(申请人整改、费用缴纳、部门会审、专家评审、技术评审、现场勘察、社会听证、批准前公示、审批公示)等内容,进一步推进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10.持续提升项目开工效率。深入推进分阶段施工许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落实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
11.强化审批数字赋能。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程数字化管理,完善层级数据共享,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深化人工智能新技术与审批系统融合,推出更多审批场景应用,实现“线上智能导办、线下全程代办”。
12.推动审批系统集成。加强与国家有关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升级改造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优化消防审验事项线上申报、流转流程,确保审验信息全量实时纳入审批管理平台。进一步理顺土地规划、投资在线、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平台数据交互机制,加强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13.提高监管和验收效率。完善基于工程风险的分类监管机制,实行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强项目招投标信息、审批信息、现场监管信息及信用信息的联动应用。推行竣工联合验收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三个一”制度,实现竣工即拿证。
14.探索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结合市政道路新建项目,将随路水电气网等管沟同步提前建设到位。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等企事业单位参与道路设计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保障设计和施工标准满足管线敷设要求,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15.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统一规范办理要求,最大幅度优流程、减材料、提时效,最大限度便利项目建设运营。
三、获得电力领域
16.深入推进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开门接电”。加快电网配套项目规划建设,提前延伸配电网至待开发地块,实现企业“入驻即用电”。深化重点项目用电报装全程代办服务,打造“高级客户经理团队”,建立“意向接电+约时送电”契约式服务机制,助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送电、早投产。
17.巩固160kW及以下容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三零”服务改革成果。各市根据当地电网条件,在试点区域推进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至200kW。深入推进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加快实现工程建设进度线上展示。
18.拓展“政务+电力”服务场景。试点推进“工商变更+更名”等公共服务“一次办”。拓展供电业务组合联办场景,实现“过户+改类”“过户+增容”“过户+退费”“销户+退费”“更名+增值税变更”等供电业务“一次办”。
19.深化“物流式办电”等新模式应用。完善办电进程全景式展示、办电服务催办、竣工线上报验、环节责任人查询等功能,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提升电子签章应用的便利度和友好性,实现电费缴纳、阶梯电量跨档等用户关切信息及时推送,推动居民“刷脸办电”和企业“一证办电”常态化。
20.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扩大“零计划停电”示范区范围,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实施频繁停电典型问题专项整治。落实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信息。全省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分别不超过2小时、6.13小时。
四、获得用水用气领域
21.优化用水用气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一站式服务体验。推动电子签章在用水用气过户、合同签订等高频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22.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组织实施。落实“一口受理、一表申请、一窗咨询、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要求,深入推进水电气网报装和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持续推动水电气网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从企业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
23.提升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实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承诺制,推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建立健全供水供气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赔偿机制。
五、获得互联网领域
24.加强互联网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宽带报装要求、办理进度、费用缴纳等信息线上线下便捷查询。完善网络费用公开机制,提前1个月告知用户套餐费用变动信息,及时公布、告知网络服务中断计划。按季度公开网络下载、上传速率、传输时延、故障恢复时间等互联网服务质量指标情况,提升服务质量透明度。
25.提高运营商通行权与共建共享水平。加强数字基础服务商通行权等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基站、机房等相关设施选址布局和配建要求予以统筹,保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依法依规、高效便利办理规划、掘路、占路等投资建设审批手续。
六、不动产登记领域
26.推行绿色不动产登记模式。全面推行登记事项全省同标,推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和电子证书(证明)应用。推行智能审核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登记所需信息嵌入式实时共享水平,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司法判决、信用、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等电子材料、电子证照调取应用,提升不动产登记无纸化水平。
27.升级改造省级不动产登记“皖美登”系统。强化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支撑,加强风险防范,提升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等各类高频登记事项网办比例。加强登记相关信息跨层级、跨区域实时共享应用,依托“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线下帮办”等模式,拓展长三角区域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事项“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范围。
28.深化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优化“带押过户”“继承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住房贷款”“新生入学”等“一件事”办理流程。因地制宜推广“十五分钟登记服务圈”模式。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打通省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和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协同,实现全省全覆盖、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29.建立“一码关联”地籍调查新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以“码”关联项目建设涉及的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支撑项目用地、建设、规划核实、网签备案、竣工验收、交地(房)即交证等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
30.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信息透明度。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依托自然资源部门网站等渠道,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办事指南、投诉渠道、土地纠纷处理等信息公开。提升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在线查询便利度。
七、纳税领域
31.提升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去介质”“自动赋码”“智能赋额”进一步便利发票服务,降低办税成本。完善非税互联互通平台功能,实现排污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线上传递、线上缴费。推广“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征纳互动服务新模式,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32.推动纳税人降本增效。加快推进税收优惠分对象、分时点精准推送直达,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帮助纳税人快享政策红利。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微利不预征。
33.推进绿色税收协同管理。加强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共治,持续提高环境保护税涉税数据信息的交换质量。优化发布《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2024版)》,推进环境保护税自动监测数据申报智能预填,持续优化办税体验。
34.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涵盖防范化解、协商调解、维权疏解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35.建立涉税中介与经营主体双向动态“信用+风险”评价服务体系。推动涉税中介更好开展个性化、精准化纳税服务,便利经营主体选择优质涉税中介。
36.开展跨境关联交易税务前置服务。对于开展跨境关联交易的企业,税务机关根据企业需求,提前介入协助评估转让定价合理性。
37.创新出口货物劳务预缴税款方式。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集成,实行出口货物劳务预缴税款电子缴税,缴款电子信息生成、税款缴纳、缴款书打印同步进行,实现“一键即报、实时入库”。
八、跨境贸易领域
38.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依托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安徽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跨境贸易相关信息共享。推广电子税务局报关单“免填报”,实现出口企业一键获取报关单信息。
39.优化综合保税区货物监管模式。在综合保税区卡口设置专用便捷进出区通道,对进出区货物实行分类通行。优化综合保税区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开展区内直转业务。创新“一票多车”监管模式,升级综合保税区辅助系统功能,新增专用核放单,优化“一票多车”业务流程,允许企业整报分送、单车进出综合保税区,提升卡口通行效率,节约企业运输成本。
40.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能。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在航空口岸、铁路场站试点“直装”“直提”模式。持续稳定运营“一核两翼”集装箱运输航线,开拓长江上游港口经省内口岸中转航线,加密省内直达沿海口岸航次,大力开通近洋直航航线,提升口岸进出口货物流转效率。打造合肥空港跨境电商出口功能区,加快合肥机场国际货站扩建工程建设,提升航空物流保障能力。
41.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推进港口、机场、货站、堆场等服务收费环节手续全面电子化,业务手续从按票办理转向定期结算。开展口岸收费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收费目录清单外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42.优化车企跨境贸易规则服务。跟踪研究对外贸易伙伴国(地区)汽车行业税收等政策,及时推送省内车企共享。
九、办理破产领域
43.探索优化小微企业破产审理方式。充分发挥府院协调机制和破产管理人作用,依托市场化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负债规模较小的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简易、灵活、低成本的破产程序。
44.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能力。持续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分工,配强各地法院破产审判力量,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推进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合肥破产法庭建设,组建专业破产审判队伍,整合破产审判资源。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和评估机制,推动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规范建设,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
45.深化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建立健全破产工作省级联动机制,加强会商通报,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社会稳定、民生保障、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支持、信用修复、注销登记、费用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处置依法、稳妥开展,围绕开立账户、解除保全、便利查询、财产处置、登记注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度。
十、获得金融服务领域
46.深入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高成长性企业信贷融资支持计划。推广“初创起步期信用贷”“成长接力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创金融产品,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
47.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质押贷款、生态治理EOD项目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全面发展,服务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高碳产业低碳转型。创新生态环境领域金融支持方式,探索实施“环保担”,为生态环境类项目增信、降费、分险。
48.推动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持续扩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投放规模,继续推广中期流贷服务,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拓面工作。推动肉牛活体抵押贷款、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等产品提质增量,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49.建强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深化数据资源整合,优化省市两级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协同机制,完善专区服务模式,强化线上融资服务支撑,力争全年服务经营主体280万户。
50.推动“基金丛林”建设。推进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募投运营,推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期基金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皖落地。
51.开展金融支持规范化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整合涉企信息数据开展企业规范化评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分级提供融资对接、分类培训、宣传推介、规范化股改、孵化培育、上市辅导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十一、执行合同领域
52.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细化诉讼服务清单式办理流程,完善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深入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电子送达作用。完善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支持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推动“案—访比”“案—件比”等持续向好,更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53.提升涉诉企业需求回应效率。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持续推进院长接待企业家制度,深入落实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适用等服务保障机制,依法依规化解涉诉信访。
54.加强多元化解纷机制建设。扩大商会调解、“六尺巷调解法”、仲裁程序适用,探索优化特邀调解员聘任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化解纷体系。
55.推行善意文明司法。建立企业财产处置宽限期、“预处罚”等善意文明执行新机制,灵活运用查封保全措施,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司法程序,对继续使用不产生重大贬损的经营性资产可以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修复,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的影响。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
56.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继续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等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求职用工对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强化实名制精准帮扶,帮扶率达到95%以上。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开展“工会送岗位、乐业在江淮”全省工会就业援助行动,加大农民工、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岗待岗职工、残疾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57.提升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就业创业经办服务一体化平台,拓展就业服务渠道。优化市场化人力资源配置模式,打造人力资源网上“超市”,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匹配不精准等问题,助力企业一键找人才、人才一键找岗位。
58.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治理机制。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休息休假、最低工资等制度落实。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加强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劳动争议纠纷速裁机制,持续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强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59.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夯实高风险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参保工作基础,加力推进超龄就业人员、顶岗实习生、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
60.畅通技能人才评价渠道。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符合条件的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毕业年度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国(境)外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组织举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推进“以赛代评”。
十三、政府采购领域
61.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解决妨碍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突出问题。
62.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63.加快政府采购账款支付。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4.探索政府采购“一照通办”。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供应商统一注册标准,充分利用经营主体注册信息,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高效服务。拓展完善电子卖场功能,探索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一体化发展。
65.提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水平。依托“徽采云”平台,实现在线公开采购意向、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签订采购合同、提交发票、支付资金,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等功能。
66.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统一规范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方式省级采购文件示范文本,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强化隐性门槛、壁垒及排斥竞争行为源头防范。
十四、招标投标领域
67.健全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定期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估。
68.规范招标文件管理。统一规范各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推进招标文件“在线检”,定期开展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
69.优化招标投标服务机制。健全招标投标平台服务“竞争赛马”机制,推进平台服务由标准化向多样化、精细化提升。推进“打分监测+电子横向暗标评审”,升级“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全面实行评标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人全面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
70.强化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治理。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重拳打击职业化串通投标团伙,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五、政务服务领域
71.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标准化建设。加强省级统筹,拓展推进高频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表格、示例样表)、网办深度、承诺时限等要素在全省范围内同一层级统一,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标准化水平。
72.加快整合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推动各级各单位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实现标准统一、业务协同、服务同质。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省级统筹,优化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73.分批推出企业群众办事“免提交”事项清单。强化数字技术应用,坚持省级统筹、多级联动,推进热点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结构化,通过数据共享、证照互认、远程核验、系统制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实现申请材料企业群众“免提交”。
74.规范电子证照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为证照签发的,全面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签发。办理电子证照纠错申请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及时开展失效电子证照清理。
75.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加力推动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互认调用,不断扩大应用领域,提升电子证照应用率。加快实行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76.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打造企业服务专区。推动全省通办系统“一口收件”,编制应用政务服务事项收件审查细则,健全综合窗口协同联动运行机制。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服务能力,紧贴企业需求,推进政策供给、审批服务、企业运行、金融服务等增值化、数字化、个性化服务。健全咨询指导、帮办代办、跟踪问效等服务机制,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
77.加快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持续推进关联事项联动审批、集成办理。建设业务协同调度中枢,支撑“一件事”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大幅压减办理时长、材料、成本,提升表单预填率。
78.提升惠企政策服务水平。健全惠企政策前置协同审查机制,不断增强政策科学性、稳定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1+N”惠企政策清单体系,精准化、颗粒化拆解,全量及时录入“皖企通”平台集中统一发布、多渠道推送,强化政策专业性解读宣导。优化惠企政策服务相关应用,完善统一政策管理、通用政策审批、统一资金兑付、统一政策计算等功能,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
79.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专利产业化。探索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围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撮合、专业运营人才培养等,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引进更多优质品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鼓励服务机构深度参与企业研发、技术交易、投资并购等活动。
80.坚持知识产权同等保护。建立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收集处理工作机制,帮助内外资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优化衔接协同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
81.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信用监管等环节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增强知识产权系统保护能力,形成多方协同共治新格局。
82.积极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保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惠企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探索基于知识产权价值的“信用评价+风险补偿”贷款新模式。
83.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加快县(区)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加大各类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政策普惠公平、服务普惠可及、数据普惠开放。
84.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打造覆盖知识产权全领域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梳理集成知识产权“一件事”服务场景,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事项,实现创新主体“足不出户”办理各类知识产权事务。
85.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深挖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大力引导、推动、扶持一批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成长型企业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升级创新项目、专利技术、专家人才等数据库。
十七、市场监管领域
86.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一业一查”“一业一评”“一业一册”模式,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场景,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依托“皖政通”移动监管专区,持续扩大移动监管范围。
87.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提升“8620”专项行动,培育新增8万家守信激励对象,帮扶推动6万个主体退出名单、重塑信用,引导完成2万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政府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动态清零”。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发布实施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省级地方标准,探索建立信用合规建设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模式。
88.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统筹在信用安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推动行政处罚、异常经营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修复“一件事”高效办理。
89.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推动修订《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开展整治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公平竞争审查网上巡检,依法查处纠正制约经济畅通循环的行政性垄断行为。聚焦共享单车、公用事业、民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90.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持续清理规范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领域收费,推动明码标价,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深化电视“套娃”收费等问题治理。
91.深入推进政务诚信治理。健全政务诚信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履约工作机制,加强事前评估、事中跟踪,强化合同履约全生命周期监测,着力破解招商项目履约难题。深入开展惠企政策、招商承诺未兑现,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集中整治,加大企业投诉办理力度。
92.深化企业合规服务。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企业合规经营指导服务机制,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加强企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推送,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合规体检”等服务。对规模较小、合规问题明确、监督评估专业性要求较低的涉案企业,探索实行“简式合规”办案模式。
93.推进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改革。在企业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基础上,结合企业上市合法合规证明需要,推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高效办理。
94.实行处罚决定、信用修复、合规提示“三书同达”。对受到一般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合规建设提示书》,帮助经营主体解决“信用修复难”等问题,促进经营主体合规诚信经营发展。
95.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完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功能,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数据共享。
十八、综合提升领域
96.推动《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加强培训学习和宣传解读,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完善细化配套制度和推进落实机制,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97.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紧盯营商环境关键领域、重点难点,围绕“极优服务、极简审批、数字赋能、制度保障”持续深化改革试点,探索形成成熟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加力推动皖北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推动皖北各市建立省内对标最优城市、省外对标一流城市“双对标”工作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涉企问题分析解决和激励引导,推进皖北地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高标准推进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建设。落实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建设指导意见,强化法商产业融合,着力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法律服务新高地。
98.深化开发区赋权发展。推动完善开发区赋权相关立法,破除赋权障碍,保障赋权于法有据。开发区按需承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有关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完善开发区赋权清单,实行“园区点单、部门赋权”,定期开展评估。探索建立“可收可放”的管理机制,增强赋权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分类编制推动开发区发展省级支持事项清单,选择若干不同类型开发区开展试点,及时复制推广改革经验和制度性成果。
99.营造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100.持续提升为企服务工作效能。推动开展现场集中办公、“专题帮扶”等活动,落实“民声呼应”工作要求。完善线上线下企业诉求“一口收办”体系,强化企业诉求办理刚性机制,持续优化逐级分办、提级督办、成效评估等工作流程,完善工作闭环,常态化推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qmyfzg/fzgzfzdy/202407/t20240702_501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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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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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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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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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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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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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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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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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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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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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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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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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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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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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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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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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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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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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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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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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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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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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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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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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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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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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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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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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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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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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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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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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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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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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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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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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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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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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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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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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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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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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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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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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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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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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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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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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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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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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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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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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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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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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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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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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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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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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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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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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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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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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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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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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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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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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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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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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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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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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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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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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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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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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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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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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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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