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绘就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要求,按照党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市中院“1+45+N”诉源治理工作法,探索建立“法院+行业”“法院+工会”“法院+金融”“法院+卫健委”等多种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持续挖掘整合社会调解力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链条、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诉源、执源、访源一体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
截至6月底,新城区法院新收案件降幅达26.38%,实现了从源头上解决诉讼案件增量的目标。
创新发展“马锡五式工作法”基层事基层了
在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互不信任,导致矛盾一再激化。新城法院法官上江涛承办案件后,认真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一家人,便从亲情角度进行劝和,并建议将涉案款先打入法院执行账户,消除当事人的担忧。经过多次耐心的思想工作,双方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同意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上江涛被省高院评为“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2023年8月11日,以上江涛为核心成员的“马锡五式法官工作站”在西一路街道广场社区挂牌成立。工作站成立以来,上江涛传承发扬“马锡五式工作法”,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精准把握“三个有机统一”理念,从法理上解决纠纷,从情理上化解心结,从根源上解决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让难断的家务事不再难解。
“‘马锡五审判方式’实际上就是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群众中,为群众解决矛盾、解决问题。城市的‘田间地头’在哪里?就是家门口的楼道里,单元楼下的停车位上,小区广场的长廊下……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面对的多是日常生活琐事产生的矛盾纠纷,需要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拘形式,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表达,排解当事人的情绪,听懂当事人的诉求和心声,强化便民利民意识,做到让群众满意。”上江涛深有感触地说。
“马锡五式法官工作站”成立一年来,共计受理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177件,矛盾均妥善得到解决,无一上访,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
打造医患纠纷溯源治理模式着力实质化解
“人民法院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找准职能定位,以‘能动司法’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构建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新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希军强调。
新城辖区医疗资源丰富,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7家,三甲医院7家,接诊的患者众多,医患矛盾突出。医疗纠纷因为解决时间长、矛盾尖锐,成为“老大难”问题。西一路人民法庭根据医疗纠纷案件特点创造性提出“诉前调解+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医疗纠纷诉源治理模式。
该模式可以简单总结为“两个前移+司法确认”。两个前移,一是前移纠纷解决资源,选任律师、医疗专家、人民调解员组成医疗纠纷专业化调解组织,为医疗纠纷提供专业化诉前调解渠道,实现矛盾解决源头发力。二是前移司法鉴定程序,针对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经当事人申请,法院通过诉前程序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方便继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司法确认,就是对经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庭及时审查,向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诉前调解+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纠纷解决效果,医患双方对立情绪得到有效缓和,大量医患矛盾在诉前阶段得到妥善化解。
今年以来,新城区法院共计受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13件,进入诉讼程序案件20件,占比仅为17.7%。
凝聚合力织密矛盾“化解网”推动少讼无讼
新城区法院坚持“走出去”理念,先后与13个政府部门达成15项府院联动机制,广泛凝聚矛盾纠纷解决合力,织密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构建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体系。
“法院+卫健委”源头防范化解医疗纠纷。新城区法院与区卫健委达成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就新城区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发现的问题定期向卫健委通报,并就医疗纠纷预防、排查、化解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卫健委提升辖区医疗服务质量,从源头减少医患矛盾的产生。
“法庭+派出所”前移关口解决矛盾。新城区法院与西一路派出所成立诉调对接机制,对派出所受理、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及时给予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使矛盾纠纷在派出所处理阶段得到有效化解。
“法庭+行业协会”推动内部解决行业纠纷。新城区法院与陕西省建筑业协会成立“法院+行业协会”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站,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纠纷调解中的专业优势及行业经验,形成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合力,共同预防和化解建设工程纠纷。
截至目前,通过多元解纷机制,新城区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84.14%。其中,“法院+行业协会”诉前调解收案418件,调解成功404件,调解成功率96.6%。
“小切口”助力社会“大治理”立足源头预防
“感谢贵院的建议,预防校园欺凌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持续不断努力改进。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加强合作,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某中学对新城区法院关于加强校园法治建设、预防校园欺凌的司法建议作出积极回应。
在处理一起涉及某中学的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案件后,新城区执行局法官郭沛向该中学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学校加强思想道德、法治教育,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与家庭沟通,共同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该司法建议得到该中学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
为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城区法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矛盾纠纷解决中的预警作用,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研判矛盾产生的原因以及防范措施,制发高质量的司法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及时弥补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的产生。截至目前,新城区法院共制发司法建议10余份,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积极反馈,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司法智慧。
此外,为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新城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前哨站”作用,积极参与“萤火微光·法治联盟”法律服务品牌建设,协同司法局、综网中心、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巡回审判进社区等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促进辖区平安建设。
奋力打造诉源治理新名片擦亮为民底色
“法官,我要求每月1日、20日探望两个孙子,每次2小时。”2021年,失独老人沙某诉至法院,要求对孙子行使探望权。
沙某儿子丁某与袁某2016年结婚,2018年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孩。孩子8个月的时候,丁某不幸去世。丁某是沙某的独生子,沙某想要探望孙子,但是儿媳拒绝其探望要求。沙某无奈,便将儿媳诉至法院。
这让时任西一路人民法庭副庭长的凌小鸿犯了难,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祖父母享有对孙子孙女的探望权,而且该类案件也没有支持隔代探望权的判决先例可供参考。如果按照法律规定驳回沙某的诉讼请求,虽然于法有据,却不近情理。如果支持沙某的诉讼请求,虽然于情于理相通,但却于法无据。为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在翻阅大量案卷材料和相关判例后,凌小鸿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角度出发,汲取中华优秀传统司法文化智慧,支持了原告沙某的诉讼请求。
情理法交融式的审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案件办理中,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既弥合了人伦亲情,也为家事审判、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指引。2022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三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2024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13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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