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创造、发展和形成的,体现检察职业特点的精神内核、品质特征、规则制度、行为方式、媒介载体等精神成果和物质成果的总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人员共有的精神家园。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建设检察文化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统筹落实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文化强国建设和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文化建设的“双重责任”,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着力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检察人员主体地位。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在真学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深刻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显著优势、鲜明特色,增强理论研究宣传吸引力实效性,推动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的自信。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思潮。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守好建强“报刊网微端屏书”等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检察自媒体账号管理。
(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挖掘、汲取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有效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基因,推动在检察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法治文物、检察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阐释时代价值,赓续检察文脉。
(四)深化新时代检察文化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检察文化基本内涵、功能作用、发展规律等基础性问题理论研究,加强对检察文化实践中重要措施、经验做法理论提炼,加强对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时代要求、评价体系、监督机制理论论证,为检察文化发展提供坚强理论支撑。
三、大力培育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
(五)把握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不断紧固检察职业共同体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把大力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作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内化为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外化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六)坚守忠诚的政治品格。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充分展现检察人员赤胆忠心、矢志不渝、坚持真理、坚守理想的政治品格,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七)坚守为民的价值目标。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展现检察人员情系民生、一心为公、解民之忧、护民安民的职业宗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八)坚守担当的职业使命。牢记时代责任和人民重托,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展现检察人员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无私无畏、崇法护法的职业使命,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九)坚守公正的核心特质。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使命,深入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更做正义的捍卫者,充分展现检察人员公正司法、刚直不阿、明察秋毫、不偏不倚的核心特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坚守廉洁的基本操守。把廉洁从检作为检察人员立身之本、从业之基,自觉正己修身,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工作纪律,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充分展现检察人员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不徇私情、接受监督的基本操守,以自身正、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四、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检察主流思想舆论
(十一)做大做强检察主流思想舆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加强正面宣传,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故事,提高检察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强化主题宣传,优化议题设置,深入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新时代检察故事汇”等活动,形成规模效应。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以高质效新闻发布扩大检察主流舆论场。加快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迭代升级,推动优质检察新闻二次传播、跨界传播。
(十二)推进检察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统筹《检察日报》、正义网、最高检新媒体等融合传播渠道,集聚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资源,加快打造检察全媒体传播生态链,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更好推动“主力军全面挺进主战场”。深入实施检察全媒体品牌培育计划,深化“走近一线检察官”“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等网络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检察全媒体传播效应。
(十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释法说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蕴含的法治价值理念,深化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效果,不断促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重视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发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
(十四)加强检察英模人物培树。优化新时代检察英模人物发现、挖掘、培养、宣传、学习机制。注重时代内涵,突出忠诚底色、清廉本色、专业亮色,让检察英模人物成为“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注重遵循规律,面向基层一线,分级培育、分类选树、分层宣传,广泛树立可敬可亲可信的检察榜样。
(十五)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建立完善与媒体、机关、学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合作机制,增进全社会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文化的了解认同。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围绕重大主题、重点工作、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扩大检察文化影响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深化国际人文交流和司法合作,办好最高检英文官方网站,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展示中国检察形象。
(十六)加强涉检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完善涉检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既避免因司法办案不规范引发舆情,更避免因应对处置不当引发更大舆情。健全落实舆情通报、案例分析、会商协调等工作制度,发挥涉检舆情典型案例反向审视作用,不断提升舆情风险防控处置能力。
(十七)构建一体化检察文化工作格局。深化“最高检统筹、省级院督导、市级院融通、县区院协同”工作格局,实现分级管理、各担其责、积极履职、一体推进。最高检加强统筹,注重顶层设计、组织发动、宏观协调;省级院强化督导,完善机制,分类指导,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地市级院注重融通,承上启下,整合资源,实现融合发展;县级院积极协同,确保专人负责,倡导人人有责。
五、丰富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内容载体
(十八)弘扬红色检察文化。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党史、人民检察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统筹用好各类检察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建好用好检察博物馆、陈列馆、院史馆、图书室等文化活动场所,以红色检察文化传承为纽带,加强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教育熏陶。
(十九)营造清朗网络检察文化。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积极参与网络文化治理,促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强优质网络内容生产传播,丰富检察短视频、网络短剧、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引导检察人员严格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善于融合法言法语、网言网语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发扬斗争精神,坚决抵制不良网络传播行为和网络活动。
(二十)培育发展特色检察文化。坚持个性化、差异化、多元化发展,将地域特征、人文历史、乡风民俗等独特元素有机融入检察文化建设,促进地方检察文化百花齐放。坚持检察文化建设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统筹推进,紧密结合不同业务特点,聚焦优秀办案团队锻造、先进工作机制总结、精品案例故事提炼,打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检察特色文化。
(二十一)丰富活跃基层检察文化。立足本地实际,用好地域资源,建设布置体现检察特色、富有文化底蕴的庭院基地、长廊橱窗、电子荧屏、标识格言等。办好文学笔会、文化创作、文艺演出、文体竞赛,广泛开展文化沙龙、书香检察、法治讲堂、读书会等文化活动,培养扎根基层、活跃基层的检察业余文艺骨干。
(二十二)打造优秀检察文化品牌。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新时代检察精神,加强检察文化品牌培育。持续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征集展示活动,集中呈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文化建设成果。注重品牌示范引领,开展优秀检察文化品牌交流互鉴,辐射带动检察文化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加强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主动参与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评选活动,推动检察机关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组织发布新时代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创新事例,加大检察系统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力度。以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为载体,加强检察系统道德模范学习宣传。促进文明礼仪、文明习惯、文明行为养成,持续提升检察人员文明素养。注重检察人员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六、繁荣发展新时代检察文艺
(二十四)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检察文艺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依托社会优质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时代意义、法治内涵、检察特质、观众口碑的检察文艺精品力作。倡导“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主动邀请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一线、走进检察生活,创作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法治文艺作品。面向基层,持续开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展播等活动,灵活组织检察文艺创作培训研讨,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文艺素养。
(二十五)创新检察文艺作品生产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覆盖全流程的检察文艺精品创作组织体系。加强与各级文联、作协等联系,建设完善检察文艺智库,培育壮大检察文艺骨干队伍。严格检察题材文艺作品审读把关,加强对重点检察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引导。
(二十六)丰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庆典、纪念日等时机,突出检察人员主体地位,组织文学、书画、摄影、音乐、舞蹈、戏剧等检察文艺活动,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检察人员文化生活。
七、强化组织保障
把文化建设纳入检察工作发展总体布局和各级检察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组集中统一领导、宣传文化部门组织协调、业务综合部门履职尽责、广大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科学合理的检察文化工作综合评价激励机制。建立新时代检察文化研究中心,建设完善检察文化人才库,加强检察文化人才培养。及时总结推广检察文化建设优秀事例。做好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检察文化支持援建工作。积极推动数字赋能,加快发展新型检察文化业态,打造检察融媒体应用系统,推进检察融媒体中心建设,实现检察文化建设纵向融合、横向融通、总体推进。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h/202409/t20240909_6655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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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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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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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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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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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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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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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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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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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