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以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10月20日,第19届亚洲轮滑锦标赛500米+D争先赛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轮滑运动中心举行。图为中国选手潘郅远(左)在夺得青年男子组速度轮滑500米+D争先赛冠军后,与队友张文希一起庆祝。新华社记者杨世尧/摄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②。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国力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成绩辉煌,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体育文化繁荣兴盛,体育改革不断深化,体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当前,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也是我国由“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的征程。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把体育作为其中重要一环,让审判工作跟上、适应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和长远需要。
一、司法是保障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③。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司法功能作用的发挥对于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体育事业发展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十分重要。
(一)有助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到2035年建成体育强国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任务要求。体育法治作为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及其建设水平的重要表征,是体育强国建设行稳致远的关键所在,肩负着护航体育强国建设的历史重任,而司法作为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大有可为。《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了体育强国建设的五大战略任务,即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体育交往,司法都有发挥积极作用的广阔空间。特别是随着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法院受理的体育纠纷数量不断增加,体育司法工作对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更加凸显,需要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参与推动体育法治建设,为我国迈向体育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有助于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法治建设的共同价值基础。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下,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打造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加强体育市场监管等过程中,衍生出合同、侵权、知识产权等民事行政纠纷,不仅需要通过司法定分止争,及时有效解决各类体育纠纷,更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助力活跃全民健身氛围,激发体育市场主体活力,扩大体育消费,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有助于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⑤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和化解体育纠纷,这既是体育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体育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处置矛盾纠纷的经验丰富,对法律的正确适用体会深刻。应当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把抓前端和抓末端更好结合起来,以司法治理效能的充分释放促推体育纠纷治理法治化进程,进而促进实现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例如,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向当地滑雪协会及9家雪场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被建议单位弥补管理漏洞,有效减少了冰雪运动纠纷。
(四)有助于我国体育更好走向世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⑥目前,国际形势纷繁复杂,体育领域也不断陷入地缘政治冲突的漩涡。同时,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陆续出台具有域外适用效力的体育领域立法,美国甚至破除立法域外适用的司法约束,不再顾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管辖冲突与潜在摩擦。在此背景下,不仅需要加强立法,充实涉外法律工具箱,也需要适当强化法院在体育法域外适用中的作用,创新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司法机制,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法治理论体系,促进增强我国在国际体育治理中的话语权,更好维护运动员等主体合法权益,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助力中国体育走向世界。
二、坚持政治引领,确保体育司法发展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⑦这一重要论述将体育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联系在一起,深刻阐明了体育承载的重要政治功能。体育司法作为体育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体育蕴含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谋划部署体育司法工作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善于把体育司法工作置于体育强国、健康中国以及法治中国建设大局中开展前瞻性思考、作出全局性谋划、进行战略性布局,深刻认清自身肩负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找准谋划部署体育司法工作的着力点。例如,2021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与国家体育总局深度合作,共建冰雪运动法律问题研究(张家口)基地,将全国11家高院、21家省(市、自治区)体育局、5家科研单位吸纳为基地首批会员,20位相关领域专家被聘为基地首批研究员,连续两年举办专题学术研讨会,常态化开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目的就是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实现冬奥遗产利用效益最大化”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司法助力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体育案件审理工作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一些看似普通的案事件背后可能暗藏着尖锐的政治较量,一些民生“小案”关系民心向背。必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融入体育纠纷案件审理全过程各方面,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考量体育纠纷的特殊性,善于通过司法裁判传递鲜明政策导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每一起案件的精心办理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例如,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专门回应社会对校园体育的合理关切,依法引领校园保护,支持学校依法依规开展体育教学活动,让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得到更高层次保障。
(三)改进提升体育司法工作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积极回应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通过调研深刻剖析其间衍生的司法需求、体育治理突出问题以及体育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因地制宜调整优化体育司法政策和工作措施,确保体育司法工作的引领性、针对性及实效性。当前,体育司法工作不同程度存在着专业化程度不高、对体育相关规范掌握不够、类案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研究资源、研究平台和研究机会供给,不断深化审判实务和统一法律适用等研究,推动提升体育司法水平。
三、坚持依法履职,激发体育司法承载的功能价值
近年来,随着我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体育事业承载的综合社会功能与日俱增,也赋予了体育司法新的时代定位和使命。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体育司法在引领体育规则、规范体育管理、浓厚体育氛围、纯净体育环境、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彰显担当作为。
(一)在引领体育规则中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体育工作者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的以‘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体育精神来之不易,弥足珍贵,要继承创新、发扬光大。”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条即明确“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中华体育文化”。中华体育精神和中华体育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体育领域的集中体现。人民法院开展体育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应注重在裁判文书说理中融入中华体育精神、中华体育文化,让那些饱含优秀传统基因和时代魅力的体育价值观、体育行为规范以及体育精神等通过司法裁判得到更好地保存、发扬和延续。特别是善于把中华体育精神、中华体育文化融入涉外体育纠纷案件办理中,深化涉外纠纷调解,努力通过标杆性案例确立规则,充分阐释、推介中国体育司法优秀理念。
(二)在规范体育管理中发挥作用。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理念贯穿行政审判始终,依法妥善审理涉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协议等行政纠纷案件,支持和促进体育行政部门不断厘清权力边界、完善权责清单、优化政务服务。支持体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促进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督管理,健全体育赛事活动制度规范体系,助力防范化解体育赛事活动中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促进规范体育执法工作,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审判智慧,做到既支持体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又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合情合理、令人信服。持续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健全司法与执法衔接机制,支持和促进体育行政部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协力化解体育领域各类纠纷。
(三)在浓厚体育氛围中发挥作用。促进浓厚全民健身氛围,在司法裁判中充分考虑体育特殊性,准确适用自甘风险、安全保障义务等法律规定,合理确定伤害责任的承担主体,让群众更加从容参加体育运动;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健身受伤、健身骚扰、健身退费等纠纷,充分发挥司法价值引领作用,推动营造体育健身领域良好法治环境。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开展,依法妥善审理涉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体育纠纷案件,切实保障相关群体在体育运动中的平等权、人格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促进扩大体育消费,在相关案件审理中依法严惩霸王条款、消费欺诈及预付式消费陷阱等行为,切实保护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
(四)在纯净体育发展环境中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⑨。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特别是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事关国家形象、民族形象、体育形象,事关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在体育领域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体育领域“靠体吃体”、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严重破坏体育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助力整治弄虚作假、操纵比赛、利益输送等问题。同时,依法打击妨害兴奋剂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法律规定的准确适用,充分彰显我国反兴奋剂的坚定立场和严肃态度。
(五)在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中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⑩。发展体育产业是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我们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体育产业发展法治需求,努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体育领域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服务保障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涉及体育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的裁判规则,促进打造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依法妥善审理涉知名体育企业、自主体育品牌的案件,支持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全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体育垄断案件,既尊重体育市场特殊性,又充分维护市场公平性;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司法裁判释放助力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动能。依法妥善审理涉武术、舞狮、赛龙舟等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案件,助力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
四、坚持前端治理,推动从源头上依法实质性化解体育纠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体育法治建设领域贯彻“抓前端、治未病”⑪,要求人民法院秉承系统治理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与体育协会内部解纷、体育行政复议、体育调解、体育仲裁等非诉解纷程序衔接配合,推动体育纠纷实现源头预防、前端治理、依法实质性化解。
(一)强化源头预防。源头预防是治理纠纷的最高境界。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做实体育纠纷源头预防工作主要有三个抓手。一是司法建议。通过对体育纠纷审判执行态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案件背后深层次、源头性的社会治理问题,向被建议单位提出规范、精准、可行的司法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行业依法自治、企业依法运行。二是大数据分析报告。充分释放司法大数据辅助审判、助力管理和促推治理的价值,服务党委政府、上级法院科学决策。例如,2023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撰写冰雪运动纠纷大数据分析专题报告,荣获全国法院第八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整体示范应用特等奖。三是典型案例。充分运用好这一重要“法治产品”,帮助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行为规则以及强化自我保护,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例如,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滑雪者与滑雪场责任认定与承担的难点,在全国法院范围内筛选典型案例,汇总编写“滑雪者因违反安全规则导致碰撞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等8例滑雪运动纠纷裁判规则,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
(二)强化多元解纷。建立健全体育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完善中国特色体育纠纷解决机制,是实现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国体育纠纷多元解纷体系主要包括体育组织内部解纷机制、体育仲裁、劳动仲裁、商事仲裁、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程序。需要我们结合实际纵向下沉司法资源、横向聚合法治力量,共同加强与体育非诉解纷组织的对接联系,进一步增强体育治理领域社会组织自治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衔接,健全完善前端解纷机制。如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法院在当地富龙、太舞、万龙、银河、云顶等雪场设立法官工作站,探索建立“法院+雪场+X”多元解纷机制,及时介入、快速化解一批旅游滑雪纠纷。
(三)强化诉非衔接。诉非衔接是体育纠纷成案前的最后一道屏障。要求我们加强引导分流,依托信息化手段,对进入法院的体育纠纷,以诉讼风险告知、类案解纷指引、相似案例推送、相关法条解析、诉讼结果预判等方式,引导、鼓励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解决;体育纠纷较为集中的地方,可探索将专业调解人员“请进来”,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集约调解。加强业务指导,与司法行政、体育行政部门共同完善常态化业务指导机制,以专题培训、庭审观摩、跟班学习等方式帮助提升调解人员法律素养,并协力推进体育调解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机制衔接,建立健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主体的对接机制,支持保障体育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五、坚持强基导向,夯实支撑和服务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工作根基
体育纠纷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新闻价值较高,处理体育纠纷具有不同于一般民商事纠纷的方法、原则、特点,需要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体育司法专业化建设,不断夯实专业化发展基础。
(一)夯实专业化发展的制度基础。针对体育司法工作存在的类案裁判标准不统一、与体育仲裁管辖边界不清晰等问题,通过制定相应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选编等方式予以规范明晰。针对体育司法工作存在的专业性不强、体育规范适用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加强上级法院业务指导、发挥专家辅助人作用、引导法答网有效问答等方式,大力提升体育纠纷裁判文书的针对性、说理性和权威性。
(二)夯实专业化发展的组织基础。当前,人民法院尚缺乏审理体育纠纷的专业法律人才,这与体育事业、体育法治快速发展的态势不相适应。对此,可参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审判领域做法,在体育纠纷多发地域组建体育审判法庭或者体育审判团队,切实提升体育司法专业性和体育纠纷审判效能。同时,可在体育消费纠纷或体育侵权纠纷等体育涉众纠纷多发易发地区建立法官工作站或巡回审判点,依法就地化解体育纠纷,有效降低人民群众解纷成本。
(三)夯实专业化发展的能力基础。学习领会、融会贯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体育纠纷案件审理水平。一方面,深化体育司法审判理论研究,做好体育主体权益保障、司法护航体育产业发展、涉体育知识产权保护、体育纠纷源头治理、体育纠纷诉非衔接等方面研究,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另一方面,深化体育司法实践,充分运用好法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以汇总编写裁判规则、发布典型案事例、撰写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等方式丰富拓展体育司法实践成果。推动实现体育法治领域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共同发展、创新发展,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注释:
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40页。
②习近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2月5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72页。
③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2014年10月2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页。
④习近平:《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2020年11月16日),载《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78页。
⑤习近平:《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2020年11月16日),载《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81页。
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5页。
⑦《习近平在会见全国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等时强调开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载《人民日报》2017年8月28日,第1版。
⑧《习近平会见全国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等时强调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载《人民日报》2013年9月1日,第1版。
⑨习近平:《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9月22日),载《人民日报》2020年9月23日,第2版。
⑩习近平:《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9月22日),载《人民日报》2020年9月23日,第2版。
⑪习近平:《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2020年11月16日),载《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84页。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1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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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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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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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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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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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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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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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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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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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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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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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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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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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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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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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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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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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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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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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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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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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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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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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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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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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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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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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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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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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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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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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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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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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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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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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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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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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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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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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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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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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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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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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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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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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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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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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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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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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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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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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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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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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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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