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护苗行动——“救当下”更要“利长远”
《检察日报》2024年9月19日第5版
说起当时,小王已经记不清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依稀想起因为情绪上头,自己先动手打了同学,造成同学轻微伤。现在,他很想和这位同学再道一声抱歉。
两年前还是涉案未成年人的小王,经过帮教对过往行为有了深刻反思。“这是未成年人思想成熟、法治思维建立的表现,也是我们期待在更多未成年人身上可以看到的样子。”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翀告诉记者。
位于广东省西南部的地级市——湛江,是人口大市,未成年人数量十分可观。如何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湛江市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的课题。近年来,该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法律监督,联合多方力量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今年8月31日,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员在湛江市第二十中学直播授课。
重新与正常生活链接
对于那些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的孩子,能够重新与正常生活链接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
初秋的湛江,依旧燥热。记者跟随检察官,从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出发,驱车40分钟,穿过连片的农田后,来到了当事人小陈的家。
2021年,小陈的父亲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肇事者被依法判刑,却无力支付赔偿款。“我们在办案时发现,在失去父亲后,当时正在读初三的小陈扛起了家庭重担,每天在家照顾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和姐姐,一家人活得暗淡无光、毫无希望。”吴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云媛告诉记者。
“救当下”更要“利长远”。2022年以来,湛江市检察机关开展帮教救助千名未成年人护苗工程专项行动(下称“千人护苗”工程),与法院、公安、教育、民政、司法、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协同联动,通过精准摸排选定1000余名困境、辍学、罪错等未成年人,由各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帮助解决救助对象的读书、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生活困难、就业等合理且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充分发挥结对帮教救助单位人员的“监护”作用,确保帮教救助对象健康成长。
吴川市检察院抓住开展“千人护苗”工程这一契机,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力量,成立“检察院+企业家+政府+社区+志愿者”的多对一帮扶救助小组,为小陈及其家属量身定制了帮扶计划。该院协调当地村委会、民政等部门为小陈家庭办理低保,解决基本生存问题;联系教育局和学校为小陈申请减免高中三年学费,解决其失学困境;联系吴川市女企业家协会为小陈争取生活费资助……面面俱到的救助措施让小陈红了眼眶。
“现在这个房子是政府新盖的,你看对面那个矮小破旧的砖瓦房,是他们一家人以前住的危房。”长期帮扶小陈的社工小王向记者介绍小陈家中的情况。
走进小陈家中,只见屋子收拾得干净利落,虽然家具不多,但基本的生活电器和用具都有。今年6月,在社会各界的帮助和关心下,小陈顺利完成高考,开启人生新的旅程。采访当天,记者见到了特意从学校赶回来的小陈,他的眼睛里充满着对美好生活的希冀。
和小陈一样,生活因为“千人护苗”工程而发生改变的还有7岁的小女孩文文。
见到文文时,她乐观开朗的性格、甜美大方的笑容,让人难以相信她曾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据了解,为帮助文文走出阴霾,在全面调查其家庭状况后,湛江市、雷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召开关于联合救助未成年人共建机制联席会议,并邀请女企业家代表,雷州市妇联、市委政法委、公安、教育、团市委、民政及案发当地镇党委参加。最终,会议明确了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助,并列出救助工作的时间进度表,切实把每一项救助任务落实到位。
从决定开展个案救助到救助目标基本实现,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当地镇党委的支持下,文文的读书问题得到解决。在女企业家代表的支持下,文文父母找到了工作,一家人从偏僻乡村搬进了在城镇购置的新房。
此案办结后,湛江市检察院将个案经验进行推广,建立多元结对帮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机制,在湛江市10个县(市、区)各选取10名未成年被害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发动愿意提供帮助的爱心企业家,联合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被害人所在镇(街)党委书记等组成帮扶救助小组,进行精准帮扶救助。
雷州市新时代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雷州市谦和房地产总经理陈慕馨是该项机制的积极参与者,她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这些年来一直资助着文文等2名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人保护就像搭积木,一块位置缺失,就会满盘皆输。”
陈慕馨表示,希望司法机关能全面落实困境儿童权益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主动联合企业、社会组织等扩大关爱救助“保护伞”范围,共同筑牢兜底“保障线”。
除了发动爱心企业家外,人大代表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就吴川市而言,该市现有33名四级人大代表分别对接33名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结对子”帮教救助。
“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开展‘千人护苗’工程是现实所需,也是长远所虑。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引导人大代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困境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勇告诉记者。
不能让少年犯成为惯犯
记者一行来到小李家时,距离6月25日广东省高考成绩放榜,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但这个家庭仍萦绕着孩子考上大学的喜悦。
2022年,读高二的小李因琐事与同班同学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致同学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小李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此案移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件产生的心理压力巨大,小李在翌年高考中落榜了。
2023年7月,鉴于小李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坡头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七个月。
“考验期间,我院引入社会帮教资源和科学帮教手段,联合孩子的父母、学校、专业社工等多方力量组成帮教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帮教方案,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引入亲职教育、提供心理疏导等方式,引导他正确认识错误,找准人生规划。”坡头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罗泳池说。
最终,小李被坡头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他也重拾信心,决定再参加一次高考。
“每个孩子都是一株小树苗,他们的成长是一个漫长过程,需要阳光雨露滋养。他们的未来是长成歪脖树还是参天大树,全社会每个人都是责任人。”说起这些,湛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易华富深有感触。
广东省人大代表、吴川市第四中学校长关华珍也持类似观点,“没有一朵花一开始就是一朵花,等一朵花开需要很多的耐心。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断靠近他们,走进他们的内心。随着‘千人护苗’工程的推进,教育大格局中的主角不再只有学校,检察机关的履职担当让我很有底气。”
一些罪错未成年人,家长管不了、学校无力管,有的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如何更好挽救这些“问题少年”,帮助其找到生活的方向?湛江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以加强专门学校建设为切入点展开了探索——
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检察官“人生导师”制度,由湛江市曙光学校(即湛江市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公办专门学校)在校学生所在辖区的基层检察院,安排熟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或具有法治宣传、心理辅导经验的检察官担任“人生导师”,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教,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以及离校跟踪帮教等工作;
联合湛江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建立专门学校助学金制度,印发《湛江市曙光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帮助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合湛江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出台《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护苗工程”的实施方案》,将“护苗工程”与专门学校建设相衔接,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挽救、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救助等工作一体推进。
“有的错误可以改正,有的错误却有可能毁掉自己一生,如果我越错越多、越错越深,等待我的只有冰冷的铁窗……”在曙光学校向善班的班级文化墙上,记者看到了不少同学的习作,字里行间透露出学生们对曾经过错的反省,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在曙光学校东楼一层,记者还看到了今年湛江市检察院新设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驻校检察官工作室。
“我院及5个区检察院每周固定派1名检察官到校值班半天,指导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心理辅导等工作。”湛江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吴君军一边向记者介绍,一边打开驻校检察官工作室电脑中一个名为“检察官谈话笔记”的文件夹。30多篇详细的谈话笔录,记录着检察官每周随机选取学生开展谈心谈话的坚持与守护。
“曙光学校关注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引导每一名学生设定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奋斗。建校一年多来,从曙光学校毕业、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有9人,通过率达100%,一些区域的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下降,校园欺凌现象明显减少。”曙光学校负责人沈世锋告诉记者。
从事后矫治走向事前预防
2022年、2023年,坡头区麻斜街道连续两年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零受害。这一“双零”成绩的背后是坡头区检察院海螺工作室的不懈努力。
为打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2022年4月,海螺工作室率先在麻斜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络站,探索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资源下沉镇街层面,逐步构建起“党委政府重视、职能部门配合、镇街干部参与、群众大力支持”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
针对辖区留守儿童众多的情况,海螺工作室麻斜联络站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和渠道,在辖区中小学专门开设法治课,把自护教育纳入班会和“法治教育课堂”,做到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在开学季、节假日以及雨季、台风季等重要时节,我们还会从学生预防犯罪、出行安全、防溺水等方面进行普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能力。”罗泳池说。目前,海螺工作室未成年人保护联络站在坡头区内7个镇街全部挂牌成立,实现辖区内全覆盖,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今年5月,湛江市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官与学生深入谈心,帮助其树立法律意识。
同样根据本地特色开展普法活动的还有徐闻县。徐闻县有很多农用蓄水池,这些蓄水池没有围栏,每年都会有未成年人失足溺水。针对这个安全隐患,徐闻县检察院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设置蓄水池安全防护设施的基础上,联合教育、镇街、学校等部门,多次将防溺水内容融入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其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消除溺水隐患。自2022年以来,当地未成年人在人工水域溺亡连续两年“零事故”。
为凝聚法治宣传合力、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湛江市检察机关每年创新开展一项特色普法教育活动,自2018年开始共开展了“双百”“三百”“一十百”“检察官法治讲坛”等普法活动,广受好评。
今年3月,湛江市吴川市检察院干警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为小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近期,湛江市检察院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将吴川市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及社会治理示范点,并将黄坡镇作为先行点进行打造,建设湛江市未成年人保护五大项目,即集“千人护苗”工程、普法教育、校园安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文化活动中心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有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疏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校矛盾化解中心、法治大讲堂、模拟法庭体验区和书屋等多功能专区,力图成为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新晋“打卡点”。
采访中,关华珍的一席话令人印象深刻——“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才能打动心灵的深处。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需要众人不断地辛勤浇灌。司法机关要与时俱进为孩子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法治教育服务,持续点亮未成年人‘法治之灯’。”
正如关华珍所说,“护苗”这份工作需要久久为功,而不是“一阵风”。在湛江这片士地,他们一直在这里,风起,雨落,这份用心守护一直继续......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mtbb/202409/t20240924_66630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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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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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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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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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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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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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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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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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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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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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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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